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7日 星期三

六輕違反環評承諾超用水 環署開罰700萬

‧ 朱淑娟2007.6.27/台北報導


全國最大的企業「台塑六輕」又將面臨巨額罰款。六輕因違反環評承諾超量用水,今年三月廠內十四家公司總計被環保署開罰七百萬元。後天改善期限到,六輕已坦承改善不了。依規定,限期無法改善將按日連罰,也可能被要求暫時停工。

六輕日前發函環保署坦承無法在六月底前改善完成,請求環保署同意將改善期至少再延半年。不過六輕用水量不降,已衝擊雲林農業及民生用水,更可能造成地層下陷。環保團體盯得緊,搶先一步監督環保署不得放水,環保署於是不敢冒然同意延長改善期。
雲林縣環保聯盟理事長張子見表示,六輕申請延長改善期完全沒有正當性。環保署已給六輕三年改善期,但六輕在這三年內,完全沒有改善動作,視環評承諾於無物,其心可議。
張子見表示,六輕的問題是態度,不但沒有積極改善,而且在改善期將到前,藉口改善不了要求調高用水。又在環保署開罰後向行政院申訴,完全不承認自己有錯。「既不知有錯,延長改善期有用嗎?」

張子見說,台塑六輕是在公然挑戰環保署的威信,環保署不應太軟弱,應立即按日連罰,甚至要求六輕提出環境調查報告。

徐光蓉、李根政等五位環評委員日前聯名提案,要求環保署在六輕改善期屆滿後,應依法按日連罰。環評委員將於明天舉行的環評大會中,要求環保署表態,並提出六輕的調查報告。

台塑六輕四期擴建計畫九十三年元月通過時,承諾三年後用水量要降到每天廿五萬公噸。今年元月已滿三年,但環保署查核發現,六輕有違誠信,在三年內並未積擊改善用水,每天用水達卅一到卅二萬公噸,超過環評承諾的廿五萬公噸。

環保署認為六輕違法事證明確,且認為廠內十四家業者都應對違反環評承諾負責,今年三月一口氣開了十四家罰單、每張五十萬元,合計七百萬元。同時要求六輕必須在六月卅日前改善,否則依環評法規定將按日連罰,每天再加罰七百萬元,直到改善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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