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4日 星期四

獨立記者十年紀(3) ---獨立記者的報導兩難

 



文‧朱淑娟 2019.11.14

要常將你的讀者放在心上,如果沒有忠實讀者,你不過是個無名小卒。
---史蒂芬‧金


在前兩篇「獨立記者的生存之術」、「獨立記者的寫作策略」中,我談到獨立記者起步之後,要找到一個想專攻的報導領域。但有了領域之後不可劃地自限,需要不斷延伸議題才能持續學習。獨立記者不受版面限制,可以為讀者提供更完整的訊息,「細節」正是一篇文章的靈魂所在。


資訊取得容易,更要提高警覺

網路時代,資訊取得容易,但也讓記者陷入兩難。

現在我們很容易可從搜尋引擎、社群媒體找到訊息、或某人發言,並直接引用到文章中,但這麼做其實風險蠻大的。因為網路訊息真假難辯,即使對方寫在平台上的訊息,文字表述也因不嚴謹、簡略,看者未必真能明白他的意思。

而即使是客觀數據,也可能因資訊提供者做出偏向對自己有利的解釋,得出有偏見的結論。記者如果直接引用這些結論,可能在不經意之間,傳達給讀者偏頗或片面的訊息。愈是面對開放訊息,愈要提高警覺。

舉一個例子,20189月內政部審查「台南鐵路地下化徵收案」時,交通部提出一個數據,指徵收範圍內的私有地「面積」1.59公頃,其中1.05公頃同意以協議價購方式被徵收,必須強制徵收的「面積」只佔34%0.54公頃。


不同的計算基礎,得出截然不同的結論

交通部提供這個數據是要表達「多數人」已同意被徵收、只有「少數人」不同意。先不論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採取多數決是否合理。然而,基於少數服從多數的成見,審查委員看到這個比例,的確會比較傾向通過徵收案。

但不同意者真的只有34%嗎?

這牽涉到計算方法,交通部採取對自己有利的計算方式,用土地「面積」做為計算基礎。但一個地主不論他有1坪地、或100坪地都是一戶,也都有資格表達被徵收與否的意願,因此計算基礎應該用「筆數」、不是「面積」。

如果用筆數計算的話,徵收範圍內有334筆私有地,不同意徵收有237筆,所以不同意比例應該是70%、不是34%,不同意者才是多數。

或許有人對於用面積或筆數計算有不同看法,但記者的職責是傳遞訊息,看到爭議訊息不要輕易略過,而是左思右想其合理性、並忠實傳達給讀者。讓讀者擁有更充分的訊息、自己做出判斷,這可視為記者最重要的職責之一。

補充另一個例子,2012年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要徵收後龍灣寶農地做科技園區,他在內政部區委會審查時提出一個數據,指計劃區內的農作產值不好。他的計算方法是「實際種植地+休耕地」,得出每公頃產值只有4.5萬元,以此說服委員,這塊農地產值低,不如改做工業區

但休耕地不等於廢耕地,農委會也將之視為待活化耕地,因此計算產值不應納入休耕地,而是「實際種植地」。這樣算的話,計畫區內年產值683萬元,種植面積25.67公頃,每公頃產值應該是26.6萬,是高產值地區。

台南鐵路地下化土地徵收案爭議七年,土地利益與居住正義之間的糾葛
,需要更多分析報導,以拆解這個社會未解的難題。


看似客觀的大數據,可能充滿偏見

現在許多研究或報導都會使用大數據,但只看數據卻可能出現盲點。去年春季枯旱時,有一篇報導點名湖山水庫蓄水率低,並列為危機水庫之一。但其實湖山水庫那時才剛蓋好,正在做蓄水測試,不能拿來跟正常運作的水庫比較。

有時提供數據者具有立場或偏見,就會篩選出因果不明、或無意義的結論。政大教授李金銓在「傳播縱橫」一書中提醒:「大數據貌似客觀,其實程式設計師在編碼時,可能不自覺反映社會普遍的文化、種族或性別偏見。」

「因此搬出大數據所做的比較時,要考慮他是否公平合理,並注意數據來源(例如菸商、藥商、軍火商、政客等利益團體)是否企圖發布對己有利、對人不利的消息。一旦大數據的結論與自己的想法吻合,就要特別提高警覺。」

曾有一個團體指環保署空氣監測數據造假,他的佐證是每年近4萬筆數值消失,看起來好像很多,但沒有提數據缺值比例多少、是否在容許範圍內。進一步計算發現近三年的缺值比例是7.0%5.3%6.3%,這個缺值比例是否過高,就值得進一步討論。

而這個團體提出的第二個證據是「有些站常在pm2.5飆高後,下一小時就進入設備維護,把高值拿掉。」但所有數據都如此嗎?

