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6日 星期一

六年660億第一期預算通過 缺乏國土規畫還是治不了水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註)立法法院5月30日三讀通過第一期預算126.49億元。

‧朱淑娟 2014.5.26

立法院財政、內政、經濟聯席委員會26日初審通過六年660億「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一期20142015兩年預算126.69億元。原本今年一月十四日三讀通過的「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這筆預算全額舉債支應,但立委賴士葆、費鴻泰、李應元認為國家舉債已快到上限,提案將其中一半、330億改由公務預算支應,並初審通過,這某種程度回歸預算編列的公平正義,值得肯定。

不論公務預算或舉債,任何一筆錢的編列都應小心謹慎,但從預算編列明細來看,明顯有許多假借治水之名浮濫編列的項目,這部分立法院審查時未能好好把關刪除相當可惜,未來必須建立監督機制要求經濟部水利署嚴格把關。

660億預算分配給水利署420(河川、排水、海堤)、農委會150(農田排水、水土保持)、內政部90(雨水下水道)。只要是合理的預算編列,政府也能好好執行解決淹水問題,人民絕對支持。但問題是今年又要選舉,從剛執行結束的《水患治理特別條例》來看(1160億,2006~2014),許多錢都流於綁樁或做一些跟治水無關的事。未來如果這筆錢也花費如流水,就對不起人民辛苦背債。

這筆六年600億治水預算的編列,有以下幾個問題必須重新檢討:

一、國家舉債已到頂,特別預算還在常態化?

在預算的體系中,除了每一會計年度經常編列的中央政府總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外,下列四種情事行政院可編列特別預算: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也就是說,只有重大災變、經濟變故等「特別」情事才能編列特別預算,但此時台灣有急迫性的水患嗎?

事實是地方政府平常不重視水患治理,過去每年中央補助地方治水預算十億元,一進入統籌分配就看不出用到哪裏。2004年敏督利颱風造成災情,行政院就改由中央編列八年1160億預算,主導治水工作希望能根絕水患。

而原本是年年補助地方編列的「公務預算」,改由中央編列卻變成「特別預算」。依「公共債務法」規定,當年債務未償餘額不得超過前三年國內生產毛額(GDP)平均數40.6%。加計這筆六年660億預算,預估到2014年底未償還債務餘額已到53千億元,占前三年GDP平均數的38.09%,幾乎已接近上限。

為什麼會這樣?就因為這些年來政府的特別預算編列已經常態化,每隔幾年就來一次,早就沒有「特別」的意義了。而這衍生的問題是,過度舉債,不但國家債信評等下降,未來政府還可能加稅來償還。

而這次賴士葆等立委之所以能說服財政部次長吳當傑接受減半舉債330億的理由,就是剛三讀通過的加稅方案,其中增加高所得者所得稅率45%的級距、將兩稅合一股利扣抵率從100%降到50%,預估每年可增加稅收604億。

也就是說,因為有加稅,所以就不用舉債那麼多。同理可證,如果過渡舉債,稅收就一定會再增加。而且特別預算是為了因應緊急情況,如果未來又發生系統性金融風暴、或是像九二一這種特別情況,政府能採取的作為就會相對限縮。

治水是年復一年的工作,終究該回歸正常預算編列,才符合預算編列的公平正義。

二、公務預算就該做的事,卻假借治水之名編列?

而不論是已執行完畢的八年1160億、或是即將展開的六年660億預算,其中當然有許多真正重要的工作。但也有不少是假借治水之名編列、或本來平常就該做的工作卻趁火打劫。

例如,在農委會的預算編列中有「國有林集水區治理、崩塌地應急工程、 水產養殖排水」,還有更離譜的「辦理蔬菜等農糧作物區設置產銷設施」。以及內政部編列的「雨水下水道地理資訊圖資建置」;水利署編列的「補助交通部省道橋樑配合改建工程、社區防災獎勵」,還有一大筆預算是在做土地徵收。

官員一定會跟你說這些多少跟治水有關,這就像過去地方首長辦選舉造勢大會,在場邊放一些資源回收設施,然後就跟環保署申請資源回收基金補助大會活動一樣荒唐。治水就是治水,不要東拉西扯,把一些平常就該做的工作也算在治水的帳上,所謂「錢用在刀口上」是這樣用的嗎?

三、先破壞水土、再借錢治水?

此外,農委會分到150億做「農田排水、水土保持」,但同一時間農委會水保局卻提《水土保持法修正案》到立法院,放83%172萬多公頃的水庫集水區不必劃為特定水保區,連水庫外的保護帶也廢除。還有縣市把綠地變建地,之後發現淹水了再找水利署去解決問題。這些都是典型的先破壞水土、再花錢治水。

當然,這次水利署也提出一些不錯的想法,署長楊偉甫提到,未來要改變思維,不是緊急解決淹水問題,而是從河川排水去解決,水流到排水道已經是最末端了,不管多大的設施,超過容量就會泛濫。因此要推動「出流管制」、做「洪水分擔」設施,例如公園、綠地、學校運動場、都應具備滯洪空間。

但如果開發的思維不改,這些好的構想也很難落實,投入再多的預算也治不了水。六年660億的第一期預算已通過,立法院應要求行政院隨時提出檢討報告,以調整接下來四年的治水預算編列,以確保每一筆錢都對人民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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