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6日 星期三

公開六輕所有許可證 證據才能化解爭議

六輕許可已超過環評量?環團要前後任雲林縣長出來講清楚。

文‧朱淑娟 2015.9.16

台塑六輕陸續提出四期4.64.10擴廠計畫,其中4.64.84.9三個計畫與之前的五期內容重疊,在多次審查會中,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質疑揮發性有機物的環評核定量、儲槽申報量、查核量交代不清,未釐清前不應繼續審查。環保署去年決議這三個計畫未釐清排放數據前,暫停審查。


雲林縣核發的許可已超過環評量?

14日的環評會討論主題是4.9擴廠計畫的「環評審查核可量」、「1017月許可量」兩項數據,討論過程中出現兩個重大爭議。

其一,六輕強調,1017月的「操作申報量」並沒有超過「許可證核定量」, 「許可證核可量」也沒有超過「環評核可量」。

但陳椒華表示,以1017月做為查核基準已經失真,因為她發現,雲林縣政府在102年底到104年初已發放部分六輕五期擴廠許可證,包括台塑聚氯乙烯廠(PVC)、四碳廠(C4)、碳纖廠(CF)、高吸水性樹脂廠(SAP)VOCSOxNOx都已超過環評核可量。環評還沒審完,先發給許可已涉違法。

關於這一點,雲林縣環保局副局長張喬維並未否認在1017月後有發給六輕新許可,但他強調,工廠只要異動就可提變更,不限於到期才能變動。而他也認同陳椒華所提,應該用最新的許可證查核,而不是用舊的1017月。

至於陳椒華指部分許可量已超過環評量,張喬維則否認:「不可能超過,這是計算上的問題,我們會在總量之下做管制。」

不過雲林縣政府並未提供完整的許可證,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要求雲林縣拿出許可證,張喬維說:「只要大會做成決議,我們全部都會提供」。陳椒華則回應:「你們自己就要主動拿出來,不必等環保署要求。」


計算方式各方說法不一,需要再查清楚

第二項爭議是關於計算方法。

陳椒華提出數據指多項排放的許可量已超過環評量,這些包括:高吸水性樹脂廠(SAP)VOC環評量13.23/每年,但1033月雲林縣政府許可排放量146.88噸,已超過環評量。SOxNOx環評量每年0噸,但1033月雲林縣政府許可的排放量分別是6.5761.2噸。

碳纖廠(CF)VOC的環評量60.35/每年,10418日雲林縣政府許可每年排放76.13噸。四碳廠(C4)VOC環評量10.13/每年,102711日雲林縣政府卻許可其每年排放18.50噸。

在會中討論最多的是陳椒華指SAPVOC1033月雲林縣政府許可排放量146.88噸。但環保署空保處認為,SAP各項汙染源統一收集後經水洗搭從P301排放 8.16 ,在管制上只會有一個8.16的許可量,而不是 8.16X16的許可量。這點,雲林縣環保局、台塑都持相同看法。

陳椒華回應:「許可證給16個,為什麼只管制1個?很多個8.16 要不要加起來,這需要專業的討論。」她強調,把六輕所有許可證拿出來查核,才能把操作許可量算清楚,否則如何進行環評?

這兩種不同的看法誰對誰錯,會中並未再進一步討論,主席李育明即宣布散會,至於是否在下次審查前,先由環保署空保處開會釐清,也未決議。


台西居民:數據沒釐清前應暫停審查

台西居民吳日輝說,在所有數據未釐清前應停止審查。他質疑:「這不是環保局應該去查核的嗎?民間自己花時間查,官方卻百般解釋,公權力一直在欺負台西人。」

雲林淺海養殖協會林家安要求,前後任雲林縣長蘇治芬、李進勇應該說清楚。台西居民丁瑩瑩說:「六輕汙染不是政治題、法律問題,是良心、人命問題」。耘林藝術人文協會林富源則痛批:「一個企業要靠吞噬人命來賺錢,一個國家需要黑心企業壓榨台灣人的呼吸權、生存權、健康權來成就經濟,這政府非常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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