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山(右)、施鴻志(左)兩位都計大老,在密室裏做的是專業的事嗎?
原文刊登在《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6.2.2
都市計畫提供附隨性徵收的正當性,影響人民權利甚鉅,因此計劃的合理性就要很強。而內政部都委會專案小組(小組)的職責,就是在釐清這個計畫的合理性、並做出建議,提供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綜合評估,以做出通過與否的決議。
小組、大會各有職掌份際,有先有後,小組沒做好該做的事,也就是「釐清爭議」,後頭的大會就無法審查。但日前內政部都委會小組第二次審查「台南鐵路地下的都市計畫案」時,就出現小組委員違反行政程序、且行政怠惰的審查方式。
先說明當天的情形。當天先由交通部說明工程規劃內容,接下來民間團體提出多項事證反駁交通部(如附表),但主席劉玉山、委員施鴻志聽完後,並沒有實質討論兩造說法前,就表示「小組只是把大家的意見綜合整理,往上面反映」、「這案子審不下去,你們害小組揹黑鍋,不能把案子留在小組,要提出」、「程序上重大爭議,小組無法決定,要怎麼做,必須提大會報告,就是繼續走下去」等語。
原本劉玉山已做了三點結論,大意是:「此案已經行政院核定有案,自救會與交通部對工程各有說詞,請台南市與交通部提回應意見,今天還是要送大會。」後來民間團體抗議,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提醒:「今天還沒有討論」,劉玉山才承認「今天根本沒時間討論」,最後同意暫不送大會,將舉行第三次小組會議。
工程技術爭議,都委會小組應請專家鑑定
綜上,劉玉山、施鴻志當天的說詞有許多問題。其一,如果小組沒有釐清爭議,大會的委員要怎麼審?如果大會也跟著往後面的土地徵收委員會送,那裏的委員更搞不清楚狀況,只能「尊重」前面的審查結論,最後這案子就糊里糊塗過了。
其二、他們兩人說「程序上重大爭議,小組無法決定」更是推託之辭。政大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表示,我國行政程序法採職權調查主義,基於行政程序的公平性,都委會小組關於都市計畫關鍵性的技術面問題(因為技術問題與土地徵收密切相關),必須要求開發單位提供鉅細靡遺的資料,讓民間提出反證。
也就是說,主席不能因為搞不懂技術問題,就說「這案子審不下去,不想揹黑鍋」。其實如果小組不盡責釐清爭議就往後面程序送,才是在讓後面的委員揹黑鍋。
不過他們兩人倒有一句話說對了,那就是他們無法判斷雙方所提的工程技術誰是誰非。這不是他們的錯,都委會委員的組成多是都計、建築專長,少有工程背景,的確會無法理解工程。但如果遇到超越專長的審查時,是可以聘請相關專業的委員與會,並提供專業的鑑定意見。而不是因為自己不懂,所以就不必審。如果照劉玉山說的,小組只是在「整理意見」,那都委會小組大概也可以廢了。
戴秀雄對此提出建議,關於本案的工程技術面問題,專案小組主席應依職權調查,同時邀請中立第三方專業鑑定,以釐清爭議,做出結論後才能送大會。
建議兩位委員還可參考環保署環評審查的「專家會議」做法,當審查內容涉及重大專業爭議,已無法由委員審下去時,則暫停審查,先聘請專家舉行特定議題的專家會議,例如水資源、海岸漂砂、地質等等,之後再將專家會議的結論納入小組,小組委員就不必為這些專業議題傷腦筋。
過去多項重大爭議案都是這樣處理的,例如國光石化就開了五個專家會議。還有台南東山嶺南永揚掩埋場案,環保署的專家會議中還另外針對地下水、斷層,委託公正第三單位技師調查。事後台南市長賴清德就是根據專家會議的意見,撤銷永揚掩埋場環評結論,當時還獲得不少掌聲。
而如果兩位委員暨不想請專家鑑定,又搞不清楚工程技術,又不想揹黑鍋的話,還有一個辦法。就是施鴻志自己說的,他們都請辭專案小組,由當天與會的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重組小組並擔任主席,當天徐世榮已表示願意承擔。
(附表)南鐵地下化,交通部、自救會工程技術爭議表
鐵工局版本稱《東移版》、 自救會版本稱《臨時軌版》
一、臨時軌版要設六米巷道,導致拆遷面積更大?
