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6日 星期四

彰南農民第無數次北上 控告中科四期搶水

‧ 朱淑娟/2011.10.6

來自彰化溪州、埤頭、竹塘、二林、田中、北斗等鄉鎮農民,今天(7)上午到行政院前抗議「中科四期二林園區」進行調度農業用水工程,不但搶奪農民賴以維生的灌溉用水,還要毀壞百年水圳─莿仔埤圳。反中科搶水自救會會長謝寶元表示,農業是國家之本,農水則是農業之本,政府一邊歡慶建國百年,一邊卻在毀壞立國根本的農業與農水,「農業敗壞了,人民怎麼會幸福?」

這已經是農民第無數次來到台北,他們到過立法院、環保署、行政院…辛苦趕路、苦苦說明,但沒有一個單位可以了解他們的擔憂,包括農委會都只輕描淡寫說中科挪用水影響不大,果真如此,為何農民要如此擔心、無法安心工作?官員除了只口頭說「影響不大」,是否應真切聽聽農民的心聲?

而水利署大小官員最近也不斷在許多場合,指台灣的農業用水佔太多比重,還有進一步節水空間。至於如何節約用水、農業工業民生多少的用水比才是合理,卻也沒有跟農民取得共識,民眾也無從得知其合理性為何。

而就在農民哀號灌溉用水被搶奪同時,農委會卻宣布從明天起舉辦「中華民國精彩一百,全民愛吃米百分百」活動。而就在數月前,從總統到農委會主委,都宣布台灣的糧食自給率到2020年要從現在的31%提高到40%。但農民要問,台灣糧倉搶奪農業用水,逼迫農民休耕,要如何提高糧食自給率?

而只要爭議未解,衝突就會擴大,而這其實是有機會可以公開討論的。例如環評審查就是一個可以讓各界參與的平台。但很遺憾,當農民、環保團體主動向環保署提出此用水工程已達應實施環評、而未環評時,環保署還是做出解釋不必環評,引發農民質疑違法。而環保署長沈世宏過去不是一再強調,只要開發案有爭議,就會舉行專家會議討論嗎?如今何不也來進行一場專家會議?

自救會成員、知名作家吳音寧說,這項工程問題重重,彰南地區農業用水缺水率已超過40%還執意賣水,並且刻意規避環評,不符合程序正義,而國科會、農委會、中科管理局等相關單位,沒有一個敢擔任這個工程的主管機關。這樣一個「黑工程」,卻以每噸3.3元的賤價賣給中科四期,「實在沒有天理」。

她提出這項工程官官相護、互踢皮球的六大違法事項(附一)要求政府立即停止這項工程,並要求行政院立即組跨部會專案小組調查,並重新檢討中科四期整體開發的適宜性。 律師詹順貴稍晚陪同農民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

回顧過去許多開發案之所以引發社會爭議,其中多數都是因程序不正義而起,也因為程序不正義,後續演變成更巨大的衝突,社會也付出更大的成本。呼籲政府各單位讓這個事件回歸程序正義,該環評的環評、該討論的討論、該回應的回應,不要再讓年老的農民無法安心、一直北上了。

延伸閱讀:中科搶水 搶到農民水源頭 

(附一)中科四期中期用水工程六大違法:

1、違法出賣農業用水:
依據《水利法》18條:農業用水優先於工業用水。
依據《農田水利會組織章程》:只有節餘水,才能移撥他用。

2、沒有長期水源,準備違法調度到永遠?
依「農業用水調度使用協調作業要點」,工業用水只能在枯旱或水源水量不足時調度農業用水,中科四期的長期用水大度堰,可能因國光石化停建而取消。

3、沒有主管機關
出錢的國科會、管理中科四期的中科管理局、以及農委會都不願意擔任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4、環保署未依法環評
依據《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13條,每秒抽水超過2立方公尺之引水工程需進行環評。依據同上標準第10條,土石採取超過10公頃,應進行環評。

但環保署09/16函自救會成員之環署綜字第1000080360號函:「本署係依據中科管理局及彰化農田水利會來函之說明及附件內容進行判釋,惟所提供之資料如有錯誤不實、變更或不完全之陳述,致影響本署判別產生差異,應由中科管理局及彰化農田水利會附相關責任。…本屬同法查核結果顯示,旨揭工程規劃內容未達認定標準之規定,無須實施環評。」

自救會認為,彰化農田水利會總幹事林永傳已於立法院協調會坦承夜間6小時取水6.65萬噸,換算每秒將抽3.078立方公尺的農業用水,依法應環評。同時本工程將開挖13.9公頃的沉砂池,也應依法環評。

5、違法五:發包程序不法
依工程會函國科會的99工程企傳字第F991029號函文:「未經適法之採購程序委託法人(按:彰化農田水利會)代辦採購,該法人刊登採購公告難謂適法」。

依工程會函國科會之工程企字第09900228810號函:「有排除技師事務所參與之限制競爭情形……請確實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不當限制競爭」

中科管理局尚未合法委託彰化農田水利會代辦,農田水利會就搶著違法招標。且發包過程,涉及不當限制競爭。發包過程中問題重重,至少廢標三次(99/4/12取消採購、99/6/23廢標、99/8/10廢標。)

6、違法六:違法圖利農田水利會
依彰化農田水利會08/30送予環保署之彰水工字10000009154號函顯示,本工程最高引水量為13萬噸/日。

農田水利會以每噸3.3元的價格賣與中科四期,每年最多可以透過販賣農民賴以維生的灌溉用水,淨賺1億5658萬龐大金額。
(3.3*130,000*365(天)=156,5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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