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政府先增排再減碳的規劃,激化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的二元對立。(圖/彰化海岸保護聯盟上傳Flickr共享)
(原文刊登於低碳生活部落格)
‧朱淑娟/2010.9.4
2009年12月哥本哈根會議後,行政院政務委員梁啟源邀各部會協商訂出「我國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基線(Business As Usual,BAU)排放量、減量措施。其中最受矚目的是,政府將國光石化、六輕五期增加的排碳量納入模擬計算,到2020年我國的排碳量將達到467百萬噸,比2005年的257百萬噸,增加了210百萬噸,足足成長82%。
然而政府已宣示我國溫室氣體減量目標與期程,2020年應回到2005年;2025年回到2000的排放量水準。也就是說,如果政府要發展高排碳產業、又要達到政府目標,就要在2020年把這增加的210百萬噸、82%減掉。
不過各界對於基線排放量的計算、減量措施是否合理?發展石化業是否排擠其他產業發展空間等等多所質疑。而對人均排放佔全球第十七、總排放量佔全球第22的台灣而言,如何能一方面發展高排碳產業,一方面又能達成減量目標?
BAU基限排放計算的迷思
環保署溫室氣體減量辦公室執行秘書蕭慧娟表示,哥本哈根會議後,要求附件一國家應提出2020年的量化減量目標,非附件一國家則需提出國家適當減緩行動(Nationally Appropriate Mitigation Action,NAMAs),包括韓國、新加坡、巴西、印尼等國都採取排放基線(BAU)做為減緩行動。我國也參考與我國競爭力相當的新加坡、韓國,以BAU作為減排目標。
環保署溫減辦公室專門委員周淑婉表示,所謂BAU(Business As Usual)是假設在政府完全不採取任何減量措施,任由自由市場經濟成長,溫室氣體增加的排放量。BAU的假設條件包括實質經濟成長率預測、人口數及戶數成長預測、產業結構演變趨勢、國際能源價格等等。
IPCC(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家小組)建議開發中國家承諾幅度應較基線排放量減少15%到30%之間,我國向國際社會承諾,202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較預測的基線排放量減少至少30%;而為了開發國光石化、六輕五期,則進一步承諾至少減到45%。
環保署以BAU模擬出我國燃料燃燒二氧化碳基線排放量,視低、中、高經濟成長率不同,到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420、443、467百萬噸。換句話說,我國到2020年,依然假設經濟成長與二氧化碳排放量成正比。
台大大氣系教授徐光蓉認為這種假設是錯的,她認為當經濟成長到一定程度,二氧化碳排放與經濟成長將脫勾,特別是去年哥本哈根會議後,全球掀起綠色產業風潮,低碳產業已成未來趨勢。
不過周淑婉強調,二氧化碳排放量與經濟成長脫勾,那是理想沒有錯,但對現階段的台灣而言卻不見得適用。
先增胖再減肥、實際增碳55%
彰化環盟理事長蔡嘉陽質疑,政府誤用了BAU,因為BAU是第一次大戰英國首相提出「平時如戰時」的觀念。然而現在政府提出的BAU卻是「先增胖、再減量」,他認為「這根本不是BAU」。
以國光石化為例,環保署估計國光石化到2020年BAU排放量為2368萬噸,如採用最佳可行技術可降到1181萬噸,實際已減了49.8%。
蔡嘉陽認為政府在玩減碳的數字遊戲,有誤導民眾之嫌。如果到2020年先增胖到467百萬噸,再減45%,事實上整體卻增碳55%。而且國光石化、六輕五期是新建廠,2005年的BAU應是零,那來減碳49.8 %?實際是增排3200萬噸。
排碳大戶 排擠其他產業發展空間
徐光蓉認為,國光與六輕規模相當,六輕扣除麥寮電廠一年排碳4257萬噸。國光指未來60%用天然氣、40%用油氣,但天然氣、油氣只是相對燃煤而言較乾淨的能源,即使如此每年還是要排3300萬噸二氧化碳。
成大環工所教授林素貞表示,為了國光石化、六輕五期,可能排擠其他重要產業,包括IC業、兩兆三星、運輸業,「叫大家都不要開車了?」電力也會成長,現在75%還是化石燃料,「這些不會增加排碳嗎?不要騙人。」
地球公民協會副執行長王敏玲指出,國光石化、六輕五期兩個開發案勢必讓台灣二氧化碳的排名往前擠,而這兩個開發案開發後,未來台灣較具競爭力且真正較低汙染的產業,還有發展空間嗎?這樣的發展公平嗎?
