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淑娟 2009.7.27
前言:民眾對電磁波的恐懼愈來愈深,但政府規範牛步化卻一再加深各界對立。環保署去年底提出「敏感地區非游離輻射發射源長期暴露預警值,與新設及既有設施預警措施作業原則(草案)」,在電磁波環境建議值833毫高斯之外(指輸電線路、變電所、地下電纜等極低頻),再增加一個「長期暴露預警值」,是建議值的十分之一、83.3毫高斯。(註1)
事後環保署舉行「專家會議」,讓專家針對是否需要訂預警值,若要訂,那空間、距離如何劃定等表達意見。會中各界專家看法差異很大,一位專家表示,不但沒必要訂預警值,而且即使電磁波高達8300毫高斯也不會危害人體健康。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台灣環保聯盟、台灣地球憲章聯盟等環保團體聽了學者的發言很火大,今(27)日到環保署,贈送一張833萬元的支票,請環保署蓋一座8300毫高斯的試驗屋讓專家入住。
環保聯盟前會長陳椒華表示,如果這位專家不去住,那他必須保證不會有人受電磁波危害。
台北市大同區玉泉里「反對環河變電所自救會」居民30多人到場抗議,要求台電撤銷在玉泉公園內設「環河變電所」。民眾高舉抗議旗,向環保署喊話:「1毫高斯才安全,專家不要騙人家」。
(註1)
草案中另外規範「新設」的非游離輻射發射源,規定如下:(「既有的」就沒辦法管了,只能請台電「充分考量」)
(1) 架空的輸電線應距離敏感地區(指住宅、學校、醫院、兒童遊樂場所)不得少於30公尺。
(2) 地下電纜,距離敏感地區不得少於1.5公尺。
(3) 行動電話基地台不得設於高中職以下學校內。
但草案加註「先來後到」觀念,也就是說,要是先有基地台才有興建學校、住宅、醫院、兒童遊樂場所等敏感點計畫,這些敏感點要主動迴避到安全距離之外(距離同上)。
(記者:所謂「長期暴露預警值」的83.3毫高斯,沒有任何法令效力,業者在設置高壓電搭時只要符合「環境建議值」833毫高斯即可,未來如何落實也大有問題。
因此,這份草案的關鍵不在預警值變動多少,而是要堅持高壓電塔應與敏感點保持一定距離,因為距離可讓電磁波減弱。)
專家對專家 爭議如何解決
面對電磁波危害,參與環保署「專家會議」的專家們竟見差異很大。有專家認為電磁波根本不足為害,但同樣身為專家之一的陳椒華表示,依世界衛生組織報告,歐洲及北美注重環境預警保護,住宅平均在0.7到1.1毫高斯之間。
陳椒華認為,環保署雖將預警值訂在83.3毫高斯,但民眾千萬不要以為這是安全的,真正的安全值應是1毫高斯。
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謝燕儒說,尊重不同專家的見解,目前專家會議已舉行過2次,未來還會繼續舉行,未來環保署將綜合專家竟見,並考量社會、經濟、科技等多個面向,最後訂出一個合理的電磁波管制規範。
電磁波已是典型環境正義問題
一如多年前的預期,電磁波危害如今已成為最熱門的公害問題,全台各地都陸續出現受害者。而即使未受害的民眾也對電磁波有所顧忌,一旦得知住家附近有高壓電塔等設施,不再沉默,愈來愈多人站出來反對。
即使科學至今無法證實電磁波有害(記者:科學無法證實的事多了,人類應對未知的事心存謙卑),但政府、業者不能否認民眾對電磁波的確產生不安,而且有財力的人都做好住家防護措施,或選擇住在電磁波較低的地區。而沒有財力、無法選擇環境的人,卻成為宿命的犧牲者。
電磁波公害如今已成為典型的環境正義問題,全台各地都有自救會,政府不顧人民感受,除了「宣導」電磁波無害以外,未見積極作為,逼得人民唯有自救。包括嘉南社區、七股鹽埕反電達自救會、楊梅反地下高壓電纜自救會、玉泉里居民等等。
政府、業者如不積極面對,未來民意反撲的力道恐怕不是政府、業者可以承受的。陳椒華表示,「我們要爭取的,不是出事後才求救,而是大家要站出來,反對這種不公不義的情況。」
企業應善盡社會責任
台灣地球憲章聯盟執行長顏美娟表示,企業基於社會責任,做好對民眾的防護是應該的,不應只考慮自己的便利,罔顧別人的安危。
更何況,多一點考量,業者不見得就會增加成本,不要老是拿什麼成本增加、技術困難來迴避自己該負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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