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持續反對,開徵耗水費遙遙無期。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1.12.28
今年三月正當國內陷入百年大旱時,經濟部再度提起開徵耗水費,希望透過以價制量讓用水大戶積極節水。經濟部長王美花幾度宣示年底前一定提出開徵計畫,被質疑沒有決心時,還發新聞稿澄清:目標不變、期程不變、方向不變。但距離年底只剩2天,還是完全沒有耗水費的影子、連開徵計畫都沒有。為什麼?
答案可能就在上周行政院與工商界的早餐會中。其實那天工商界提出的17點書面建言中並沒有提到水,而是公投後的能源問題。但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卻口頭點名反對開徵耗水費,並說對用水量不到一成、產值卻占三成的工業開徵耗水費並不公平。
也就是說,在工商界反對下,行政院如果扛不住壓力,經濟部也很難堅持決心,開徵耗水費將跟過去6年一樣永遠都是「應該做,但時機未到」的事。經濟部說這件事已跟企業開了60多場座談會,但要多收錢應該不會有企業贊成,不是開多少次會的問題。
而是,這是不是一件對的事情、且符合用水正義,如果是就去做,如果不是就不要做,就這麼簡單。「一將無能累死三軍」,行政首長如果都只想做討好的事,只會顯出自己的平凡,結果就是持續扭曲用水正義,往後還得不斷重複今年遇到的百年大旱。
開徵耗水費是實現用水正義的第一步
這不是工商界今年第一次反對耗水費,今年8月的午餐會則提出詳細說帖,反對耗水費,但支持全面推動水價合理化。這很有意思,其實2015年經濟部提出《水利法》修正案,就是覺得全面調整水價很難,影響民生遷涉太大,退而求其次縮小範圍,鎖定用水大戶開徵耗水費,沒想到卻因為針對性太強,而引起企業反對。
早知如此直接在2015年跟台北市政府同步,採用級距收費,用水愈多每一度收費愈高,耗水費的意義達到了,企業也沒話講。但錯過那次全面調整水價之後,卻是一步都無法前進。
水價太低造成浪費,也不利發展科技水源
為什麼水價應該調整?相信所有人都知道了,我們的水價已經27年沒調,每兩年一次的國際水協會水價評比,不論每度單價、水費負擔率台灣都是最低的幾名,卻也是人均用水量最高的前幾名。但我們的供水成本並不低,因為水價沒有包括興建成本。
低水價造成許多後果,浪費就是其一,尤其大用水戶跟民生不同,用水是基本人權,但企業用水是用來營利,自然應該負擔較高的水費。依水利署統計,全國有1千817家企業每月用水超過1萬度以上,占整體售水率四成。這麼高的用水量已經衝擊民生及農業,今年休耕創新高,台中人過了兩個月供五停二的日子。
但企業對此渾然不覺,今年四月工總理事長王文淵也說了跟林伯豐同樣的話,指農業用水占七成,工業只占一成,呼籲政府應該合理分配。他們所謂的農業、工業用水比例是指總量,但其實農業用水很多是使用川流水,並不是從水庫供應。
而實際政府的售水量,就像之前提過的,1千817家企業每月用水超過1萬度以上,占整體售水率四成。特別是用水超大戶的台塑,已經把地方的水榨乾,根本沒資格說這種話。
其實經濟部的耗水費規劃已經一讓再讓,從一開始1千度以上就要開徵,到今年大幅提高到1萬度以上。而且考慮豐水期、枯水期有不同費率。此外還有新興、傳統產業之別,還會給緩衝期。甚至有節水成效、或使用再生水(再生水廠也是政府出錢蓋的)還有減免。這樣七減八扣,實際要支付的耗水費已經不高。
或許因為沒有精算,企業一聽到收費,第一個反應就是反對,如果精算出來,說不定他看到數字後反而覺得合理。與其缺水要花一噸500元去載水,繳交耗水費讓政府水資源管理更好,可能更能保障企業的用水權,而且也不會影響民生及農業用水。
調整水費結果可以讓管理做得更好
而不論調整水價或開徵耗水費,好處顯而易見,第一,企業會比較喜歡使用再生水、或未來即將發展的海淡水。否則一旦有便宜的自來水可用,應該沒有企業會想用比較貴的再生水或海淡水。
第二,合理的水價也有助於台灣擺脫對天然水的依賴,否則經濟部對半導體、石化、鋼鐵這類耗水、耗電產業依賴愈來愈深,可想而知以後不只會缺電,缺水也是必然會發生的事。
第三,水資源管理會更好。今年8月工商界提出一個建言,希望自來水公司比照節電獎勵推出節水獎勵。沒想到台水公司拒絕,理由是水價已經27年沒調,入不敷出且欠債很多,沒有盈餘辦節水獎勵,等未來水價有調整、有利潤再說。這真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大哉問,為何不想想,如果反過來從調整水價做起呢?
做決策當然是一件困難的事,但對的事總要有人做,政治人物總想趨吉避凶,當下可能不會引起爭議,但網路時代的好處就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政治家不會做到100分,但讓後人在網路上找到做對的事、比做錯的事多,應該可視為執政的最高目標。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