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4日 星期二

中石化安順廠魚塭領了補償 毒魚照賣

【記者吳明良、辛啟松、朱淑娟/連線報導2005.10.4】

台南地檢署最近接獲檢舉,有民眾覬覦中石化安順廠戴奧辛汙染補償,趕在補償辦法頒布前遷入補償區內申請生活照顧費,還有養殖業者改裝棄養多時的魚塭申請補償,甚至有人領取魚獲銷毀補償金後仍將汙染水產品賣出,檢方已掌握明確事證,著手偵辦。

中石化安順廠因遭戴奧辛汙染,全廠卅六公頃土地去年三月公告為控制場址。行政院今年七月十一日同意台南市政府提出的十三億元補償金及移除汙染相關經費,所有補償項目都追溯自七月一日起生效。

檢調單位調查,市府補償對象是以六月卅日前設籍安南區鹿耳、顯宮、四草等三個里居民為限,有心人士在市府六月中旬研擬補償計畫時,趕在六月底前將戶籍遷入鹿耳等三個里,以領取生活照顧費。

檢調單位調閱安南戶政事務所資料發現,鹿耳等三個里六月底戶籍異動頻繁,有外地民眾遷進來,也有遷出多時的居民又把戶籍遷了回來,更多的情況是,有居民把原本一戶的家分成好幾戶。

檢調指出,市府後來將生活照顧費由每戶每月六千元改為每人每月一千八百多元,企圖以「分戶」多領照顧費者無法得逞,但因在變更戶籍時存有「不良動機」,仍將深入調查。

檢調單位還發現,在市府列為禁養區的廿七公頃魚塭範圍內,有部分魚塭棄養多時,早沒有養殖水產品,但有養殖業者在市府頒布補償辦法後,丟些魚蝦到魚塭裡,申報有養殖水產品,經投藥撲殺後,再向市府申請收購水產品補償費。

檢調表示,甚至有養殖業者領了補償費後,並沒有撲殺養殖魚蝦,趁夜間捕撈,偷偷運到外地販售,賺取不法利益,此舉已涉及公共危險罪,檢調已掌握相關事證,正進一步調查。(原文刊登於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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