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2日 星期五

測到高濃度砷的水井,距烏山頭水庫飲用水保護區不到100公尺 砷不會流入烏山頭水庫?請環保署舉證

朱淑娟/台北報導2010.2.11

針對台南縣東山鄉永揚垃圾場爭議,環保署今(11)日舉行第6次專家會議,前幾次會議已證實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垃圾場址,且場址存在斷層破碎帶,如進一步證實永揚場址周遭有豐沛地下水,表示垃圾滲出汙水可能沿著斷層破碎帶流向烏山頭水庫。

從去年11月10日第五次會議起,專家會議開始討論地下水流速、流向。上次會中環保團體提出,在永揚場址附近水井監測到有機汙染物,要求環保署土基會於去年12月重新採樣檢測,包括永揚公司的10口監測井、環保團體的12口井、當地4口民井。報告已於日前出爐。

今天環保團體以這份報告指出,在烏山頭水庫附近的監測井,已測到砷含量最高每公升0.056毫克,超過地下水汙染管制標準。部分水井發現水質中含有列管的毒性化學物質氯甲烷、甲苯、砷、錳、總硬度、總溶解固體、氯鹽、總有機碳、鐵、氯乙烯、氯仿,都已超過第一類地下水汙染監測基準。

砷」地下水汙染監測基準:
第一類(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的地下水)/0.025(毫克/每公升)
第二類(第一類以外的地下水)/0.250(毫克/每公升)

「砷」地下水汙染管制標準:
第一類/0.05(毫克/每公升)   
第二類/0.50(毫克/每公升)

環保署:水井設置不標準

土基會環境技術師洪豪駿指出,環保團體自費設的井不符合設置規範,而且環團設井過程環保署並未全程參與,這些資料不宜與現有的管制或監測基準直接比較,只能當作參考資料。

(環保署委託瑞昶科技所做報告,將採樣數據用來比對管制或監測基準。且部分比對標準還弄錯,有些資料應比對第一類標準,卻全數用第二類標準。)

環團:環保署採樣時為何未提水井設置不標準?驗出砷了才提

台大醫師許立民表示,環保署應該很了解過去布袋、北門、將軍、學甲因為砷造成的烏腳病問題,現在對砷應更加提高警覺。

至於環保署質疑環團設的井不標準,許立民指出,當時環保署採水樣時並未表示對井有疑慮,等到資料出來後才來質疑,對當地居民傷害很大。另外環團要求確定,到底有多少井不合規定、那些符合規定?那些資料可用、那些又不能用?不合規定的設置會不會影響到水質?因為有些重金屬就不一定會受干擾。



水井砷濃度是背景值的10倍

許立民表示,台南縣水質管制區內的砷背景值,林鳳國小是0.0083左右,新營工業區離烏山頭水庫有30公里,背景值是0.00068毫克/每公升,是林鳳國小的10分之1。

環保署監測砷濃度較高的水井,永揚場址內有兩口,1號井0.036毫克、2號井0.066毫克,是背景值的10倍。而在斷層下方的兩口井,NA1井0.024毫克、NA2井0.026毫克,比永揚場址內的2口低。

174號線以南的「SK1」井是0.056毫克,發現進入集水區後砷含量又飆高了,嶺南村的民井測到的砷,也只有所有測到較高濃度砷的10分之1,嶺南村距離NA1、NA2、SK1井不到一公里,為什麼會這樣?

數字是沒有血肉的東西,但烏腳病、皮膚癌、膀胱癌都是砷的來源,這在40年前已是很慘痛的經驗,環保署的態度不應只是告訴大家這種數字符合第一類或第二類標準,而是應找出汙染源。





測到高濃度砷的井,距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只100公尺

陳椒華表示,174號線以南是稜線,下來就到烏山頭水庫。即使SK1不在飲用水保護區內,但距離SK2、SK5、SK6等飲用水保護區內的井不到100公尺。目前已證實水往南流,因此SK1含高濃度砷的水也會往南流入SK2、SK5、SK6
等飲用水保護區內的水井。

專家不處理水汙染 環團:不處理不代表水沒有汙染

然而,專家會議委員認為這是「環保署與環保團體之間的爭議」,砷汙染的確很復雜、也很嚴重,不宜在這裏做結論,也不需要幫兩造背書,專家會議主要目是釐清斷層、地下水流速及流向。地下水汙染並不在討論之內,因此決議不處理,也不將相關發言列入紀錄,有委員坦言,「不要提才不會有後遺症」。

台灣地球憲章聯盟執行長顏美娟表示,烏山頭水庫水源區及500公尺範圍內的監測井,發現砷超過汙染管制值,至今看不出環保署有積極作為,她請環保署長沈世宏公開說明,攸關大台南地區民生、灌溉用水的烏山頭水庫安全嗎?

