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7日 星期五

滅農,何止從農再條例才開始

文‧朱淑娟 2009.3.27

農村再生條例引發「滅農」爭議,但政府有意無意的滅農又豈是從農再條例才開始?就在昨天立法院農再條例公聽會同時,台南東山鄉嶺南村一群阿公阿媽柳丁農頂著大太陽,徘徊教育部、監察院、環保署,控訴家鄉柳丁田就要因垃圾掩埋場而毀滅。

老農沒有華麗的語言,控訴的聲音又是那麼微小,小到隨即淹沒在台北街頭無邊無際的噪音中。農民控訴業者造假掩埋場環評書、控訴台南縣政府為業者的違法護航、控訴環保署虛偽以對、控訴成大收受業者委託作出扭曲不實的報告、控訴官品的沉淪、控訴以商欺農的霸道、控訴學術良知的泯滅....,然而,口口聲聲愛民愛農的政府,從上到下,全都,沒聽見。


東山鄉嶺南村,九百多位村民,世代靠種龍眼、柳丁維生,倚偎著農地長大的小孩,離鄉求學、就業,在都市落地生根,故鄉早已變他鄉。還留在村裏的,多數是老農,即使柳丁價格年年大跌,老農們依然戀著田地,認份地耕作,守著祖先的農地、等待子孫偶爾的回鄉。

嶺南村所有村民都引用龜重溪的水灌溉,不知何時,距離龜重溪上游五百公尺的地方,竟然變成事業廢棄物的掩埋場預定地。農民擔心,未來垃圾場滲出含重金屬的汙水勢必汙染灌溉水源,到時農作物被汙染、辛苦種出來的東西賣不掉,全村老農的生計就全完了。

農民的憂慮有跡可尋,海洋島嶼的台灣一向輕視海洋,在沒有垃圾焚化廠的年代,竟把所有垃圾掩埋場全設在行水區。一直到如今,環保署年年調查已封閉、以及運轉中的垃圾掩埋場,至今掩埋場周遭土地還在承受土壤及地下水汙染的毒害。

老農嚇壞了,政府不是說資訊有公開,任何村裏的建設、開發案都會事先徵求大家的同意嗎?農民驚覺,原來政府寧為財團、不顧他們的死活,要保住土地,唯有自救。

八年前農民組成自救會,村裏活動中心的黑板寫滿行程表,何時要到菜市場、學校發傳單;何時清晨四點要起床,因為那天要搭遊覽車去台北,看誰能給他們主持公道。

活動中心外貼著一張表,上面密密麻寫著:老陳捐了兩萬、林桑捐五千元....,老農將一斤斤賠本賣掉的柳丁錢捐出來做為活動經費。

昨天,他們又來到台北,我問,「阿嬤,你來過台北嗎?」,阿嬤說,「那嘸,不知來多少遍了,我們不要掩埋場,請政府給我們作主..........。」

延伸閱讀:http://shuchuan7.blogspot.com/2009/03/blog-post_25.html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