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7日 星期二

許素華還好嗎?

 
許素華把工作以外的時間都用來整理資料,這一年她又發現許多新事證,
將寄給人權委員會、監察院及檢調單位。
 
本文同時刊登於《新新聞》
 
文‧朱淑娟2022.12.27
 
上周末新北市三重氣溫只有10度左右,陽光下依然寒氣逼人,這是許素華在被強拆的家門前,以帳篷為家度過的第7個耶誕節。問她這一年過得好嗎?她用依然抖擻的聲音說:「我增補了很多資料可以論述得更好,也寄陳情信給監察院。」每天爬進僅能容身的帳篷後,她會讀一下聖經,勉勵自己繼續奮鬥下去。
 
其實這一年還是有一點不同,最大差別就是她的帳篷屋。她的家被建商強拆後現在是停車場,她在門口搭起的帳篷原本外觀還好,裏面也有一點轉身空間,但今年區公所整路,把帳篷往內推而變形,她用一枝拐杖往內支撐,空間變小後,除了一包包塑膠袋包起的衣物,就只剩容身之地了。
 
其他的就跟往年一樣,她還是6點起床,到附近公園簡單梳洗後,騎單車沿著忠孝橋的機慢車專用道,穿越淡水河到台北市國家圖書館上班。沒上班的日子就在家附近的光興閱覽室,從早上9點整理資料到晚上9點。
 
之後再往右到旁邊光興國小門口、或往左穿越同安公園,在通往忠孝碼頭堤頂的樓梯下,拿出電腦借光繼續打資料,直到12點回到帳篷。
 
 
許素華:公部門要對違誤負起責任
 
許素華是公務員,有別人稱羨所謂的鐵飯碗,第一次看到她的人還是不解為什麼她會過這樣的生活?不但以帳篷為家,每天只能買一個80元便當吃2餐,完全沒有社交生活,工作之餘只剩下一件事,就是整理陳情資料。她不想將自己的不幸訴諸感情,而是以理力爭,找出政府的違誤,依法還她公道。
 
「我的災難是公部門的違誤失職造成的,我去跟建商談是失策,因為他會說自己是善意第三者,但我覺得不是,我可以一無所有,但真相要被揭露。」同為公務員的許素華對此憤恨不平,公務員都不維護公平正義,誰來維護?
 
60年前許素華的祖母跟「三重神明會舍人公」管理委員會,買下三重市大同南路17218號的12坪土地,之後以管委會出具的「土地使用權證明書」,向當時北縣建設局申請「營造執照」蓋二層樓房屋,但土地房子都沒有過戶。
 
早年「三重神明會舍人公」在這附近擁有2800多坪土地,很多買地的人也跟許素華家一樣沒有過戶,他們堅信買地是事實,還有舍人公出示的證明,有水、有電、有門牌號碼,怎麼可能會有建商來說我佔用他們的土地? 
 
許素華在家門口的帳篷屋因為被推而變形,空間變小,進出困難,
除了塑膠袋打包的衣物,就只有容身之地了。
 
僵化無情的土地法,讓人民受害
 
但這種事還真的發生了。正當他們在季節更替中過了40多個年頭,混然不知自己買的地已經被偽造文書盜賣,之後法院拍賣這些土地由建商取得。之後建商申請都更,以少許補償費要求住戶遷離,不從者就告住戶拆屋還地。
 
許素華的家就是這樣,台灣的土地法律採登記制,即便建商取得的土地背後有許多不法,但在法律上他現在是地主,官司不管怎麼打一定贏。這是台灣土地法僵化、無情之處,如果住戶拿得出當年「三重神明會舍人公」出具的土地使用權證明書,為什麼不能證明當年買地的事實?
 
建商勝訴後拿著確定判決到執行法院申請強制拆屋,為了擋拆,她到銀行借了1百多萬繳反擔保金,她是公務員,向銀行借錢很容易,但最後家還是被強拆,建商還向她索取100多萬執行費,就這樣欠下數百萬的債務。
 
「其實我犧牲很大,我讓家人四散,現在大家都低薪,租房子生活很苦,我當時這麼做沒想到後果,所以現在我只留吃飯錢,其他都幫助他們、還有還債,盡一點道義責任。」說到這裏說自己已無感情的許素華也一度哽咽。
 
其他跟許素華家一樣跟舍人公買地、但還沒被建商都更的鄰居,看到她的遭遇後也怕有一天自己會走上她的路。這天許素華拜訪另一區的詹小姐,她們的土地還是登記在舍人公名下,但舍人公管理人已不存在,所以現在土地由政府代管,住戶則代繳地價稅。她談到很多人去申請登記,但市政府卻處處刁難。
 
 
法律有時效,真相沒時效
 
這一年來她跟建商已沒有對話,因為她已經不在乎建商是否安置她。當然依法論法建商既然向政府申請「F6容積獎勵」,都更後應該留給住戶同坪數的房子,而不是用極少的現金請他們遷離,甚至告居民。 

而在經過這些磨難之後,問她還堅持什麼?她說:「法律有時效,真相是沒有時效的,我既然奮鬥了10幾年,而且我覺得他們實在太過分了,即便我不能討回我的權益,但政府要出來道歉,真相要被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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