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2008-04-26/聯合報/A4版/要聞
吵了八年的「蘇花高速公路」,回到原點。環保署長陳重信昨天主持任內最後一次環評大會,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也二度到環評會表達保留的意見,大會最後決議將蘇花高環評差異分析報告退回交通部,由新政府決定興建與否。
蘇花高速公路從八十八年二月至今,經歷十四次環評審查,過程曲折。八十九年二月通過環評審查,九十一年行政院核定,九十二年宣布緩建。環評法規定核定後三年內沒動工,必須依環境變遷部分重送「環評差異分析報告書」,審查通過才能動工。
今年三月第四次環評差異分析初審通過、四月二日確認初審決議,必須在昨天的環評大會中做最後確認才算過關。支持興建的花蓮縣民和反對的環保團體昨天都到現場聲援,情勢對立;大會最後決定退回交通部,請新政府釐清蘇花高與「東部永續綱要計畫」的衝突、並具體說明開發對環境衝擊的對策後,行政院若認為還有興建必要,再請交通部重新送環評報告書審查。
昨天交通部常次游芳來到場表達蘇花高興建的必要性,會議審查前開放民間團體發言。律師詹順貴代表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表示,三月環保署初審通過的蘇花高結論已涉違法,如果環保署昨天的環評大會未釐清這些疑點前即搶通過,將依法追究到底。贊成興建的花蓮代表則重申花蓮需要一條安全的道路。
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說,行政院當年核定的版本如今已發生重大變化,交通部必須針對這些變化重新修正版本,再送行政院評估核定。
昨天審查會中幾乎所有環評委員都砲口一致,指蘇花高不但違反「東部永續發展綱要計畫」,而且依據前年底審查的「台北與東部運輸系統發展政策環評」,也決議興建蘇花高不符合東部永續發展。
【記者朱淑娟/台北報導】蘇花高未來是否興建,須由新政府重新評估。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表示,過去政府把東部發展等同於蘇花高是錯的。花蓮人寄望一條公路可解決失業率、離婚率是危險的。以西部公路為例,距離縮短,結果大城市愈大、小城市也「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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