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緊水龍頭要從改變水資源管理做起,
多項法令更新需要立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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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朱淑娟2015.5.19
隨著雨季到來,這場長達半年的枯旱也快速被遺忘,期間大家熱切討論的水資源結構問題,未來能改變多少恐怕也很難期待。其中,經濟部水利署最積極推動的修正水利法以開徵耗水費,上周四好不容易擠進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但委員問得意興闌珊,看來直到下會期結束都很難有機會再審,明年已確定開徵無望,水資源改革開的第一箭,連拉弓的機會都無。
相信多數人都不會否認,台灣的水價因為沒有反應建造及維護成本,的確呈現偏低狀況,同時支持政府合理調漲水價,用以價制量方式鼓勵大家節水、提高廢水回收率,進而促成節水型社會的到來。但很奇怪,許多合理且共識高的議題在台灣就是推動不了,連馬總統都說擔心調漲水價會被罵無能,於是台灣社會從上到下,對於水資源的認知跟行動存在巨大落差。
水費調漲困難,水利署退而求其次向大用水戶徵收耗水費,修正水利法84條之1,授權主管機關得向用水人徵收耗水費。為了不要引起太大反彈,徵收辦法可說是用心良苦、處處退讓,不向民生、農業徵收,只針對每月用水一千度以上、有能力節水、且節水空間較大的大用水戶開徵。
耗水費七折八扣還開徵不了
計畫分三級徵收,每月用水一千到三千度者,自來水費加徵10%耗水費。三千到六千度加徵20%,六千度以上加徵30%。而且還設計許多耗水費扣除辦法,不但最高可折減60%,業者如使用再生水、海水淡化、雨水貯留用水不徵收,此外還可折減環保署徵收的水汙費,七折八扣最後繳納的金額已非常少。
依水利署統計,台灣有819萬自來水用戶,總計每月用了28億度水,這5千多家每月用水一千度以上的企業用了26%的水量,讓這些平常享受社會便宜水資源的企業繳納微薄的耗水費,只是一種起碼的義務而已。
期間水利署也積極尋求企業支持,原本預計2017年開徵,在缺水嚴重的三月,再宣布將開徵時程提前一年,從明年起開徵,對開徵耗水費的期待不可言諭。
行政院今年4月16日通過水利法修正案後火速送立法院,過一個月好不容易排到審查,但當天委員顧左右而言他,偶爾有問到的,竟然問的是擔心開徵耗水費後,企業因節約用水導致自來水公司營收減少,完全牛頭不對馬嘴。還有國民黨立委直接表態反對開徵,最後通過一些不相干的臨時動議後草草結束。
水資源改變動彈不得 困境回到原點
依上周四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的審查氣氛,如果不是奇蹟出現,直到下會期結束都不可能再審,而明年立委換屆,程序重頭來過,開徵耗水費將遙遙無期。
一旦耗水費開徵不成,水費要調漲就更加困難,而只要繼續維持低廉水價,所有的節約用水都成空談,連帶包括推動再生水或海淡水更加不可能實現。
水資源結構不改,為了因應持續增加的用水,台灣的水資源管理就得回到老路,繼續蓋水庫、蓋攔河堰,然而蓋水庫又變成水利署的原罪,有些水庫開發連提都不能提,根本沒有討論空間,於是一切又回到動彈不得的狀態。
在經過這場十年大旱後,我們終於知道台灣並不是一個年年多雨的國家,2011年總雨量2300毫米,前年3139毫米,去年只下了1643毫米,各地雨量都只有平均值的三到五成。遇到嚴重枯旱,會走到三階限水供五停二的困境,工商業會被減供水量,游泳池會關閉,生活節奏都被打亂。
然而,只是知道不足以改變任何事,唯有行動,許多水資源的結溝問題需要透過修法改變,不只水利法的耗水費、還有自來水法強制銷售省水標章產品,接下來還有再生水相關法令,在缺水地區強制要求業者使用再生水。這些都需要立法委員大力支持,反之如果法案推動不了,未來水資源管理將更加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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