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7日 星期二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環評 環保團體連署:應先做土地使用、水資源政策環評



文‧朱淑娟 2009.4.7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開發案,今(7)日首度環評審查,前行政院永續會委員林聖崇首先挑戰程序問題,他認為中科四期牽涉到國家整體土地變更、水資源政策 ,依環評法規定,應先做國家土地使用、中區水資源開發兩項政策環評,「大的事先解決」,然後才能繼續審查中科四期的個案。

林聖崇說,92年水利署雖曾做過「水資源開發政策環評」,但當時並沒有中科、國光石化、台鋼這些案子,六輕開發已造成嚴重地層下陷,且工業與農田搶水,全民有權利知道台灣究竟還有多少水可用。他強調,政府切割一塊一塊農地變成工業用地,「除非政府打算毀滅農業、各位環委想當幫凶,那你們就繼續審吧。」

環保署綜計處長葉俊宏表示,為落實「政策環評作業辦法」,已發文各機關,要求在明年12月底前針對指定政策必須先完成政策環評,否則個案不審。以中科為例,應先完成「工業區開發政策環評」,但明年底前是緩衝期,之前的個案不受規範。
他強調,中科四期的用水、用地有沒有問題,在個案就可以實質審查並且必須交代清楚。政策環評只是提供原則性的問題,而且沒有准駁權,個案環評才具有實質拘束力。

林聖崇說,「如果環評有信用,我也不用講了」。他舉例,六輕用水原承諾每天25萬噸,後來用到30幾,環保署有罰嗎?當時連民進黨政府都不敢罰,現在更不用講了。環委不能自廢武功,只要開發案有環境影響之虞,就有權要求做政策環評。

雙方你來我往相持不下,林聖崇建議,包括開發單位、環保團體全都先離席,由環評委員討論如何處理他提的程序問題。擔任主席的環委鄭福田、葉俊宏同意林的建議,環評會於是首開先例。

環評委員閉門討論時,環委們主要關心,如果今天不終上審查,有沒有違法問題?如果繼續審會不會引起暴動?

葉俊宏表示,開發單位已繳費,環評會不審反而有違法問題,而且就算繼續審有任何違法,環保團體可以提行政訴訟,「接下來我們環保署會處理」。他說,不能因為有人提程序問題就終止審查。

對於環委決定今天繼續審查,林聖崇表示遺憾。他認為環保署不應拘泥於99年底這個規定期限,他今天爭的是「依法論法、就事論事」 。最後他要求水利署、農田水利會必須切結承諾,未來中科四期開發後,不會增抽地下水,造成地層下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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