2014年6月18日 星期三

繁殖場如煉獄 你家狗狗來自這種繁殖場嗎?

嘉嘉犬舍的繁殖狗狗,許多從外觀就看出已出現疾病。
(圖: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



‧朱淑娟2014.6.18

寵物店賣的幼犬看起來相當可愛,許多人開心買下後不久卻發現狗狗患有疾病,運氣不好的狗狗會被丟棄,有的流落街頭、有的進收容所,最後命運就是安樂死。動保團體18日揭發桃園縣龍潭鄉「嘉嘉犬舍」繁殖場髒亂不堪、惡臭四溢、狗屍橫陳,到處都是罹患嚴重皮膚病的癩痢狗,這樣的繁殖場竟然是領有合法證照的業者。

據了解,「嘉嘉犬舍」業者過去曾在網路非法賣狗被檢舉,桃園縣政府要求申請證照,之後才申請到許可證。但登記的地址是住家,與繁殖場不符,形同非法經營,這種情形卻可以通過政府的層層查核,可見行政管理有多草率。

「沒有被好好照顧的狗,怎麼可能生出健康的狗?」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說,嘉嘉犬舍的虐狗行為,已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沒有提供適當飲食、清潔、通風設備、生病了也沒有獸醫師給予適當醫療。

而且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動物不得過度繁殖,12個月以上的狗狗才可以交配,母犬每兩年生產不得超過三胎,一生不得超過七胎。但許多業者卻公然違法,母犬一直生產到不能生、耗盡體力為止才被淘汰。

研究會從嘉嘉犬舍帶出來三隻繁殖種母,送到台大動物醫院,驗出貧血、營養不良、嚴重跳蚤過敏、耳疥蟲感染、以及膝關節異位等疾病。

這麼不健康的狗狗生出不健康的幼犬比例相當高,將近一半是死胎、畸胎、或因病早夭。其餘每年還有16萬隻幼犬進入寵物市場。


立委田秋堇表示,嘉嘉犬舍的違法曝露出國內相關法規的漏洞,她承諾未來將協助推動修法。包括:

一、農委會應盡速公告犬隻遺傳性疾病篩檢項目

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未離乳、經獸醫師診斷判定健康不佳、罹患法定動物傳染病、檢出先天或遺傳性疾病的犬隻不得買賣。但農委會至今並未公告應篩檢的先天或遺傳疾病,導致犬隻在未做遺傳性疾病篩檢下,繁殖出大量有遺傳性疾病或身體缺陷的犬隻。

二、所有犬隻都應植入晶片管理

目前各公立收容所只要離乳的幼犬就可以認養,但需植入晶片。但「寵物登記管理辦法」卻允許「營利性寵物繁殖買賣」業者所飼養的犬隻,六月齡內暫免登記。但荒謬的是,一般幼犬買賣都在六個月齡以下,這種規定導致幼犬交易沒有任何記錄而變成黑數,也完全無法做後續追蹤管理。

三、特定寵物配種、繁殖、買賣紀錄,登載不實應有罰責。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業者應填寫買賣記錄表,並詳實記錄種犬配種、繁殖記錄,且須保存三年。但目前即使登載不實也沒有罰責。未來應修改,要求業者主動檢送記錄表,並追訴業者登載不實之罪。

四、繁殖場應配置獸醫師或特約獸醫。

農委會將寵物管理納入畜牧處主管業務之一,依「畜牧法」第941條規定,畜牧場應置獸醫師或有特約獸醫師,負責畜牧場之畜禽衛生管理。

但「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卻只規定業者需備「諮詢獸醫」,也就是說獸醫角色只定位在「諮詢」。但這是不足的,因為繁殖場涉及動物疾病預防、篩檢、治療、安樂死或不當配種等問題,有良心的業者會帶動物至獸醫院就診,惡質的業者就完全土法煉鋼、私自打針用藥、甚至以殘酷、惡劣手法淘汰健康不良或市場買氣退燒的動物,例如不給飲食令其自然死亡等。

農委會畜牧處副處長朱慶城在記者會中只表示,嘉嘉犬舍涉及違法的部分會要求地方政府開罰,至於制度性的問題並未多做回應。

研究會主任陳玉敏表示,動保法通過16年來,社會每年耗費龐大資源在解決流浪犬貓的結紮、救援、收容上,但卻很少關注上游狗狗繁殖過剩的問題,從源頭改善才能減少流浪動物、以及無辜生命的痛苦。

朱增宏說,政府一天到晚說愛護動物,但實際上並未真正重視動物福利,才會導致違法虐狗事件一再上演,他要求行政院應正視問題,提供足夠人力、資源、且提出有效改善動物福利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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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9隻從嘉嘉犬舍救出的狗,呼籲民眾踴躍認養,認養資訊可上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網站,或電02 -2236 97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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