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5日 星期日

PM2.5比照美日標準 前環保署長:無法保障國人健康

‧朱淑娟/2011/12.25

前環保署長、台北醫學大學教授陳重信表示,聯合國對環境永續的定義非常簡單,就是如何讓下一代有清淨的水可喝、有乾淨的空氣可呼吸。台灣空氣中pm2.5濃度,不論手動、自動監測都超過美國許多,環保署之前預告的10年管制草案標準,他認為:「這並不足以保護台灣人民的健康」。

原因是,美國每平方公里才30人,台灣平均600多人、甚至5000人,我們的空氣流通比較不好,用這個冰冷的數字足以保障台灣人的健康嗎?

而目前環保署公告的空氣品質只適用於室外,室內空氣另有室內空氣品質法來管制,這個法立法院日前才三讀通過,目前正在訂定各項汙染管制值。陳重信建議,民眾90%都在室內,室內的PM2.5管制值應比室外嚴格,而且還要分類,針對敏感族群應採用WHO的標準(年平均值每立方公尺10微克、24小時值25微克),其他類則可適用室外空品標準。

台大公衛學院副院長詹長權表示,美國1996年檢視PM2.5時發現日平均濃度在20~50微克之間,2009重新審視發現變成10.7~29微克,也就是10.7微克就會影響健康,WHO在2005年甚至指出7.5微克就有影響,這就是WHO訂年平均值10微克的原因。他認為WHO的標準比較好,台灣應該比照。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住在高雄,常自嘲來自「空汙的重災區」。她表示,環保署終於要訂PM2.5標準,但這個開始遲到太久。中興大學教授莊秉潔曾說,1980年以後台灣出生的人可說沒呼吸過乾淨空氣。依環保署公告時程 109年才可能達到年平均值15微克,那時1980年出生的孩子都已經40歲了。

王敏玲強調,這還是全台灣的平均值,也就是說高屏極可能還沒達到標準。因此她強烈要求環保署的年平均目標應比照WHO的標準,降到10微克。

標準訂了 如何達成?

中興大學環境工程系教授莊秉潔表示,如要達到環保署訂的日平均值15微克、24小時值35微克,首先應落實空汙法第八條的總量管制,依這條規定可指定總量管制區,管制區空氣不符合標準時,主管機關可指定汙染削減目標及期限,可惜公告後至今一直未落實。

他也建議應把汙染換算成社會成本,並以此來徵收空汙費,如果能依社會成本徵收空汙費,就有很大的汙染減量經濟誘因,六輕、台中電廠等都可能將燃煤電廠改燒天然氣。另外他建議應以健康考量為前提多蓋捷運,而不是以成本考量,就能減少排放PM2.5。

高雄市議員、前環保署副署長張豐藤認為,高雄工業汙染嚴重,機車汙染也很嚴重,高雄縣市合併後,人口277萬就有250萬部機車,即使PM2.5訂了標準,也不表示就會改善。總量管制一定要起動,否則汙染就會無限制增量。

陳重信認為,能源政策與國民健康息息相關,固定汙染源方面應採取最佳可行技術,移動汙染源方面,台灣2000萬部汽機車是PM2.5主要來源之一,一定要推動無碳能源,才能減少PM2.5排放量。美國要在2035年達到85%電力來自清淨能源,但這個清淨電力雖然包括核能,但美國表示會逐漸從17%減到4%。他說,台灣也可以做到非核家園,但要有很強的意志力、執行力。

PM2.5濃度許多是來自中國大陸等地的境外傳輸,陳重信也建議,國際合作減量很重要,另外也要多跟民眾做風險溝通,讓大家知道減多少PM2.5會增加壽命、減多少健保開支,政策自然會受到民眾接受。

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謝燕儒回應,很多改善概念聽起來都很容易,如何落實卻很難,例如最近預告機車標準要加嚴,民眾在網路上一片罵聲,擔心機車漲價。

民國78年起柴油油品含硫量5000PPM,推動了20年到現在才改成10PPM,改善技術也要能配合上。至於總量管制,過去環保署曾與前經濟部長尹啟銘談過,但不了了之。農民燒稻草影響空汙、燒紙錢、燒香等行為抓不抓,還有很多工作需要再與民眾以及其他主管機關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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