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日 星期三

搶救烏山頭水庫今啟程 反對環保署設專家會議幫業者解套

文‧朱淑娟 2009.4.1

「悍衛烏山頭水庫、反對非法設置垃圾掩埋場」。台南環盟等10多個環保團體今(1)日起展開為期12天的「搶救烏山頭水庫苦行」,志工們要用雙腳走過台南縣各個鄉鎮,宣示反對境內非法設置垃圾掩埋場的決心。

第一天苦行從台南縣政府出發,前主婦聯盟董事長顏美娟、雲林環盟理事長張子見、屏東環盟理事長洪輝祥到場聲援,東山鄉嶺南村民總動員,總計約八十多人參與,沿路呼口號、發傳單,士氣高昂。

環保聯盟前會長陳椒華表示,7年來環保署對此案不聞不問,據傳受到壓力,日前私自決定要成立專家會議釐清斷層、地下水爭議,但對於之前包括業者造假環評書、成大不實報告卻迴避處理。她認為環保署動機可疑,用意只為幫業者以及台南縣政府解套。


顏美娟、張子見等隨後前往台南縣環保局,抗議環保署成立名不正、言不順的專家會議。更反對環保署收受永揚業者出資做任何調查報告。陳椒華表示,「那跟成大接受委託做出可疑報告有何不同?」

東山鄉環保自救會總幹事陳顯茂等人出示由「中國地球物理學會所作「永揚場址地下5公尺內有地下水」調查報告、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起訴業者事證、「成大衛星資訊中心」接受永揚委託做出的不實報告,要求環保署、教育部、監察院立即介入調查相關違法事項。

台南縣環保聯盟理事長謝安通表示,根據中國地球物理學會調查報告,由二維地電阻結果,已可推論永揚掩埋場址地下1、2公尺就有地下水,也有斷層裂隙帶。此報告與台大地質系教授陳文山所作北勢坑斷層通過永揚場址相同。台南縣長蘇煥智應信守承諾,只要確認有場址有斷層通過,應立即撤銷永揚場址設置。

顏美娟指出,既然場址已有斷層、地下水,檢察官也已起訴業者及環評書製作人偽造文書,環保署不必再組專家會議為永揚解套。環保署儘可去確認斷層、地下水存在,如永揚提供錯的環評資料,縣府及環保署就可依行政程序法117條撤銷永揚環評。

苦行資訊請見台南環盟網站:http://www.wretch.cc/blog/teputnbr
電話:06-3363751
(2009.4.1)

延伸閱讀:環團要求環保署調查業者造假環評書

● 搶救烏山頭水庫六大理由(台南環盟提供)

1、離水庫這麼近--掩埋場與烏山頭水庫水源保護區僅1路之隔 2、2、場址地下水多--地下1、 2公尺就有地下水
3、斷層通過永揚場址--位於北勢坑斷層上
4、地質破裂--場址周圍多裂隙,成為地下水垂直通道
5、調查不公正-永揚環評報告及成大環調報告涉不實造假
6、違反社會公義--水源區不當解編、環評多處不實被起訴

●檢察官起訴永揚環評書偽造文書內容如下:(台南環盟提供)
1、偽載附近半徑1.5公里內無村落或社區--場址離當地最近民宅僅 155公尺,距密集聚落僅610公尺。

2、偽載地下20公尺都無地下水--永揚公司91年補充地質鑽探報告書即已記載基地地下水位多則7、8公尺,少則1、2公尺,在差異分析報告中卻隱瞞事實誤導審查通過。

3、航照圖拚接掩飾湖泊濕地存在事實--場址航照及排水流向圖以 73年版航照圖及80年航照圖拚接,隱瞞原80年版航照圖"魚池"之標 示。

4、基地位置標示錯誤誤導地下水流向--「計畫區域地質圖」故意錯置開發基地位置,誤導地下水流向為由南向北流動及向西北或西流動,實則應向南或向東南傾斜。

5、偽載及漏列地震相關資訊--場址區域屬重度地震區,環評書卻偽載為中度地震區,另又故意漏列白河大地震紀錄。

6、偽造居民問卷調查資料--以贈品引誘居民填寫姓名,再偽造為問 卷調查表,做成居民51.1%同意設置掩埋場之不實資料。

7、利用金錢打通關節--編列龐大交際費進行公關及策略運用,並針 對反掩埋場之自救會代表以條件互換方式買通,使其採消極迴避態度影響自救會之抗爭行動。

8、環評書既成道路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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