發現某一日的24筆數據從60~121微克,只有一筆被註銷,就是最低的那筆60微克,其餘23筆全數保留。另一日註銷8筆,從 61~75微克,但有六筆61~75微克的數值沒有註銷。

記者應是懷疑論者之一,對訊息心存懷疑、甚至先假設以上皆非,不要只看對方提供的數據,而是擴大搜尋範圍,就能看出數據是否矛盾、結論是否偏頗。


注意因果不明、有侷限的研究

而用大數據所做的研究,有時因果並不嚴謹,但因結論符合一般認知或期待,就會認為(應該)是真的,並不假思索就寫進報導裏。

今年有一份從大數據統計而來的研究,指20年來高屏地區肺腺癌年增率比北部多15倍,由於患者半數沒抽菸,研究學者「懷疑」跟空汙有關。

雖然他強調只是「懷疑」,但空汙會引發肺腺癌早有多份研究佐證,加上南部空汙的確比北部嚴重,南部團體就直接確認兩者關係。但真正嚴謹的報告不只從大數據篩選,肺腺癌成因也不只空汙,但這些都因成見而被刻意忽略。

此外,調查時間、研究方法也可能出現研究的侷限。有時因經費不足,採樣數有限,或調查時間過短、或根本調查時間不對,秋冬是空汙嚴重季節,但卻在夏季採樣,這樣調查得出的結論,無法呈現真實情況。

「平均」有時並不具意義、甚至掩蓋真實情況。例如,一片農地中的一小塊區域重金屬超標,學者研究時不直指這一小塊區域,而是把這整片農地切成九格分別採樣,結果是「平均」這塊農地沒有超標,那一小塊受汙染區域的數值被平均掉了,但這塊農地不會因為這樣而變成沒有汙染。


不說假話,卻隱藏重要「真話」

政府提供的訊息陷阱就更多了,現在政府愈來愈精於話術,他可能沒有說假話,但卻隱藏重要的真話,意圖是混淆訊息,讓人民無法查覺,進而做出對政府有利的決定。這時最能考驗記者對事件的知識、法令、以及行政的理解程度。

舉一個例子。老舊柴油車是交通空汙主要來源,但過去法令規定只要符合「出廠」排放標準就算合格,於是一部車開了2030年,排放標準都改革好幾代了,但這部老車永遠不必淘汰或改善,導致烏賊車滿街跑。

去年空汙法修正後,授權環保署可提高出廠10年以上老舊車輛排氣標準,但行政院長蘇貞昌上任後,基於選票考量,又宣示老車只要符合「出廠」標準。

如果不是長期觀察空汙的記者,很難理解「出廠標準」、「新標準」之間的差異性,也很難明白蘇貞昌其實做了一件讓老車管理倒退20年的事。

另一個例子是高雄大林蒲遷村,政府隱瞞資訊幾乎到了蓄意欺騙的地步。一開始說造成環境汙染跟居民道歉,還說要還他們公道幫他們遷到環境較好的地方,而且承諾「一坪換一坪」、不會讓大家有負擔。

之後才發現原來蔡政府早就規劃要用大林蒲的土地做工業區,並不是為了空汙要幫他們遷村。而之後又說法律上沒有一坪換一坪這回事,所以要跟他們「協議價購」,但卻不說「協議價購」就是土地徵收的一個程序。不懂法律的居民還以為政府會好好跟他們協議、並用雙方合議的價格把地賣給政府。

殊不知,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只要協議不成政府就可直接徵收,以前文提到的台南鐵路地下化為例,反對徵收者高達七成,但最後都被強制徵收。最後答案揭曉,政府就是要徵收大林蒲的私有地,這跟一開始說的天差地遠。

政府對高雄大林蒲的徵收說詞,已到了幾乎欺騙的地步,
記者的職責是拆解政府話術、傳遞真相、並要求他做出合理決定。


報導的兩難

麥可‧波倫(Michael Pollan)在「雜食者的兩難」一書中提到,雜食動物遇到可以吃的新食物時,會同時產生兩種情緒,一是「恐新症」,害怕吃下新食物;二是「喜新症」,願意冒險去開拓味覺新領域。

這個比喻用在記者身上蠻貼切的。看到新訊息時,記者也會同時產生這兩種情緒,要克服恐新症,需要細心拆解資訊內容,就不會被蒙蔽,無意間做出偏見或不實報導。另一方面,不斷接受新訊息挑戰,就能為自己找到新邊境。

空汙已成為民眾最關心的議題,但管理手段是否真的有效,需要記者
更有耐心去拆解數據,促使政策真能站在民眾這一邊。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