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4日 星期二

解決垃圾危機,需要一套「前瞻計劃」

垃圾危機一觸即發,但卻提不出務實的解決方案。(/風傳媒)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9.12.24

本期商周報導,台灣垃圾不斷成長、但處理容量卻不斷下滑,導致垃圾處理出現危機。其實這個問題存在已久,但環保署毫無遠見,經濟部、科技部又未負起事業垃圾處理之責,才會讓危機持續擴大。當務之急,行政院必須提出一套前瞻性的垃圾處理計畫,以因應垃圾的迫切危機。

每當遇到垃圾危機,環保署總是兩手一攤,把問題歸咎於焚化廠、掩埋場興建困難。這是停留在20年前垃圾末端處理的思維,甚至不管掩埋場是否蓋在有地下水、斷層通過等不該蓋的地方。也不追究業者是否造假環境監測、是否危及周邊環境及人民的居住安全,反而一味贊成,非常不負責任。


 垃圾出問題,不一定是末端不足

事實上垃圾會出問題,不一定是焚化爐或掩埋場不足,而是從垃圾產生源頭到末端之間,就有很多該做卻沒做的事。從1991年內湖第一座焚化爐啟用至今,24座使用中的焚化爐部分都超過20年,最後一座完工的焚化爐是2008年苗栗竹南廠,至今也已12年,要跟先進的焚化廠比,我們的焚化廠設備已經算古老級,但不見環保署提出更先進、汙染量更少的更新計畫。

2017年行政院通過環保署所擬的「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要用90億元讓11座老舊焚化爐再升級,可延役1520年。實在很難想像,一座已經用了20年的焚化爐,再20年就已經用40年了。延役不如直接汰換,經濟部舊的燃煤電廠不都朝向汰舊換新,用更環保的燃氣取代燃煤嗎?


處理太多事業廢棄物,才導致處理容量不足

而這些焚化爐當初興建是為了處理家庭垃圾,但政府為了節省公務支出,採取跟民間合作興建經營模式,業者為了賺更多錢,焚化爐的容量都做很大,但日後環保署推動資源回收,垃圾減少,一度出現垃圾不夠燒。

也就是說,目前焚化爐處理家庭垃圾是夠的,甚至有很大的餘裕,委外操作業者為了增加收入,開始收一般事業廢棄物,而且愈收愈多。而有些縣市沒有焚化爐,才出現有焚化爐的縣市無法支援的情況。

依照立法院預算中心研究:全國一般廢棄物焚燒量2007年是450萬噸,2016年下降到427萬噸,減少5%。但同期一般事業廢棄物卻從159萬噸增加到217萬噸,成長36%。一般事業廢棄物已佔焚化爐四成的處理量。

但是,依廢棄物清理法32條規定,一般事業廢棄物要由經濟部、科技部負責處理,甚至要求2004年以前所有工業區、科學園區都要自備處理設施。但這條法令至今無法執行,任由一般事業廢棄物造成垃圾問題。


全台科學園區,只有南科有一座焚化爐

以台南科學園區為例,1996年通過環評時要求設三座焚化爐,每座日處理量80公噸。但2003年第一座完成後就沒下聞,反而變更環評,要求事業廢棄物由公營焚化爐處理,而這種違反廢清法的變更,環保署照樣給過。做不到環評承諾,不是應該開罰或撤銷才對嗎?

更好笑的,2015年南科還因為有這座焚化爐,得到環保署的企業環保獎,南科局長林威呈說,這座焚化爐是全國工業區唯一自給自足的焚化爐,更是科學園區唯一一座焚化爐。日後前行政院長賴清德回到台南參加一場座談會,提醒南科還欠2座沒蓋,南科才認了說會開始規劃。

而沒有焚化爐的縣市例如雲林,必需把垃圾載到鄰近縣市處理,但有焚化爐的縣市例如台南,也因為燒太多事業廢棄物無法支援。環保署不解決根本問題,反而在2016年修廢清法,規定日後公營焚化爐要先處理自己縣市內、以及鄰近縣市的家庭垃圾,有剩的空間才能收一般事業廢棄物。

這條法令根本無法執行,試想如果你是縣市長,轄區內的家庭垃圾、事業垃圾都是你是垃圾,在工業區沒有焚化爐的情況下,當然優先進焚化爐。這次廢清法將業者的罰責提高很多,但政府自己在做違法的事卻沒有罰責。

歸根究柢,行政院必須要求工業區、科學園區在區內蓋處理設施,處理自己的廢棄物。但一提到這個,經濟部、環保署就異口同聲說已要求釋出多少用地,這真是搪塞之詞,因為「釋出用地」跟承諾會蓋差很多。不然就開始講循環經濟,但指望循環經濟解決垃圾問題,無異緣木求魚。


源頭垃圾減量,就不需要這麼多掩埋場

而掩埋場會喊不夠,也是管理出了問題。垃圾焚化後會產生底渣跟飛灰,底渣雖然可做再生粒料,但品質太差不受歡迎,囤積很多。飛灰是有害事業廢棄物,要先固化再掩埋,如果能從源頭減量,就能減少掩埋空間。

因此高汙染、會產生太多廢棄物的產業就不應該發展,例如中鋼,如果自己的廢棄物無法處理,就不能再繼續增加產能。再來目前工業廢水有要求一定的回收比例,但廢棄物就沒有要求。加上委外處理費便宜,工業不會認真做回收、或改變製程減少廢棄物。而是全部委外處理。

許多業者反映現在事業廢棄物處理成本提高,但過去把環境成本外部化的時代已經過去,大家已無法回到垃圾埋到生態豐富的淺山,現在的成本或許才是真正的成本,此時也是好好討論事業廢棄物回收的好時機。

商業周刊報導,經濟部在招商時並沒有想到日後廢棄物處理問題,也沒找環保署評估廢棄物,說來這也不能說經濟部什麼,因為每個部會各有職責。倒是環保署,沒人請你評估,自己就不能自動做些研究,再跟經濟部說明請他們支持嗎?自己不拿出有利的說帖去溝通,又如何叫別人支持你?

過去經濟部也不管空汙,但隨著人民愈來愈重視,2015年行政院通過第一個行政院版的空汙防治計畫,把相關部會的職責納進來一起推動減量。而此時解決垃圾危機,同樣也需要一個行政院版的前瞻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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