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7日 星期日

【乙烯迷航】9-9:這是一場價值之戰(系列完)


‧朱淑娟/2010.10專題報導

台灣發展石化業60年,帶來對環境、人民健康的危害在石化發展的各個階段都已陸續顯現,石化廠火災、廢水汙染、空氣汙染不是現在才有。只要到高雄縣市、彰化、嘉義、雲林等地石化廠附近問問居民,就知道這些日子以來,居民時時刻刻都活在石化汙染的無奈中。

最近各界對於是否興建國光石化的辯論,不外乎把經濟與社會成本加加減減,看那個大、那個小。經濟很容易理解,就是賺錢的意思(姑且不談錢被誰賺走了)。而社會成本是什麼呢?對經濟學家來說,土地、人命都可以計算,還可以用電腦模擬,非常科學跟理性。

但對住在石化廠附近的居民來說,所謂「社會成本」,是每天抬頭就會看到一桶桶寫著苯、聚乙烯的油槽,或是不時冒著黑煙白煙的煙囪,打開窗戶就會聞到陣陣酸臭味。偶爾來的外地人常覺得奇怪,為何當地人很少有人戴口罩?這沒什麼奇怪,因為大家都已經習慣了,日子總得過,總不能無時無刻戴著口罩吧。

偶爾發現針對石化廠附近居民健康風險調查報告,調查項目不外乎體內汙染物濃度、或各種癌症分析。我常想,為什麼沒有精神類疾病分析呢?我的意思是說,如果是我住在這些地方,在還沒得到疾病、或無法證實這些疾病與石化業有關前,可能因過於焦慮而精神狀況出現異常。


請問,焦慮跟精神異常的社會成本,要怎麼計算呢?

再來談談疾病無法證實與石化廠有關這個議題。不論是新三輕更新、或六輕、或國光石化,開發前廠商提出來的環評報告書,所有汙染排放都以科學方式精算過,而且也以科學方式保證汙染絕對在「可接受範圍」。

然而一旦發生空氣、廢水汙染事件,臭味、農漁業、以及各種損害,往往在科學上又無法證實與石化廠有關。

科學有其侷限,為何在開發前又忘了侷限,直接認定風險可接受?又何以在出事後,又以科學的侷限去撇清自己的責任。

回想起2008年林園工業區內的中油三輕提出擴建案,蓋一座年產80萬噸乙烯的輕油裂解廠,取代原有年產23萬噸乙烯廠,環評時談到居民的健康風險時,成大教授李俊璋、台大教授鄭福田都強調,沒有直接證據顯示林園工業區與附近居民癌症的相關性。

李俊璋還說,據他調查當地居民生活習慣不好,抽煙、喝酒、吃檳榔,他建議居民如果要降低致癌風險,可以從改善生活習慣做起。李、鄭兩人後來受環保署之邀,成為「健康風險評估技術規範」的撰寫人。

而如果你是農民,有一天土地被汙染,明知道可能那家工廠是禍首,但卻遲疑不敢聲張。上月凡那比颱風水淹高雄城,高雄縣岡山鎮的允成工業區正對面一處芒果園,在淹水退後發現芒果園土壤全都浸泡在焦黑、厚重的油汙裡,芒果園中的種的蕃茄已全數死亡,現場瀰漫刺鼻噁心的臭油味。

農場主人事後通報環保團體,但一談到要不要請政府單位來處理時,主人又遲疑了起來,因為一旦報案,在還找不到誰是汙染農田的禍首前,農田就可能先被公告為汙染區禁止種植。後來跟主人聊得比較多以後,他拿出一份之前委託某機構做的地下水檢測,發現地下水的多項物質已超過汙染管制標準,知道汙染還繼續種植?不然怎麼辦?

請問,農田的土壤及地下水汙染,社會成本要如何計算?

多數石化廠位在人口密集區,而且還佔據城市的精華地帶,一位住在工廠對面的民眾站在住家頂樓,指著工廠再過去的捷運站說,「如果不是工廠擋在這裏,從這裏一直線走到捷運站一下就到了」,而現在他要繞過整個工廠才能到捷運站。

高雄煉油廠為了防止噪音,在最近住家的廠區邊蓋了20公尺高的隔音牆,像一堵巨大的牆,住在牆外的人,這堵牆就像城市的邊界。

請問,這種「繞路」、「視覺」的社會成本,要如何計算?

而主管工業區的經濟部工業局、中油公司等業者,對於石化廠對居民造成的這些影響,曾經有過檢討嗎?記得在採訪工業局長杜紫軍時,他是這麼說的:全世界很多石化廠都離市區很近啊。而中油一位高層也說,早期高廠設立時附近都沒有住家啊,是這些居民自己搬來的。

石化廠管線、儲槽多,一不小心就有工安事故,小事故工廠的緊急設備就處理掉了。大事故蓋不住的,有些石化廠也發展出一套「安撫」工安事故、或是「打壓」反對聲音的模式,講白一點就是「威脅利誘」。

能用錢解決的就用錢解決,居民甚至連不想拿錢都無法自主,因為所謂民意、談判,都是地方「角頭」才能決定的事。而至今中油公司在林園鄉有一筆「敦親睦鄰」基金,學校翻修沒經費的、社團辦活動需要贊助的,都可以向中油申請。

