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7日 星期四

環評會主席 明著護航爭議水庫?


原文刊登於2013.1.16出刊的《商業周刊》

文‧朱淑娟

爭議十多年的高屏大湖開發案,元月九日環保署環評專案小組審查,在主席及環保署切割議題並主導下以「兩案併陳」初審通過,只要再送環評大會確認就可望過關,當場引爆抗議。同樣場景也出現在之前許多開發案上,原本應促進各方對話的環評會,卻變成社會衝突的戰場且更擴大爭議。當環評價值已失,行政院除了應認真檢討環評制度,更應負起責任整合各部會資源化解高屏大湖爭議。

雞同鴨講的環評審查會

從美濃水庫到高屏大湖,牽動台灣近廿年來水資源辯論的神經。台灣地狹人稠,導致開發與環境的競合衝突更加緊密。而另一方面台灣是一個水資源缺乏又不知珍惜使用的國家,不斷升高的水源需求壓力讓經濟部水利署對於任何水源開發案絕不輕言放棄,於是十多年來雙方且戰且走、且都誓不妥協。

高屏大湖在九十一年通過環評,因超過開發年限依規定需送環境差異分析審查通過後才能興建。從去年二月十三日到元月九日已經過三次審查,其間主要衝突在於,水利署強調如不增加高屏大湖每天十萬噸水就無法維持高屏地區穩定供水。

另一方面環保團體則主張已有太多替代方案可補足這十萬噸缺口,為何在財政困難時還要花大錢興建人工湖,而且還犧牲一百多公頃良田導致上千農民失業。

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局長賴建信表示,目前高雄地區每日需水一六一點六萬噸,但只供應一四一點四萬噸,不足的廿點二萬噸要移撥農業用水。高雄沒有水庫,枯水期或風災原水濁度高時就得跟台南水庫調用。他強調蓋高屏大湖就像儲蓄,豐水期時把水存起來以備枯水期使用,如此就可讓高屏地區水源供應更加穩定。

但高雄市副市長劉世芳說,高雄市未來朝節水型產業發展,幾個主要用水大戶如中油五輕在一○四年遷出,中鋼每日取用鳳山溪再生水十萬噸, 南星計畫用水也計畫用海水淡化,未來大高雄地區用水量應不會如水利署預估的成長。

另外高屏大湖預定地也是台灣毛豆的重要生產區,上百位農民北上行政院抗議,雖然水利署已提出協調台糖提供其他土地承租給農民,但台灣毛豆生產聯誼會會長陳榮華表示,毛豆產業在政府鼓勵下外銷日本很受肯定,人工湖開挖後一定要裁員,換一個地方生產會有困難,毛豆產業將全數崩盤。

環保署切割議題又主導結論

元月九日環評審查當天各方還雞同鴨講爭議難解,多位委員也認為應再補充說明,但環評會卻演出主席與環保署聯手切割議題的戲碼。水利署提出的方案包括五個湖區、分三期完工,環評會主席、成大地球科學系教授林慶偉卻主動建議切割議題,只審查第一期工程的E湖區,隨後環保署 綜計處科長俞振海也接話贊成先通過E湖區,未來其他區要做應重做環評。

隨後林慶偉問委員意見,多位委員持保留態度,他則強調人工湖要不要做是經濟部決定,環評只審查對環境的影響就好,接著又很突兀地提議:「大家同不同意兩案併陳?」俞振海再接口贊成兩案併陳,但卻未說明基於什麼原因做出這兩案。

最後做成「兩案併陳」決議,第一案:切割處理只通過E湖區。第二案:退回。所謂「兩案併陳」等於議而不決,但程序上卻已完成專案小組的第一階段審查。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擔心,一旦送環評大會,環評委員廿一席其中有七席官派委員,只要再爭取四席民間委員支持就通過。

李根政認為林慶偉跟環保署主導會議應受到社會公評,而既然環評會無法解決爭議,行政院應站出來表態,終結這十多年來的社會虛耗。

替代方案有解  看要不要做已

高屏大湖開發案並非無解,也早有許多符合永續水資源概念的替代方案,只是這些方案分屬不同部會權責,地方政府也有責任,並非水利署能夠承擔,才需要行政院出來協調。但行政院只把爭議丟到環評會去處理,經濟部也未派高層代表到場協調,讓第一線事務官跟人民對立,把環評制度搞爛還賠上人民信任。

這些替代方案包括應落實工業自籌水源,工業長久以來用低價自來水來降低成本,缺水時政府還幫著調撥農業用水並不符合社會正義。目前工廠廢水回收率低,地方政府也應協助推動工廠廢水回收再利用。另外東港溪的畜牧廢水汙染嚴重,環保署如能整治河川,未來能供應的水就不會只有目前的卅萬噸。

再來就是老生長談的自來水減漏,目前高屏地區漏水率高達百分之十六點八,只要降到百分之十五就能擠出三萬噸水。另外水利署放著台南一些老舊水庫淤積減少庫容,不積極清淤延緩使用壽命,要如何說服人民新蓋水庫。當然人民也有責任,如果能落實節水或家中有貯備水源設施,缺水的壓力就會舒緩不少。

長期研究公民參與的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表示,高屏大湖是戰略層級的水資源政策議題,不是人工湖與毛豆農的對立,更不應把爭議丟到環評會這個只處理技術層次的場域去決定。行政院應從頭檢討水源需求,綜合評估各種替代方案,如此才能化解衝突並找到南部永續的水資源方案。

 高屏大湖小檔案
1990年代環保人士反美濃水庫,後來政府提吉洋人工湖做為替代方案,開發總面積697.3公頃,分為ABCDE五湖區,前四區在台糖手巾寮農場,E區在土庫農場吉洋人工湖在917月通過環評、9312月經行政院核訂,但因環保人士持續反對,立法院年年刪除預算,導致無法動工。

八八水災後水利署在「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特別條例」中的「穩定南部地區供水計畫」中夾帶161億預算興建吉洋人工湖(後改名高屏大湖)。突破預算障礙後水利署修正計劃,將工程分為三期,第一期先建183公頃的E區。水利署並將興建預算調降為86億元。

高屏大湖爭議大事記
時間
事件
1992~
美濃民眾及環保團體反美濃水庫,後水利署提多項替代方案,其中之一為「吉洋人工湖」
2002.7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9312月行政院核訂,但因民眾持續反對,立法院年年刪除預算,無法動工
2010.1
2009年莫拉克風災後,水利署在「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治理及穩定南部地區供水特別條例」中的「穩定南部地區供水計畫」中編列161億元預算興建吉洋人工湖
2010.3
水利署提吉洋人工湖修正計畫,改名「高屏大湖」,分期施工,先開發第一期CD湖區,面積310公頃
2011.5.6
美濃人聽聞水利署重提美濃水庫計畫,北上立法院抗議,也要求不得興建吉洋人工湖
2012.2.13
計畫核定過三年未開發,水利署重送環評,再修正計畫第一期先開發E湖區
2012.10.29
專案小組第二次審查,當地毛豆農抗議政府一方面鼓勵農民種植,另一方面卻要挖良田蓋水庫
2013.1.9
專案小組審查決議「兩案併陳」送環評大會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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