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0日 星期二

東豐快速道路,到底要徵收多少農地?

 環評一切為2,完工的道路變成一個斷橋。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9.7.30

歷經三任台中市長都備受爭議的「東豐快速道路」,在盧秀燕上任後重啟二階環評,並於上周舉行3場說明會。之前市府發出新聞稿指路線微調後,拆遷戶數已從100戶減到2戶,但這種說法很不誠實,因為即使路線做了微調,可以少徵收「房子」,但還是得徵收大片「農地」,而農地卻是居民賴以為生的資材。市府應誠實以對,並考量其他不會徵收農地的替代路線。

921地震後台3線朴子段位移,造成石岡、東勢、新社等山城進出受阻,民國102年台中市府規劃東豐快速道路做為替代道路,自國道4號豐原端起以隧道方式通過南側公老坪山區,出隧道後橫跨台3線及東豐鐵馬道,沿大甲溪南岸東行,跨越大甲溪到東勢大橋東端台3線與台8線交叉處,總長9.3公里。

東豐快速道路路線圖,市府認為最好的隧道方案,也是徵收最多的方案。


104年環評結論將這條道路分為兩段,石岡到東勢的345標通過;國道4號到石岡的12標則要求研議其他可行方案並進行二階環評,之後最高法院以環評結論不明確而撤銷。然而,把一條道路環評一切為二的結果,就是已完工的部分變成斷橋,這也是政府貫用的手法,造成路非開不可的既定事實。

期間環評法規改變,道路開發一律進二階環評,今年4月台中市環評大會決議此案繼續二階環評,於是有上周這3場石岡、東勢、豐原的說明會。


為何隧道方案是最佳方案,應有明確佐證

一個案子進入二階環評後,除了主方案之外,需提出可行替代方案,市府建設局雖然也提出3條替代路線(如附),但卻強調這3條都不太可行,還是以方案4為主。然而提出不可行的替代方案,只是在虛應故事,毫無意義。

方案1
(河床共構)
大甲溪北岸,部分跟中44線共線
方案2
大甲溪南岸,部分利用東豐自行道
方案3
大甲溪南岸,部分路線利用台3線高架
方案4
(主方案)
大甲溪南岸,以遂道通過公老坪

而市府也未說明基於什麼評估,認為隧道路線是最佳方案,隧道口位於石岡的金星里,前村長張令譽說:「這裏的山壁有順向坡,打隧道風險很高,不希望未來金星里變成小林村第二,最好的方案是方案一的河床共構。」

說明會中,石岡居民支持「河床共構」方案,並在現場連署。


而隧道方案不但工程費用高、日後維護困難,土地徵收也最多,主要影響地區是石岡的梅子里、萬興里、金星里、九房里。尤其梅子里是一個整潔雅緻的農業區,種植水梨、火龍果、檸檬等多種果樹,又位於東豐鐵馬道旁,很有條件發展成觀光果園。46年次的林月霞在梅子里種水梨,從早年不會種到會種、後來會種不會銷、到現在會種會銷,但她的農地卻被道路從中切過。


環評無法處理土地徵收,應另開可行的程序

林月霞在說明會中說:「我們那裏的田條件很好,直直的路不開,偏要從人家的田中間穿過,我們的心聲你們就是聽不懂,都你們說的對,我們就是要配合就對了。這不是補償多少的問題,局長我請問你,一根釣竿、500斤魚,你要選那一樣?500斤魚吃得完,一隻釣竿永遠都釣不完,你聽懂嗎?」

石岡梅子里的梨農林月霞,農地將被道路從中切過,
她希望開路不要影響農民生計。


林月霞之所以知道自己的田會被切過,是因為市府已在她的田定樁,而究竟會徵收到誰的地,市府也未明確說明。也就是說這是一場對象不明的說明會,居民也無法完整表達自己的心聲,其他包括農保問題更是答非所問。

而這也是一場對不上焦的說明會,會中居民表達最多意見的是土地徵收問題,但環評主要是審查開發案造成的環境影響,雖然過去有人指出,所謂環境影響包括生活、自然、社會及經濟、文化,但實務上環評審查只會狹隘地侷限在環境面,並不會處理土地徵收的問題。頂多在審查結論中做個附帶建議要求提出徵收的因應對策,但附帶建議完全沒有拘束力。

因此,台中市政府如果真的有心幫居民解決土地徵收的困境,不應該只在環評會的程序中討論,而是另開針對土地徵收的可行程序。

而歸根究柢這條路真的有必要開嗎?政府都告訴人民,開路可以解決道路壅塞、繁榮地方,然後利用環評、都市計畫或區域計畫,做出他們想要的選擇,至於有沒有其他方法可以解決道路壅塞、繁榮地方,就沒有討論空間,甚至開路還暗藏其他不可說的目的,而這只會讓民怨及爭議愈來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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