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4日 星期二

空氣品質大倒退 十六縣市淪為三級防治區

文‧朱淑娟 2009.3.24

台灣空氣品質更加惡化。環保署公告最新版「空氣汙染防治區」 (適用2009、2010年),不符合「空氣品 質標準」縣市增至十六個縣市,佔六成四。只剩北部、東部有乾淨 空氣可呼吸,其餘縣市都淪落為最糟的空氣汙染三級防治區。

為管制空氣品質,環保署將全國各縣市空氣汙染防治區分成三級,依據每日監測資料統計,每兩年更新一次。一級汙染防治區屬國家公園,除國家公園外的縣市如符合「空氣品質標準」者,屬二級汙染防治區。不符合空氣品質標準縣市,屬三級汙染防治區。

依最新版的空氣汙染防治區,原屬於懸浮微粒二級防治區的新竹縣、 桃園縣,都惡化成三級防治區。全國懸浮微粒符合空氣品質標準的只剩基隆市、台北市縣、新竹市、苗栗縣、東部三縣市、澎湖縣等九縣市。臭氧則有十二個縣市不符合空氣品質標準。

環保署每年徵收近廿億元空氣汙染防治費,空氣品質卻愈整愈糟,環 保媽媽基金會董事長周春娣痛批,「請問空汙費都用到那去了?」空氣汙染民眾無從選擇,例如最近爆發的大發工業區空氣汙染問題,廿 多年來政府毫無改進,她要求環保署應盡速全面檢討。
環保署空保處長楊慶熙表示,目前台灣最嚴重的空氣汙染問題是臭氧 、懸浮微粒,連原本以為空氣較好的新竹縣、桃園縣都已淪陷,他將要求兩縣市立即找出空氣惡化原因並提出改善對策。

我國的空氣品質標準是參考美國標準,分別統計懸浮微粒、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五項汙染物。任何一項空氣汙染物超過標準,表示該地區空氣品質已足以威脅民眾健康。

依空汙法規定,三級汙染防治區的縣市必須從嚴管制,舊的工廠、建築物等汙染應立即訂出減汙計畫,未來新的開發案須有最佳防汙措施才准開發。楊慶熙表示,凡屬三級汙染防治區縣市將全面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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