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5日 星期二

減碳跟「碳權交易所」有什麼關係?

 
碳權交易所看不出實際功能,可能象徵意義大於實質。(/風傳媒)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3.8.15
 
87日在高雄成立的「台灣碳權交易所」,強調未來將推動三項業務: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溫室氣體增量抵換、國外碳權交易。但是,這三件事在即將成立的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就有足夠人力、機制可以處理。突然跑出一個碳權交易所,它的功能是什麼、目的何在、如何運作?現在還一頭霧水。
 
而從蔡總統宣布碳交所成立的時機、場合,可以推測它未來的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她是在419日出席在台美商會謝年飯時宣布成立碳交所,台灣重要的減碳策略不說給自己人聽、而是在台美商,意思很清楚,就是向國際宣告台灣的碳是有價的。至於把碳權交易所設在高雄,只能說是一場太過刻意的政治秀。
 
 
碳權交易所可以讓碳價公開透明,無法促進市場活絡
 
碳交所宣布的三項業務之一「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其實環保署在今年629日已訂定「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未來企業自願減量取得的碳權,可以在交易平台上移轉、交易或拍賣給有需要購買碳權的企業。
 
但不是每個企業都可以透過自主減量取得碳權,只有那些不需要繳納碳費的業者才可以。至於環保署第一、二階段預計徵收碳費的522家業者,自願減排的量已經可以少繳碳費,就不能重複主張碳權。但碳費屬於歐盟碳境調整機制CBAM定義的有效碳價形式,所以國內繳交的碳費可以扣抵CBAM應繳的費用。
 
其實「氣候變遷因應法」一開始的版本並沒有碳權交易所的設計,但在立法院修法時,有立委提出碳價應該公開透明,依照國外經驗也多由金融單位來做,所以在法案第36條就多了得委託中央金融主管機關」的文字。
 
有沒有碳權交易所有什麼差別?原本環保署只會提供交易平台,買賣雙方自己去媒合並議價,不需要跟環保署說交易價格,但碳權賣掉後就會註銷。未來碳權交易所的功能類似實價登錄,買賣價格公開透明。至於公開透明有什麼好處?或許可以這麼想,有機會讓各種減碳方案公開,形成一種減碳的學習與分享。
 
不過,這項交易是有限定對象的,並不是像股票人人可以進場交易。而企業只有在環評需要抵換、或供應鍵被要求時才需要購買碳權,可能久久才買一次,可想而知交易一定不會活絡,這點從幾個實施碳交易的國家可以驗證。
 
 
天然氣增加的溫室氣體不必抵換,是非科學的政治決定
 
至於「溫室氣體增量抵換」,環保署在今年75日已經預告「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草案。主要針對4種類型的開發案,環評時針對新增的溫室氣體要提出抵減方案。增加排放一噸就要減少一噸或更多。
 
4類開發案包括:工廠設立、園區興建或擴建、高樓建築、火力發電或汽電共生廠。很奇怪的是排除了天然氣機組,但天然氣發電廠、接收站卻是目前台電主要的開發對象,排除天然氣不用抵換,是一種非科學的政治決定。
 
其實最好的抵換來源是工廠改用低排碳設施,從製程中就把排碳減下來。或是提高能源效率,讓一度電可以生產更多。但這種減排方式耗錢又費事,於是環保署就幫業者開了後門,只要它認可的方法都可以抵換。例如汰換老舊車輛、汰換能源效率差的電器等等都可以抵換,但這些方案卻很難等值抵換。 

之前環保署也有類似的空汙抵換規定,許多半導體廠商都選擇「洗掃街」來抵製程排放的PM2.5,但半導體製程排放的PM2.5,跟道路灰塵的PM2.5成分大不同,這種抵減方式最大的問題就是可以抵量、不能抵值。碳交所說未來要「延伸優化」環保署的增量抵換媒合平台,究竟要怎麼做,現在也還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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