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埋鍋造飯反對掩埋場的日子。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2.1.4
明天1月5日,苗栗造橋龍昇村民,在坤輿掩埋場前24小時埋鍋造飯已整整一年。這一年來他們的心情也如春夏秋冬般起伏,歷經苗栗縣核准試營運、撤銷試營運、業者向環保署訴願、訴願駁回、苗栗縣再度核准試營運,最後在12月28日與業者爆發激烈衝突,多人受傷、警方逮捕,暫時又回到表面相安無事但對峙的狀況。這一年來從冬天到冬天,事情又回到原點。
埋鍋造飯抗爭一年,迎來一場衝突
入夜後的龍昇村格外寒冷,56歲、當天衝突受傷住院的陳明志,30日出院後第一站就是回到現場,他在點香參拜一年前請到現場坐鎮的玄天上帝後說:「我那天決心要跟他配,我是願意死在這裏的。」5年前中風,經過三個月努力復健,雖然行動依然不便,但堅持信念,這一年來幾乎天天都在現場看顧。
一年前得知苗栗縣核發試運轉計畫後,村民在掩埋場門口用貨櫃車擋住半個入口,裏面有一張木板床、棉被、幾張桌椅、以及因為拉線太長電壓不足閃爍的日光灯。外面空地升起爐火烤著地瓜,這是龍昇村民種植的作物之一,另一個是南瓜,爐火也用來取暖。
這個抗爭基地24小時運作,一天3班、一班8小時,年長者顧早班,年輕人下班後守夜班。陳明志指著牆上一張張村民捐款的紅色單子:「將近90萬元,都是村民自己捐的」,他從34歲抗爭至今,受到村民信任,在這裏處理後勤的大小雜事。
掩埋場都挑人煙稀少的深山野地,用盡各種方法欺騙村民,陳明志說:「我們現在也知道什麼是程序了。」回想2001年業者第一場說明會時,沒有官員到場、沒有正式公告,還跟村民說要埋磚頭。
村民決定反對後,陳明志的家人被恐嚇、輪胎被劃破、車子被潑紅漆,還有人到工廠尋事,被主管報警趕走。陳明志說:「我們到哪裏都有一個人格,我又沒偷沒搶,也不是拿錢抗議,就單純要保護我們的故鄉,有毒廢棄物根本不適合埋在這裏。」
掩埋場沒有環評,環境影響爭議多
2002年在苗栗縣長傅學鵬任內,坤輿公司取得1.7958公頃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的「同意設置文件」並完成興建,2005年雖然取得「試運轉計畫」,但2011年申請「處理許可證」時遭時任苗栗縣長劉政鴻駁回,村民高興地放鞭炮慶祝,以為抗爭成功。
不料,2020年12月31日現任苗栗縣長徐耀昌核准掩埋場30天試營運計畫,可掩埋8千多噸事業廢棄物。2021年1月5日村民開始埋鍋造飯的日子,終於迫使苗栗縣政府在2021年3月5日以超過期限而中止試營運計畫,村子裏再度歡聲雷動。
不過業者隨即向環保署提起訴願,環保署在同年9月撤銷苗栗縣處分,苗栗縣則在12月24日再次同意試運轉計畫,期程從12月27日到今年1月27日,總計33天,可處理2,851公噸的廢棄物。
機關袖手,演變成村民與掩埋場的抗爭
接著就在12月28日爆發一場激烈衝突,40多位老弱村民對上100多位年輕力壯的保全,多位村民受傷。受到輿論譴責後,警察逮捕幾人,也在門口設崗哨,迎來風雨後暫時的平靜。
當天也在衝撞中受傷的68歲林寶蓮,得知當天可能有卡車進入後到現場支援,她先是差一點被掩埋場主管的汽車衝撞,之後被架走並被一位女士揮拳打傷臉頰,手機一度被搶走。她回想20多年前帶著孫子到處抗爭的日子,「現在我孫子都大學一年級了,你看多久了。為了自己的家鄉我一定堅持到底。」
而這件事涉及的違法爭議蠻多的,最明顯就是坤輿掩埋場提出的設置面積1.7958公頃,依當時的環評少於2公頃免環評,但現在法令已變更,掩埋場不分大小一律要做環評。一個經過20年的開發案,既然未依規定取得最後的處理許可證,環保署就應要求苗栗縣政府依照現行法規做環評,但卻置之不理。
而這個掩埋場的區位選擇也有適宜性的爭議,距掩埋場600公尺就是明德水庫的灌溉水潭「龍昇湖」,灌溉苗栗高鐵站鄰近500甲農地,一旦地下水遭受汙染,對作物及飲用水影響甚巨。這就是居民誓死反抗到底的原因。
抗爭成功的最後兩個機會
抗爭已傳到第二代,村民似乎只能靠自己繼續守下去,如今村民的機會有兩個,一是守住這次33天的試運轉期,只要試運轉不成功,又回到去年的撤銷、訴願過程。
另一個機會是環保署在2021年9月13日修改了「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第14條,依這個條文2012年12月7日前經核發的同意設置文件,應於本辦法修正施行日起一年,也就是今年9月13日前,取得處理許可證。逾期未取得者,該同意設置文件失其效力。村民只要撐到今年9月13日,讓業者拿不到「處理許可證」,抗爭就可暫時終結。
這件事演變至今似乎變成掩埋場跟村民的戰爭,這實在很怪異。但看來也只能靠自己、以及社會的聲援了。經過一年村民都累了,但他們說:「這一代人守不住,就是下一代要受苦,這是我們這一代要面對的。為了我們自己的土地,我們一定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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