林園鄉是一個典型的石化受害城市,但奇怪的是在所有石化汙染的討論中,大家只記得後勁、六輕,林園鄉似乎被遺忘、或是被刻意忽略。偶爾談起林園,還算不少的人會說:「他們拿很多錢耶」。

所謂「拿很多錢」是指1988年9月20日,林園工業區廢水外溢,造成附近汕尾漁港魚蝦大量死亡。事後政府賠償林園鄉民總計13億元,家戶拿到5萬、8萬不等的賠償金。5萬、8萬買斷了林園人的生存權。

一位林園鄉小學老師回憶,1988年時他在台北念大學,從電視看到自己故鄉的民眾闖入林園工業區,切斷汙水廠電源,造成10多家工廠停工。他當時的感覺是:「我的鄉親怎麼都變成暴民了?」

另一位林園人在外縣市念書,剛好念的是健康風險,只要上到跟工廠附近民眾的健康風險議題時,他就要一次又一次被問到,「你們林園鄉有拿錢啊。」他覺得很羞愧,而林園人也在羞愧、以及被扭曲的價值觀中,成為被遺忘的城市。

曾經一度我相信,錢也是減少損失感的一種方式,某種程度還給受害居民一點公平正義。但話說回來,很多東西是無法賠償的,尤其是汙染這件事,只要開始談所謂的條件,那居民所堅持的就一點點輸掉了,甚至到最後還輸掉了外界對居民的觀感。

後勁、林園在高雄的一北一南,走在後勁你問10個居民,10個都會說:「這煉油廠一定要關的啦,我們後勁人不像林園,又沒有拿錢」,因為沒拿錢說話理直氣壯。但可憐林園人,又拿到多少錢呢?

不能用錢解決的,有形無形的手段隨時都能用上。前林園鄉主秘黃健君因為站出來反對新三輕擴建,與鄉長立場不同,從主秘一路降到圖畫館管理員,最後被迫退休。站出來保護家鄉最後卻落得傷痕累累。

還有一位站出來反對三輕擴建的年輕人,他的父母在林園有社經地位,但90多歲的祖母過世時,剛好是反對運動最激烈的時刻,到家裏慰問家屬的人卻出奇地少。他父親抱怨是因為他參與運動的緣故。

參與反對運動的人一個個受傷,小學老師蘇義昌問自己:如果四輕要擴建(三輕、四輕都在林園工業區內),我還要站出來反嗎?

民國62年政府推動十大建設,在那個年代,十大建設象徵的是榮躍、起飛,林園鄉被選中成為其中的石化園區,是何等至高的榮躍,而漂泊不定的捕魚日子,如果能改到工業區上班,居民也相當期待。

然而林園鄉的環境很快就有了改變,水岸城市四分之一的土地變成煙囪林立的地方,林園鄉是高屏溪出海口,緊臨河岸邊的不是廣闊的景色,而是一根根冒煙的煙囪。

我一個外地人在河岸站了許久,一直不敢轉頭看左邊的煙囪,心中想的是,為什麼30年來沒有林園人站出來控訴:「是誰竊取了我的河岸?」

請問,河岸景觀的社會成本,又該如何計算?

而當初工業區承諾的繁榮地方、促進就業呢?上下班時間,林園工業區附近的石化一路、二路(林園鄉的路也變成石化一路、二路…)遊覽車進出頻繁,多數工業區的員工不住在林園、也不在這裏消費,上、下班全都交通車接送。

高雄煉油廠更像是後勁的租界地,有自己的員工宿社、餐廳、康樂中心,中秋節送員工的月餅是廠內自己的麵包廠做的,連一年中最重要的送禮日子,後勁商家都賺不到高廠的錢。

甚至還有自己的「油廠小學」,這個小學從民國36年設立至今(35年中油公司接收日據時代海軍煉油廠成立高雄煉油廠),油廠員工小朋友都在這裏念書,因為堂堂中油員工的子弟,怎麼可以跟後勁那些野孩子一起念書呢?

可以說,高雄煉油廠員工在廠內過的是與後勁居民完全隔離的生活,正確的說法應該是重建一個不同於後勁的生活圈,當然是比後勁人更好的生活品質。

人無從選擇歷史的因緣,只能在因緣裏隨波逐流。為了做石化專題,從後勁、林園、到仁武、大社,匆匆穿越一個又一個石化重鎮,回到台北竟然有劫後餘生的感覺,覺得自己真是幸運啊,沒有住在石化廠附近。

但誰又該跟石化廠住在一起呢?

台灣社會從貧窮走來,如今也算是個富裕繁華的國家。但當權者今日給台灣人的夢想,還是要賺更的錢、買更多的東西,一如當年窮怕了的小孩一模一樣的夢想。究竟我們還要再賺多少錢?而我們又該賺什麼錢?

國光石化該不該蓋,當然與經濟、環境都有重大關係。而石化廠對附近居民的生活(應該是生命)干擾,卻用「社會成本」簡單帶過。或許我們這個社會習慣鼓勵「成就大我、犧牲小我」,然而誰該是大我、誰又該是小我?

如果社會公平正義還值得追求,我想是,當我們在做任何選擇時,都考慮到一個單獨的人,然後想,我們該做什麼選擇才不會傷害到這個人。

為了追求社會公平正義,我們台灣人少賺一點錢,又有什麼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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