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淑娟/2010.6.23台北報導
不滿苗栗縣、新竹縣政府強制徵收民地,苗栗縣竹南鎮大埔里、新竹縣二重埔居民今北上總統府、監察院陳情。陽光炙熱,原本應該在家躲避陽光,但老農卻起個大早搭車北上,斗笠下黝黑的雙頰揮汗如雨。
每當政府徵收民地都有說詞,不是促進地方建設、就是增加就業機會,但這些所謂「利益」都是未知數,就算有,又是誰得利?但無辜的民眾就得先被迫以賤價賣地,把自己從土地連根拔起。
73歲的二重埔阿嬤彭宋清妹今天講到全身發抖、激動跪地痛哭失聲。她說,祖先留給她一點點地,如今要被強制徵收,「請留一碗飯給我們百姓吃好嗎?我求求你們,我每天都睡不著,我講的話都沒有人要聽…..」。
苗栗縣府三更半夜怪手挖民地 民眾受驚嚇
苗栗縣政府推動「竹南科學園區周邊特定區計畫」,徵收130公頃土地,部分民眾反對被徵收,縣政府在未與民眾達成協議前,即依土地徵收條例,採取強制徵收,同時將補償金提撥到法院留存。縣府在6月9日凌晨三點,大批警力進駐,開進20多部怪手,以整地為名,把即將收割的稻穀破壞得面目全非。
這個事件由公民記者大暴龍拍攝上網後,引發社會巨大迴響,即便苗栗縣政府事後表示「一切合法」,但合法之事不見得合理,因為政府有責任保護民眾,因此在執法的程序、手段上理當以保護人民為前提。
尤其三更半夜大批警力開進民眾住家,限制民眾進出,民眾眼睜睜看著自己的田被怪手開膛破肚,不忍農田被毀制止卻被強制架離。凡此種種,民眾所受到的驚嚇,恐怕縣府100個「依法行政」都不足以服人。
大埔農民:為了財團犧牲農民
居民葉秀桃說,原本徵收地的產業園區只有23公頃,但97年3月群創光電要增地4.98公頃,一個月後內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就通過徵收面積擴大為28公頃,97年5月苗栗縣府即公告區段徵收,徵收價只有市價四成,但不公布開發後的單價一坪要多少錢,居民就是因為不清楚,所以才不放心交出土地權狀。
學者:譴責苗栗縣政府暴行
農村陣線發言人蔡培慧表示,台灣已是警察國家嗎?怪手可以隨便破壞人民的稻田嗎?,「苗栗縣政府的作法是反民主、反人權、違法亂紀。」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表示,政府要讓人民安身立命,不是要人民流離失所,但如今苗栗縣、新竹縣要卻用公權力剝奪人民的生存權、財產權。他表示,土地徵收是不得已的手段,但政府便宜行事,導致台灣土地徵收浮濫。他要求立即停止土地徵收,儘速修正「不公不義的土地徵收條例」。
律師:向苗栗縣政府提起國賠
律師詹順貴表示,縣府的作法已「侵害人權、違法違憲」,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條比例原則、刑法277條傷害罪、刑法302條剝奪行動自由、第304條的強制罪。而縣府毀損即將收穫的稻穀,也違反行政執行法第53條。他表示,將代表農民向苗栗縣政府提起國賠。
苗栗縣政府:縣府當然有權整地
苗栗縣政府行政處處長劉昌軒強調,這些土地都已合法提存到法院,因此區域內的住戶、農田所有權都不屬於民眾了,而且98年時地上物已補償,「縣府當然有權整地」。民眾質疑縣府把再一個月就要收割的稻穀毀掉,他表示,因為時間很趕,預計年底就要配地,如果不盡快處理,擔心影響其他民眾權益。
至於為何要三更半夜派警力開怪手整地,他表示,「那是最好的時間」,因為白天竹科上班交通繁忙,「縣府的作法是把影響降到最低」。
他強調,縣府一切依法行政,如果依法行政大家還是覺得縣府有錯,「那是法的錯」,請大家先去修法。
苗栗縣府一再強調在法上站得住腳,但「依法行政」為何會引起社會大聲批判,顯示苗栗縣政府的執法手段已引起民眾反感。如果依法行政卻落得民怨沸揚,為何不檢討執法是否過當?如何做才能再贏回民心?
新竹縣二重埔居民反對土地被徵收
新竹縣政府推動「變更新竹科學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新竹縣轄部份(竹東鎮)案」,徵收範圍包括竹東鎮頭重里、二重里、三重里、柯湖里,總計411公頃,影響的住戶超過2000戶。
上周新竹縣府在二重埔舉辦說明會,大批居民到場反對被徵收,新竹縣政府派出上百警力進場,限制民眾帶水進場,圍住民眾發言席,被批縣府搞戒嚴。
「竹東二重里地主權益自救會」聯絡人劉慶昌表示,老百姓種田有什麼罪?區段徵收是滅農條款,上周說明會來了大批警力,搞不清楚這是民主國家嗎?為了徵收土地還把公告地價降低,「這跟搶劫有什麼差別?」
上周的說明會只跑完程序,新竹縣政府工務處處長范萬釗表示,一個月內舉行苗栗縣都委會,通過後送到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通過後再送到都委會大會,通過後才會進行區段徵收作業。
居民:一周後再度北上
十多位居民代表進入總統府陳情,竹南大埔居民葉秀桃轉述,總統府公關部副主任卜正珉承諾,一周內會給居民答覆,他們下周還要再來聽總統怎麼說。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