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海工業區把大林蒲團團圍住,沒有距離的緩衝,導致居民不斷受害。
原文刊登於2017.11.16出刊的《商業周刊》
製作人‧劉佩修
文‧朱淑娟
攝影‧程思迪
研究員‧吳怡寬
半世紀以來,台灣有一大部分的社運都跟反污染有關,後勁反五輕、麥寮反六輕、彰化反台化、林園反三輕、大林蒲反空污等,且多數至今仍在糾纏中,經濟與環境的衝突似乎成為必然。
但這不一定就是宿命,只是政府沒把兩者放在同一個天秤考量,只管拚經濟,不考量工廠區位是否距離居民太近,排出的空污、廢水是否危害鄰近居民的健康。但只要政府有決心,兩者不但可以相安無事,還可以共存共榮,創造雙贏。
台北市立大學城市發展學系副教授鄭安廷分析,台灣從一九六○年代起,一直以發展型國家策略為主,也就是國家針對特殊產業、選定特別區位、投入資源生產;在這種思維下,經建計畫凌駕於其他計畫之上,目的就是追求經濟,並無國土規畫的思維。
上世紀的經建思維,淘汰!
一根煙囪管理術,不適用八百根
於是,才會發生像大林蒲個案,工業區包圍聚落,任由工廠緊挨著住宅與學校建立,兩者間並沒有適當的安全距離,才會演變成居民與工業對峙的局面。
南部反空汙大聯盟總召陳椒華表示,要解決工業與居民的衝突,首先要有污染總量的想法,一根煙囪符合標準,八百根煙囪呢?就一個群聚的工業區來說,還用個別煙囪的方法管理就不符合現實;其次,政府管理思維要改變,必須要求工廠,機組在一定使用年限後,必須汰舊換新。
其實在台灣,也有工廠在開發與環境之間取得妥協的例子。鄰近大林蒲的台電大林廠,二○○八年提出汰換兩部單機三十萬瓩的老舊機組,擴建成四部單機容量八十萬瓩的燃煤機組,但這樣一來污染量將暴增,居民健康危害勢必加劇;後來環評大會只通過兩座機組。雖然更新後總發電量還是比以前多,但因為發電效率提高,汙染排放減半,對居民的影響降低,較能被接受,是一個雙贏的案例。
護工廠不護居民的標準,修正!
拚協商,新竹霄裡溪排污模式變典範
另一個案例是新竹縣新埔鎮的霄裡溪廢水污染事件。霄裡溪長期遭上游工廠排放廢水,魚蝦死亡,居民抗議多年,卻無法改善。原因是過去政府在核可工業污染排放時,只管是否符合標準,而不去想這個污染對當地環境、居民會產生什麼影響,而工廠放流水標準遠比灌溉水標準寬鬆,即使工廠放流水符合標準,但排到灌溉渠道,還是會造成污染。
二○一五年,政府與企業協商將廢水全回收,不再排入霄裡溪,不但往後兩者相安無事,而且回收廢水再利用的技術,也成為台灣工業發展再生水的典範。
林園反公害護家園協會理事蘇義昌表示,早期設立工業區及下游產業都只以交通便利做考量,政府接收日據時代左營煉油廠後成立高雄煉油廠,接著在附近設仁大工業區,都沒考慮周圍已經是人口密集區。林園工業區也是一樣,跟住宅區只有兩個車道,完全沒有隔離綠帶,導致污染衝突不斷。
英國做法:設都市外圍框架
工業區到住宅區,須距半小時車程
高雄前鎮在地醫師陳信諭則認為,工廠控管污染的方式要更細緻。他舉例,小港的重車造成居民嚴重的生活干擾,加上道路空間設計不良,交通違規情形嚴重,容易生發生交通事故。以一個醫師的角度來看,交通事故在醫療過程中,受傷者要付出的代價太高,他很期待小港的重車能消失在平面道路上。
鄭安廷表示,台灣應有「都市外圍框架」的概念,例如英國,都市以綠帶做為界限,綠帶以外才會有工廠,工業區與住宅區要有一段距離,至少開車半小時,才會從工業區進入都市核心區。如此一來,就不會發生像彰化市中心竟然有燃煤電廠的情況。
過去國家的國土計畫、產業政策、空污防治都各做各的,沒有對上話,未來三者的規畫要互相結合,才可能創造工業與環境的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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