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 星期三

(前言) 追討程序正義

淑娟

    20086月中我第一次來到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台灣環保聯盟前會長、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副教授陳椒華到新營車站接我,接著開車載我從一百縣道往東山鄉方向行進。進入南九十九縣道後,不久看見兩旁滿滿的柳丁樹、龍眼樹,煩燥的情緒跟著沉澱下來,一不小心就錯過位在路旁的村落。

    印象中陳椒華在許多場合都曾提到「永揚掩埋場」這個案子,但在如流水般忙碌的記者生涯中,這個案子一直未停留心中。直到有一天休假日突然想起打電話給她:「陳老師您那個起訴書能不能寄給我看一下?」

    然後她很快將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鋕銘於2006914日起訴永揚公司偽造環說書的起訴書傳過來,記得我只看了一次就被那流暢的文字、以及文件中所描述荒誕的偽造環境影響說書內容所吸引。

    當時我負責跑台北中央部會新聞,按理台南縣發生的新聞是由地方記者負責,未經同意就跑到現場算是踩線。但實在對這件事太好奇,於是利用休假日約了陳椒華到現場採訪。回到台北後找了個機會把稿發了,很幸運2008630日刊了半個版面,這是國內重要媒體第一次在全國版報導這個事件,距離嶺南村民站出來反對掩埋場已經過七年,透過報導永揚案也終於受到較多矚目。

    新聞刊出當天就接到報社行政同仁電話,表示永揚業者來電要找我,請我回電。當環境記者多年,類似大大小小、黑白道的「關切」也不算少,當下也沒有很在意。倒是想到這件事不單純,陳椒華跟永揚村民要打這場仗恐怕很辛苦。

    但接下來我又回到原本的採訪線上,對永揚案的關注也因而中斷。20093月永揚案爭議從地方延燒到中央,抗爭行動也進入最後階段。剛好5月我離開《聯合報》成為獨立記者,因緣際會完整紀錄永揚案的最後決戰點。

    永揚全名是:「永揚環保事業有限公司第一類乙級廢棄物處理場」,位在台南縣東山鄉前大埔段,屬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天然凹地形,基地總面積9.2659公頃,預計掩埋一般事業廢棄物或一般廢棄物,每天最大處理量1千公噸。

    而嶺南村在東山鄉最南邊,與六甲鄉以一七四縣道為界,過了一七四縣道就是六甲鄉。永揚場址距離村子最近民房只有610公尺,幾乎是拐個彎走十多分就到了。後來陳椒華持續調查又發現,掩埋場距離烏山頭水庫水源區相當近。

    台南縣環保局經2000516日、2001212日兩次環評專案小組審查,200159日環評大會決議有條件通過,2001925日公告。接下來業者再陸續通過「同意設置許可」、「水土保持計畫」,掩埋場也接近完工,最後只要再拿到「試運轉許可證」,垃圾就可以進場掩埋了。

    因此,阻止台南縣政府發出這最後一張「試運轉許可證」、並進而「撤銷永揚環評通過結論」,成為永揚十年征戰的主要目標。

    在我十五年的環境記者生涯中,永揚案無疑是其中最不可思議的事件。在環境運動的光譜中,我認為永揚案可說是其中最重要、難度最高、最具啟發性、也最能傳承環境運動的專業、無私、以及純粹的精神。

    此外永揚案也創下環境運動許多個第一,包括第一件因偽造環境影響說明書被判有罪、第一件已經蓋好且幾乎拿到所有證照的掩埋場還能翻案成功、同時也是第一件由原來審查通過的行政單位撤銷環評結論的案例。

    而在這過程中,包括陳椒華等許多人遭受暴力攻擊仍不改其志,如果沒有必勝的決心、追求真理的勇氣、以及足夠的智慧,永揚案不可能走到最後。嶺南村民保衛鄉土的堅定意志,更見證台灣社會公民的堅實力量。

    而許多人無私地付出更令人動容,包括學者、醫師、環保人士、志工、檢察官、甚至無法曝光的公務員。而陳椒華是其中最關鍵的人物,她的挺身而出,使這個事件從最初的小村落反污染革命,演變成保護水資源、追討程序正義的戰役。

    另外我要特別感謝《公共電視我們的島》節目記者林燕如,以及多位文字及攝影記者,最早追蹤永揚事件的就是這幾位可敬的同業。我從2009年才參與永揚事件記錄,在此之前的事件都是靠看他們所拍的珍貴影片才得以完成。

    20093月到20114月這兩年之間的事件,我幾乎都在現場見證事件發生的過程,是記者第一手的觀察,陸續發表在「環境報導」部落格中約八萬多字。決定寫書後,又收集資料並訪談當事人,直到20145月才完成稿件。前前後後經過五年才終於把這個繁複動人的環境事件寫出來。

    20101225日台南縣市合併,「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已改名為「台南市東山區嶺南里」,為保留事件發生當時的情境,書中相關地名沿用事件當時的名稱。人物部份,使用2014年本書出版時的稱謂。

    最後,我想把這本書獻給陳椒華老師、嶺南村民、以及在台灣各地持續為公義奮戰的許多人士。沒有他們的努力,台灣社會不可能繼續往公義之路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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