台灣 無法進行境外碳權
在選擇高排碳產業下,如何能達到政府目標,環保署提出的減緩行動包括:未來8年每年提高能源效率2%以上;2020年以前完成首座碳捕獲與封存場址;應用清潔發展機制(CDM),推動碳權經營等方案。
不過這些方案的可行性到目前為止都飽受質疑。例如能源密集度提升,徐光蓉表示,台灣花在購買能源的成本愈來愈高,2008年花了15.3%的GDP購買能源,高耗能產業總計用了35%能源,對GDP的貢獻約只有4%。而這35%能源的四分之三用於石化產業。如何在未來8年每年提升2%以上能源效率,恐怕是相當大的挑戰。
至於碳權經營,環保署溫減辦公室已明確指出,台灣不是京都議定書會員國,不能進行碳權交易,建議國光石化、六輕五期應以境內碳權抵換為主。
立法委員田秋堇也質疑,碳交易遷涉國家碳主權,未來即使溫室氣體減量法通過,可以進行碳交易,也應交代碳主權是屬於中華民國政府、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目前任何企業提出碳交易的友善措施都應不予認可。
台北大學教授李堅明則建議,經營碳權應以國內碳權為優先、也應有更廣泛的做法,例如有低碳社區、低碳農業、也有些產業做了減量,這些都可以取得。
而學者也建議,未來審查國光石化、六輕五期等高排碳產業時,針對企業提出的減碳策略應說明各種策略的比重、優先順序、選擇的邏輯等等,同時應以數據呈現較有說服力,另外也應有公正第三者再做減量確認。
碳捕獲 尚未成熟
至於碳捕獲與封存,徐光蓉表示,「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已開始討論清潔發展機制(CDM),碳的捕捉及封存至少在這兩年不可能被列為清潔發展機制。而且國際對碳捕獲及封存有疑慮,包括是否會滲漏、爆炸,而至今也無法證實有成功案例,「如此不成熟的所謂減緩行動應該刪除」。
由學者發起「學界反對國光石化開發案連署」,已累積到一千多人,包括前中研院院長李遠哲、前衛生署長陳建仁、中研院院士周昌宏等人日前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停止國光石化開發。會後提出訴求,要求政府應研究符合「低汙染、低耗能、低健康風險」的台灣產業轉型具體方案。
然而經濟部長施顏祥已公開表示,為了經濟發展台灣不能沒有石化業。李遠哲質疑,產業發展沒有人會反對,「但要看往那一個方向,不想看到往不好的方向走。」
台灣應發展高附加價值的產業
李遠哲說,IPCC警告本世紀氣溫如果上升2度,可能發生「氣候斷層」,也就是走到溫度失控的地步。人類如不改變,可能要5.4個地球才夠用。全球都在努力減碳,不是發展大量增加二氧化碳的石化工業,「這是我們要檢討的」。
李遠哲認為,把開發國光石化的錢拿來發展再生能源,對全世界、對整個社會都有很大貢獻,不是繼續發展高排碳的工業。陳健仁表示,台灣不應該再發展高耗能產業,文化創意產業、生技產業等,單位排放二氧化碳的附加價值高旳產業,才是台灣要發展的,也才能為台灣帶來更大的幸福。
減碳 從不增加排碳量做起
政府雖然宣示,我國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基線(Business As Usual,BAU)要回到2005年的基準,但為了支持高排碳產業,卻先大增排碳量82%,然後才想盡辦法要把這82%減掉,然而到目前為止政府所提出的減碳辦法非常不實際,甚至令人質疑只是為了幫國光石化、六輕五期等高排碳產業環評解套。
就像徐光蓉質疑的,「沒有人減肥是先增肥再減肥,要達到政府目標,唯有從不增加排碳量做起。」如何把這82%「真的」減掉?政府必需提出更有力的措施,否則就像徐光蓉說的:「這就像是減肥診所的不實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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