鐵工局:從衛民街到中華東路路橋以南文化新城約 2.5公里,有3至6米不等巷道,要維持巷道功能,臨時軌東側必須設六米巷道, 這種配置的拆遷面積更大。
自救會:東移版用地 31.3公尺,臨時軌版用地23.52公尺,中間差7.78公尺,足以設6米道路。而東移版土地徵收面積更大,從0.23公頃擴大到5.14公頃。
二、臨時軌案切換鐵軌多1次,工期比較長?
鐵工局:臨時軌的施工順序,先把現有軌切換到臨時軌,永久軌做好後,再切回來,這樣要切2次,導致工期會比較長。
自救會:鐵軌切換只要一天就好了,這是交通部的核心技術,完全不必擔心,也不會影響工期。
三、臨時軌版對交通的影響很大?
鐵工局:台南車站南北兩端各有一個民族路、小東路的地下道, 如果有臨時軌,台南車站最東側要設臨時車站及月台,當軌道往車站南北兩邊延伸時,必須在民族路跟小東路上面新蓋涵洞讓臨時軌走。到了這兩個地下道上方會造成地下道斜坡段線高降低,民族路地下道限高從4.5公尺降到3.5 公尺,影響大型車輛通行。
自救會:依據實地統計,民族路地下道尖峰時段一千輛車子中,只有1%是大客車,如線高真的從4.5公尺變3.5公尺,也只有1%的車子不能過,這不能用交通管制請大型車改道處理?何況自救會得到的資料限高只降到4.27公尺,不是3.5公尺,這個高度足夠全台灣所有車輛通過。
四、臨時軌版不利台南車站古蹟保存?
鐵工局:臨時軌版是地下車站 在台南車站古蹟地下做,部分跟古蹟重疊,經建會認為這樣做太危險。東移版在現有軌東側做地下車站,距離古蹟包括站體及第一月台至少保持20公尺的安全距離,核定案對古蹟保護比較好。
自救會:臨時軌版的古蹟保護方案無比堅強,不會影響古蹟。
五、兩個版本的交通影響為何?
鐵工局:東移版對交通影響較小。
自救會:臨時軌版沒有交通黑暗期,東移版有。
六、兩版本何者會優?
鐵工局:綜合評估用地取得面積、建物拆遷面積、古蹟保護、交通維持、鐵路施工風險、都市景觀縫合、時程、成本,東移版都比臨時軌版優。
自救會:臨時軌版各項都遠勝於東移版。而且最重要的是,徵用的土地只要2年10月土地就可歸還人民,而東移版的土地徵收是不合法的,不是不合良心或道德。
七、東移版是否有 「以土地開發利益回饋鐵軌建設」?
自救會:96年10月4日交通部呈行政院修正本:「原案採租用,且考量其用地期限已達五到六年,甚至更長,與永久用地無異,故仍採徵收辦理」
96年10月25日經建會函覆行政院:「並研析該臨時軌可供作後續其他交通路線(捷運或輕軌)路廊使用,以減少政府重複投資之浪費。」決議不合法。
鐵工局:還沒回答。
八、水資源保育聯盟提出其他問題
(1)85年、99年環評定稿本記載全長7.55公里,但目前的版本變成8.23公里,這部分有違法。
(2)依成大一分報告指出,鐵路地下化後將造成鐵道東邊上升1.6公尺,完工後很容易淹水。鐵道西邊則下降1.6公尺,會造成地層下陷、海水入侵危險。關於這部分過去的環評都沒有評估,交通部應重送環評審查。
鐵工局:還沒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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