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環境部之狼,是怎麼養成的?

 
前立委陳椒華去年7月多次檢舉李健育惡行,直到14個月之後監察院才彈劾他
,並糾正環境部,卻沒有檢討體制的崩壞。(/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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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淑娟2024.11.26
 
前環保署督察總隊長李健育涉性騷擾案,監察院在1112日彈劾,1125日糾正環境部處理消極被動。但距離去年7月,前立委陳椒華公開他的惡行,已經過14個月,而他本人也早在去年9月離職,彈劾案對他可說毫髮無傷。而環境部也已經換過二輪部長,糾正效力也早已消失。
 
遲來的正義,或許可以還受害者一些公道,也可以阻止李健育,繼續利用職權殘害同仁。但如果不能深切檢討,為何在他涉案的10多年間,即使檢舉不斷,首長無作為,性平小組、政風失靈,他還年年考績甲等,一再升官,給了文官體系最壞的示範。那未來,李健育們,還是會在行政機關繼續橫行。
 
 
涉性騷擾10多年,申訴管道完全失靈
 
監察院用時間之長、次數之多、範圍之廣」來形容李健育的惡行,他除了騷擾自己同仁、地方環保局同仁,還包括來訓練的學員、以及駐署廠商員工。最早一起檢舉,是他2012年任環訓所副所長期間,這麼長的時間裏,手法之公然、手段之下流已經百無禁忌,如果不是層層包庇,絕對不可能辦到。
 
這些惡行包括,碰觸受害人身體,意圖摸進上衣被阻擋後突然親吻嘴唇、還問受害人「想當到什麼職位」。在辦公室又抱又親,要受害人坐腿上,出差時趁受害人到住宿房間洽公時,從背後熊抱。其他還有許多監察報告沒提到、同仁私下流傳的,更是大膽到駭人聽聞。連行政院都接過檢舉函,他卻依然沒事。
 
李健育在回覆監察委員調查時,並沒有否認這些指控,但他不覺得這是犯行,卻說「這是我的壞習慣」、「為何在我任內沒反映,等我離開才爆出來?」這種回覆完全無視於職場險惡,擔心檢舉被秋後算帳,受害人當下多半選擇隱忍。行政機關難道要申訴人具名申訴才要處理?對何謂權力毫無自省。
 
 
層層包庇,養成多少惡質文化
 
去年七月陳椒華接連舉行記者會揭發「環保署之狼」,還點名前環保署長張子敬包庇,因為沒有指出李健育名字,環保署還發新聞稿強硬反擊,「指涉內容均屬影射,且未具名指稱,已影響本署聲譽及同仁士氣。」其實許多同仁對陳椒華的揭發道謝稱好,可見這個機關,高層跟同仁的距離有多遠。
 
那時,還有負責性平小組的環保署高層說出「立委很無聊」,主管會報時還提醒同仁,「不要介入外面的風風雨雨,請直接洽政風室或人事室解決」,白話文就是家醜不要外揚,甚至不調查李的惡行,反而調查是誰洩密給立委。
 
那時距離環保署升格環境部只有一個月,張子敬被傳內定首任環境部長、李健育是首任環管署署長,對陳椒華窮追猛打,很多人還為他們兩人叫屈。甚至在李健育離職後,還有包括地方環保局長的多位同仁,為他辦桌慰問。可見他的惡行不單是個人行為,而是一整個怪異扭曲的行政體系養成的。
 
直到723日陳椒華第4次記者會,公布李健育姓名後,環保署才將李健育調技監,但依然強調沒有包庇。728日行政院公布環境部長是薛富盛,張子敬雖然丟了環境部長,卻依然升任行政院政務委員,讓陳椒華大為不滿。
 
而到了810日,環保署還在說「大部分受害人無法確知,且都不是發生在環保署內,為保護當事人隱私,調查過程不宜公開」。他所謂的「不在環保署內」指的是環境督察總隊是在台中、不在台北辦公室。
 
這難道是說,環保署長的管轄權,只到他在的那棟中華路二段大樓,至於不在那棟樓的化學局、氣候變遷署、環管署等,出了事都不關他的事?這種劃地自限可笑又愚蠢,最起碼也該承認,督察總隊長在台北也有辦公室。


暢通申訴管道,才能保護職場安全
 
就連監察院25日的糾正文都說,「張子敬工作地點在台北,李健育駐地在台中,若未經由首長信箱知悉或接獲通報,難以了解李健育與女性同事的互動情形,難謂張子敬刻意知情包庇。」真不知道這些監察委員,是活在那個時空,環境部長彭啟明不是才剛公布他個人的檢舉信箱嗎?
 
接著,去年9月李健育辭職,10月環境部的性騷擾事件才成立,監察院在11個月之後才完成報告,好像彈劾、糾正了,事情就結束了,環境部連發個檢討聲明都沒有,一切船過水無痕。

行政機關的人事,早就毀壞怠盡,處處是權力的影子,而如今,就像那位不幸的勞動部同仁,想選擇隱忍都做不到。行政體系的崩毀,就是建立在李健育這類人身上,不從這點檢討起,這個體系就會繼續腐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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