設井不標準?請環保署自設2口井監測

前環盟理事長陳椒華表示,今天專家會議並未表示要追蹤水汙染,令人遺憾,但「委員會不處理並不表示水沒汙染」。針對環保署指「環團設置的井不標準,汙染數據只供參考」的說法,陳椒華說,請環保署在發現高濃度「砷」的地點再鑽2口井以確認是否已汙染(建議SK1、永揚場址西北方)。

專家切割問題,只調查垃圾場內地下水、不管是否流向烏山頭水庫

台南環盟與東山鄉嶺南村農民當初反對設置永揚垃圾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垃圾場鄰近是烏山頭水庫集水區,且當地有許多大小湖泊,多次發現即使枯水期都有地下水,且垃圾場有斷層,未來垃圾場的廢汙水可能沿著斷層裂隙帶流向烏山頭水庫。

環保署長沈世宏也是基於這項理由,才決定舉行專家會議,一是釐清垃圾場是否通過斷層(已證實有),二是釐清是否有地下水,以及流速、流向。用意很清楚,就是為了釐清「廢水是否會沿著斷層裂隙帶流向烏山頭水庫」。

只想簡化問題的專家,還值得信賴嗎?

原本眾人期待專家會議以專家意見讓真相大白,然而如今專家們自我切割問題、縮小調查範圍,有委員直指,最後調查的結果並無助於釐清真相。

有委員表示,如果只將調查範圍侷限在永揚場址內,那可能要再成立一個「是否對烏山頭水庫影響的專家會議」,因為這並不是環保團體想要的。

台南縣環保局也表示,環團關心的是地下水是否流向烏山頭水庫,如果調查只侷限在場址內,未來問題還是會再回到原點,可能的話調查範圍應擴大一點。

但有委員堅持,調查範圍只侷限在永揚場址內,至於場址內的地下水流向,會不會往南到烏山頭水庫,「那是另一個議題,應分開來,否則解決不了。」

決議只在永揚場址內調查

最後專家會議做成下列結論:永揚場址地下水流速、流向部份,由永揚公司出資委託永揚公司與環保團體均認可之第三公正團體(由台灣土壤及地下水學會推薦),基於本專家會議地質與斷層裂隙帶之共識,於現有模擬範圍(裂隙帶)(即專家會議主席、中央大學應用地質研究所教授陳家洵所作『永揚場址地下水數值模擬初步結果』)的範圍,進行以下工作:

一、沿場址可能斷層及破碎帶各鑿三口井,現地量測斷層、破碎帶及表土之k值,及場址表土層可能厚度分布,並提出三維水文地質架構。

二、將上述現地量測結果以及過去相關資料,納入現有地下水數值模擬分析,推估可能之地下水流向。

專家的意見連問都不能問嗎?

台大醫師許立民質疑,所謂「現有模擬範圍」存在許多假設與不確定性,例如南北水頭不清楚,還可以照這樣做嗎?另外,第二點決議指將以此模擬範圍「推估可能」之地下水流向。假設是由誰來確定?又是基於那些理由或資料?

陳家洵只回答,「我們剛剛閉門會議已經討論過了」。當許立民進一步追問,陳家洵說,這個不確定是我的不確定,拿出來討論看有多嚴重,好嗎?」

許立民要求,「範圍可以再擴大嗎?」陳回答,「沒有必要,那水文地質資料會更不清楚。我們沒有必要跟你解釋我們這一個鐘頭(閉門會議)是怎麼做的,過程我們不會告訴你,專家會議就是這樣討論出來的結果…..。」

對於陳家洵的「專家態度」,在場的環保團體都覺遺憾,顏美娟表示,「專家是被聘來解決人民的問題,人民有疑慮,連問都不能問嗎?

台南環盟:希望未來模擬範圍應擴大

陳椒華表示,現已確認永揚場址有斷層、也有破碎帶,相信斷層破碎帶的水流速比較快,汙染已流走,因此在破碎帶監測井的汙染顯然沒那麼高,表示已傳輸到更遠的地方。現在模擬範圍(場址內)先確認清楚,可以接受,但未來還是希望模擬跟調查的範圍要擴大到烏山頭水庫的水源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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