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淑娟 2017.3.30
行政院舉債8年8,800億特別預算,竟連美化水岸也納入。
行政院近日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未來八年將投入八千八百二十四億推動軌道、水環境、城鄉、數位、綠能等五項建設,行政院長林全強調這項投資,能刺激經濟、創造就業機會。但是,特別預算由全民舉債而來,跟子孫預支一大筆錢來用,是否真能提振經濟,有待驗證,未來如何監督也是大問題。
其中占預算第二多、占比二八%的「水環境建設」,編列二千五百零七億元,創下有史以來,水資源特別條例的最高額紀錄。
過去十七年藍綠執政,共編過五次治水特別條例,一開始是在風災後、為了儘快整治水患而編列,但漸漸越編越浮濫,地方政府跟立委爭相加碼,其中一大部分編列前,沒有明確用途,而是開放地方提案,導致許多建設流於政治決定,失去特別預算編列的意義。而這些舉債支應的巨額建設,利益歸全民共享,或特定人所有也是大問號。
但是,至少過去的特別預算仍以「治水」之名,一年最多一百多億,這次卻一口氣編滿八年,平均一年三百多億,是過去的三到十倍。而且首度以「水環境」之名編列,納入水庫建設工程、自來水改善,這些原屬公務預算的業務,混亂了公務預算、特別預算的編列原則。
目的要增加供水
卻支應有爭議的水庫開發
甚至還把「美化水岸」這種不緊急、連基礎建設都談不上的項目也納入。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學術召集人陳椒華說:「先去借一筆錢放著等地方提計畫來申請,沒有急迫性、必要性,何況還債留子孫這很離譜,這筆預算要先拿掉!」對此批評,經濟部水利署署長賴建信說,「所有計畫都有可行性分析,我保證不會有任何錢浪費掉。」
從預算編列細項來看,這次水環境預算突顯三大問題:
問題一、增加供水,不一定要靠大型工程才能達到。
經濟部長李世光對「水環境建設」提出最明確的目標是:「常態供水每天增一百萬噸,備援供水增兩百萬噸,」提出的手段多是大型水庫工程,其中包括四座水庫,而這些都是推動超過十年、爭議性大的開發,有的環評已過、有的還沒,雙溪水庫更被質疑是為了供給核四用水至今尚未提出環評。
也因為水庫開發爭議過大,水利署已漸漸把目標轉向其他替代方案,例如發展再生水、提高廢水回收率、更智慧的用水管理、更科技的節水技術,還有調整水價。
另外,避免在缺水區域開發產業、或是枯水期種植耗水作物等,都是更永續、花錢較少、也是改變用水結構的基礎工程,但是這次編列的預算卻非常少。
對於水庫工程花大錢,賴建信強調:「水庫當然也是基礎建設,枯水期時的水源調度非常吃緊,需要更多備援。我們會光明正大接受社會論證,不會規避法令反造成更大的紛擾。」
工程各做各的
不利水資源調度,治水打折
問題二、開發源頭就處理洪水方案,就不必花大錢治水。
另外,占水環境預算六二%,近一千六百億元四個方案,項目含糊,沒有明確標。其中「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改善計畫」,是先前「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的延續,還有兩年才結束,成效尚未評估,為何急著現在編列?
台南社大研究員吳仁邦認為,政府對水資源管理似乎沒有一套中長期規畫,每隔一段期間就換個名目再提出,「如果治水有成效,經費應該越編越少,怎麼反而越編越多?而且永遠只看到錢跟工程的連結。」
現在的淹水問題多半是都市過度水泥化造成的,去年水利署舉辦全國水論壇時就提出「洪水分擔、出流管制」,要求任何開發都要有防洪設施。這次前瞻基礎建設有這麼多工程同時開動,各做各的,會不會在易淹水、缺水地區大開發,反而不利於水資源調度、以及治水效果?
邊治水、邊放水
放寬集水區開發,增加污染
問題三、特別預算如何評估成效?應先舉行公聽會。
另外最讓陳椒華擔心的是「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這項,她說,任何水庫集水區的開發都會造成傷害,之前水利署一直要將台南玉峰堰改成工業用水,解編水源保護區以利開發,但因工業專管沒經費才暫緩,她擔心這個特別預算通過就有錢了,將造成玉峰堰水庫集水區的大災難。
矛盾的是,政院一邊治水、一邊放水,最近剛核定的「全國區域計畫」,就放寬水庫集水區的開發規定,陷水庫於污染的風險之中。
林全強調,「只要能達到目標,八千八百億的投資是值得的。」但值不值得不是執政者說了算,而應建立一個可監督的機制,因為這不但是人民的納稅錢,而且還是舉債借來的,未來萬一還不了還可能加稅。這項特別條例即將送立法院審查,審查前應先舉辦公聽會,立法委員也須為人民的納稅錢把關。
◎藍綠都一樣,治水預算愈編愈多
----歷年跟水有關的特別條例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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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名稱
|
執行年度
|
金額
(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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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額度(億)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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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河整治
特別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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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10
(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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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
3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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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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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11
(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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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
4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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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南烏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計畫
|
2010~2015
(6年)
|
416
|
69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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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患治理特別條例
|
2006~2013
(8年)
|
1,160
|
145
|
5
|
流域綜合治理
特別條例
|
2014~2019
(6年)
|
660
|
110
|
6
|
前瞻基礎建設
—水環境建設
|
2017~2024
(8年)
|
2507.73
|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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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預算分配,引爆3大爭議(單位:億元)
一、改善水環境》
預算開放地方申請,恐流於政治決定
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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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
|
全國水環境改善
|
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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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管河川及區域
排水改善計畫
|
720.00
|
中央管河川改善計畫
|
431.30
|
小計
|
1,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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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水庫工程》
花大錢,但供水穩定不一定要大工程
南投鳥嘴潭人工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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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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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天花湖水庫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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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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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大安大甲聯合用水工程
|
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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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雙溪水庫工程
|
102.00
|
桃園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
隧道工程
|
29.12
|
台南白河水庫後續更新工程
|
20.00
|
台南曾文南化聯通管工程
|
120.00
|
雲林湖山水庫第二原水管工程
|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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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金沙溪及前埔溪開發計畫
|
14.85
|
小計
|
704.43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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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發展新技術》
該做的防災、節水工程經費相對少
防災及備援水井建置
|
34.00
|
伏流水開發工程
|
20.00
|
推廣水資源智慧管理及節水技術
|
13.00
|
再生水工程
|
35.00
|
深層海水取水工程計畫
|
4.00
|
加強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
|
117.00
|
離島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2期
|
19.00
|
小計
|
242
億元
|
◎小辭典)》特別預算
公務預算來自稅收,特別預算是舉債,如果債務還不出來,可能要加稅。
預算法規定只有國家發生重大災難的時候,才能編特別預算。
預算法規定只有國家發生重大災難的時候,才能編特別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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