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
2014.11.26
環保署今天審查「六輕農業渠道灌溉尾水案」因應對策,正當六輕、環保團體、環評委員爭議六輕提出的取水點合不合理、是否應另提海水淡化替代方案時,主席、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才說,「這個方案本身就有問題」(意旨當初成案就錯了),當初是說水利署供給六輕的水如果不夠,要求六輕應自籌水源。
但這麼多年來水利署給六輕的水從來沒有不夠過,所以並沒有啟動替代方案的必要,也就是說環評大會不必管六輕自籌水源的事,當場宣布結案。
不過,環保團體不要高興太早,台塑環境安全衛生中心環境評估處長洪宗益說,農業渠道灌溉尾水所需的土地已取得,農業取水計畫還是會照常推動,也已經向雲林縣申請,就當做一個備用水源,預計2016年8月完工。
問題是,如果六輕用水並不缺,還要做這個農業渠道做什麼?合理推測這並不是「備用」,而是六輕預留未來擴廠所需的水源,目前包括六輕四期4.6~4.10的擴廠案都在推動中,一旦環評通過擴廠,勢必需要更多水源。
問題是,如果六輕用水並不缺,還要做這個農業渠道做什麼?合理推測這並不是「備用」,而是六輕預留未來擴廠所需的水源,目前包括六輕四期4.6~4.10的擴廠案都在推動中,一旦環評通過擴廠,勢必需要更多水源。
六輕水沒有不夠用,沒有自籌水源的問題
2007年12月10日環評大會通過六輕每日用水權,從每日25.7萬噸提高到34.5萬噸,當時有一個決議,濁水溪水量不穩定,有水權不表示一定有這麼多水可供應(預估可能有10萬噸落差)。如果不夠用,六輕要規劃引新虎尾溪上、中游農業迴歸水10萬噸,作為自籌水源方案,預訂98年7月完成。
2011年4月15日環評監督時發現這個方案還沒完成,要求六輕提環調報告,2013年12月25日審查後又請六輕提因應對策,今年4月8日、 9月1日專案小組兩度審查,結論要求六輕此方案應於2015年8月31日前運轉,到期未完成,每年2到5月枯水期應採雨水回收、海水淡化等其他水源替代方案。
六輕提出兩個取水點:新虎尾溪田尾排水設湳子工作站取5萬噸、田尾排水取5萬噸,總計10萬噸,中途設氨氮處理廠,設24公里輸水管路到六輕。
耘林藝術協會理事長林富源、台西居民丁瑩瑩、台灣健康空氣聯盟執行長楊澤民、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都說,「湳子工作站」的位置是水頭,下游還有農業灌溉,根本不是農業尾水,把水取走農民更無水可灌溉。
農林農田水利會表示,新虎尾溪的取水位置湳子工作站的確是「農業渠道灌溉尾水」,雲林縣水利處則說不是,建議應在末端另找取水點。
六輕則提出六年來的用水數據指出(如表),每日用水都在30萬噸以下,並未超過34.5萬噸,並沒有「不夠用」,所以也沒有自籌水源的問題。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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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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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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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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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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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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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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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日用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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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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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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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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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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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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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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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大家熱烈討論時,葉欣誠說「這個方案本身就有問題」,這件事的本質是六輕如要增產需要增加用水,就要自行想辦法,環評大會不必去管如何取得農業尾水的問題,這是六輕自己的事。最後做出三點決議:
一、開發單位所提農業渠道灌溉尾水再利用方案窒礙難行,農業渠道灌溉尾水再利用應由開發單位依其他法令規定辦理,不再納入環評承諾事項,本案終結審查。
二、開發單位若推動以海水淡化或除農業渠道灌溉尾水再利用以外之其他方式作為替代水源,需依環評法規定提出環評書件送本署審查。
三、枯水期替代水源應由開發單位自行設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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