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查核中心發表第一分假訊息調查,75%受訪者表示一年內曾收到假訊息,
而被指製造最多假訊息的是媒體及政治人物。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日前發布一分假訊息調查,有些結論與普遍的認知相符,包括75%受訪者表示一年內曾收到假訊息,而這些降低了他們對媒體、政府、社會的信任。如何因應假訊息?受訪者及與會的政務委員羅秉成、三個社群管理者代表都認為,唯有建立「媒體識讀」能力才能與假訊息共存而不受害,也就是養成求真的習慣。
立法,並非管制假訊息的好方法
另外,或許受到問題的侷限,受訪者無法細緻表達期待政府採取何種行動,於是有九成認同「應透過立法要求社群媒體建立假消息自律機制」,甚至七成表達「即使損害言論自由,也應限制假消息傳播」。這些意見應該是建立在「言論自由不能傷害別人」的基礎上,而並未深思複雜的執行細節,而這卻可能給予政府很大的執法空間。
而羅秉成強調立法並非有效手段,政府的紅線是「不能以傷害言論自由去做言論管制」。三大社群LINE、Google、臉書,雖然也各自訂定社群管理規範,但除非內容明顯違法、錯誤會被刪除之外,其他有爭議的內容會採取減少呈現、或附加警語的方式處理。
假新聞造成的傷害,從生活小事到國際局勢都有影響。「梅克爾傳」作者凱蒂‧瑪頓在書中「於烏克蘭交鋒」這一章,引述德國前總理梅克爾在2015年慕尼黑安全會議上所說:「我非常擔心非軍事的混合戰。這種新型態的戰爭將破壞民主制度、滲透我們的媒體,左右輿論。」
這段話是在2014年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克里米亞共和國之後,凱蒂‧瑪頓的觀察是,未來的戰場在網路和媒體上,假消息滿天飛,事實證明對這種戰爭的操弄,普亭要比西方領導人來得靈活、也更得心應手。而這些在最近俄烏交戰中也有許多顯而易見的例子。
媒體應對假訊息負起最多責任
政治人物製造假訊息,並滲透媒體造成傷害,這點跟事實查核中心的調查相符,媒體、政治人物被認為是經常製造假訊息的兩種人,也被要求應負起防堵假訊息的責任。相信多數媒體並非有意製造假消息,只因為缺少對假消息的驗證程序,或無法對客觀數據做出合理解讀所造成的結果,而這會誤導民眾對公共政策做出偏頗的評價。
換句話說,只要媒體養成求真的習慣,就能避免傳播假訊息。這有兩個方法,第一、建立網路訊息的驗證能力,無法驗證或未取得授權的就不要使用。不過這麼做的媒體可能不多,也表示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第二、謹慎解讀爭議事件或客觀數據。常言說「讓數據說話」,就是認同數據的客觀性,但數據卻因為主觀的解釋,可能傳達給讀者不同的訊息。例如媒體在處理數據時通常都不太精準,50%以上會說「超過半數民眾贊成」,但其實50%以上可能是55%、75%、90%,而這三個「超過半數」的數據,卻有很大的差異。
另外也不要輕易買單數據提供者的解讀,因為他常常考量的是對自己有利的解釋方法,而這卻不一定合理。舉幾個例子。
養成求真的習慣,才能對抗假訊息
2021年環保署公布從9月1日起,實施柴油車六期排放標準,且強調氮氧化物排放加嚴80%、粒狀汙染物加嚴50%。看起來好像是一個進步的政策,但如果進一步比對,會發現其實這次氮氧化物也不過從2000毫克,加嚴到400毫克;粒狀汙染物從20毫克加嚴到10毫克,還是很高,只不過之前的標準太過寬鬆而已。
再對照歐盟2025年就要實施的七期排放標準,氮氧化物標準只有30毫克,比環保署的六期標準加嚴了近10倍。這樣比較的話,2021年才實施六期標準,非但不是進步,而是遠遠落後於國際標準。
另一個例子。交通部在內政部土地徵收小組提出台南鐵路東移的徵收計畫時,指徵收的私有地「面積」共1.59公頃,不同意的面積0.54公頃,占34%。同意的面積1.05公頃,占66%。呈現同意者佔多數、反對者是少數,少數服從多數,以此取得徵收的正當性。
但用「面積」做為計算基礎是否合理?基於憲法保障私有財產權,因此計算基礎應該是「筆數」才對。以此計算的話,需要徵收的私有地334筆,不同意的筆數237筆,占71%,同意的筆數97筆,占29%,依照筆數計算的結果,不同意反而是多數。
媒體養成求真的習慣,就能負起假訊息的守門責任,假訊息就會減少大半。而民眾這邊也要建立假訊息的識讀能力,同時建立責任感,收到假訊息時多一點警覺,必要時查證、並將查證結果分享給其他人,一旦建立起這樣的良善循環,就能盡量降低假訊息造成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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