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1日 星期二

後龍科技園區該到此為止了

 
灣寶農民反對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長達2年,最後內政部以選址不當駁回。
當年駁回的理由至今並未改變,園區不存在敗部復活機會。
 
 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4.5.21
 
2011414日內政部駁回「後龍科技園區」開發案,反對徵收的灣寶農民開心大喊「後龍科技,到此為止」。13年後隨著行政院提出「桃竹苗大矽谷計畫」,地方又蠢蠢欲動,而兩度推動園區失敗的前苗栗縣長劉政鴻,竟然不死心又組成園區推動委員會。只是,後龍科技園區是因選址不當被駁回,駁回的理由至今沒變,不存在敗部復活機會,園區開發的念想也該到此為止了。
 
 
灣寶2度面臨徵收,最後成功擋下
 
以生產西瓜聞名的灣寶這塊農地,在苗栗縣後龍鎮、鄰近國道三號大山交流道。後龍靠海,農地多沙,早期農民從外地載黏土攪拌,一點一滴把荒地變良田。之後配合政府重劃捐地拓寬農水路,農委會劃設為特定農業區。
 
這塊農地第一次面臨徵收是1995年苗栗縣長何智輝時代,那時劉政鴻是立法委員,共同爭取新竹科學園區四期設在此地。灣寶農民抗爭半年後,何智輝改變地點到銅鑼,就是現在的銅鑼科學園區。對何智輝來說,科學園區設在那都行,但對後龍出生的劉政鴻來說就不一樣,改址讓他大失所望。
 
2005年劉政鴻當選苗栗縣長,他沒有忘記灣寶這塊農地,2009年提出「後龍科技園區」計畫要徵收灣寶362公頃農地,其中約一半是私有地。面對灣寶農民強勢抗爭,面積陸續縮小到231公頃。不過灣寶自救會早就設定「要退就全退」的抗爭目標,不因有人土地被劃出徵收範圍就同意被徵收。
 
反而是苗栗縣政府提出的資料漏洞百出,導致最後被內政部駁回。農地變更為非農業使用,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要徵得主管機關農委會(現農業部)同意。另外,地目變更要經內政部區委會審查通過才能開發。
 
 
園區選址不當,農民抗爭2年後駁回
 
最後內政部駁回後龍科技園區有幾個原因,其一是農委會基於保護優良農地,反對農地變更。當然農委會並不是一開始就反對,否則就不需要在內政部審查2年多。已故灣寶農民洪箱在多年後說,「我們里長叫農委會切腹,灣寶是特定農業區這是事實,為什麼不早說,讓農民上街頭抗爭2年這樣對嗎?」
 
另外農地產值的計算方法也讓委員很不認同。苗栗縣說這裏什麼都種不出來,每公頃產值只有4.5萬元,不如蓋工廠。但委員認為要用實際耕作面積當分母,不能把休耕地也算進來,每公頃產值是26.6萬元的高產值。
 
還有,苗栗縣政府說八成農民贊成被徵收,但又拿不出地主同意書。一位委員提到,依《區域計畫法》15條之21項第5款,「申請開發案件,需要取得開發地區土地及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才得許可開發。」
 
所謂「土地及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在《非都市土地開發審議作業規範》總編第六點附件二規定得很清楚,要提出全部「私有土地所有權人的同意書」。苗栗縣政府拿不出來,反而灣寶農民自力調查拿出70%地主反對的證明書。
 
依據以上幾點理由,內政部認為後龍科技園區選址不當,再加上農委會反對農地變更為非農用,在2011414日駁回這項開發案。
 
 
優良農地應保留,重提園區開發將引發抗爭
 
灣寶農民經過平靜無波的13年後,今年2月行政院通過「竹苗大矽谷推動計畫」,苗栗縣長鍾東錦第一時間就說「準備好了」,初步提供竹南、後龍、頭份三處農地爭取納入計畫,並表示將預先把這三處農地,在國土計畫中調整為城鄉發展區2-3(評估5年內有開發需求)
 
423日有議員質詢鍾東錦,國科會初步排除後龍科技園區納入大矽谷計畫,鍾東錦回答會繼續爭取。接著516日劉政鴻成立「後龍科技產業園區推動委員會」自己擔任主委,第三度挑戰後龍灣寶農地開發。 

然而當年後龍科學園區被駁回的幾點理由,至今並未改變,並不存在敗部復活機會。甚至13年前抗爭成功後,灣寶成為台灣指標性的優良農地,執意開發,縣政府面對的阻力勢必比過去更大。氣候變遷下,各界都呼籲優良農地應該盡量保留下來,後龍科技園區的開發念想,就到此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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