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8日 星期二

苦守強拆家園的許素華,何時等到正義?

 
許素華在被拆的家前面搭帳篷為家已經六年,行政違失、建商追殺,讓她成為城市邊緣人。
她要繼續守下去,直到真相被揭發,政府道歉、還她家園的一天。
 
本文同時刊登於《新新聞》
 
文‧朱淑娟2022.2.8
 
台北這個年都在下下停停的陰雨中度過,這是許素華在被強拆的家門前,以帳篷為家度過的第六個年。沒有了家的年跟平日沒什麼不同,或許應該說更差一點,平常可以上班、到圖書館看書,但這些可以讓她暫時放下糾結心情的日常,此時全都停擺。
 
每天六點起床後,她騎著單車到家附近的同安公園、光興小學門口、或天橋上有遮雨處的地方繼續讀法律資料,晚上12點再進入那個在家門前馬路邊紅線內、僅能容身的帳篷內睡覺。
 
 
公私協力奪走她的家
 
許素華是怎麼失去家的?她認為這是「公私協力」導致人民受害的寫照。她的家位於三重市大同南路17218號,現在是圓富建設的都更場址。早年這裏近3千坪土地屬於「三重神明會舍人公」所有。土地購買資金來自信徒捐贈,民國4050年間,管理委員會出賣部分土地給附近居民,許素華的阿嬤買了這裏12.28坪的土地。
 
民國53年阿嬤以管委會出具的「土地使用權證明書」,向台北縣建設局申請「營造執照」蓋二層樓房屋居住,一樓是父親經營的宮廟「代天府」,但因故土地沒有完成過戶,蓋好的房子也沒去登記。也就是說,在現行法律上,她所擁有的土地、建物都沒有所有權。
 
許素華小時罹患小兒麻痺,阿嬤擔心她日後生活辛苦,於是在「土地使用權證明書」中登記她為所有人。這樣的日子相安無事到民國97年她被圓富建設告「拆屋還地」後戛然而止
 
 
讀兩個學位,考上公務員
 
在這之前許素華跟平常人一樣上學、就業,她原本讀輔大中文系,畢業後在一家公立圖書館做職務代理人,她愛上圖書館的工作,但有一天正職人員到任後她必須離開,這讓她很受挫折,做得那麼開心的工作卻無法繼續,心想不如自己來考一個。於是白天工作、晚上又回到輔大念圖書資訊系,終於如願考上公務員,先分發到高雄,後來轉調台北中正區的國家圖書館任職至今。
 
雖然有固定薪水,但她為了照顧弟弟身後留下的三個小孩生活費及學費,並沒有太多存款,但有這個家遮風蔽雨,即便簡陋,也算過得平順。日子一如往常,身邊的土地價值卻有天翻地覆的變化。
 
民國91年台北縣政府來這裏找住戶辧都更,承諾免費舊屋換新屋,但因部分住戶反對96年宣告失敗。隔年突然有建商(圓富建設)來跟住戶說這裏要都更,要跟住戶協商補償請他們遷離。
 
 
被告「拆屋還地」,才知土地被盜賣
 
這時許素華才去查究竟發生什麼事,原來三重神明會舍人公的這些土地,在77年被一位委員的女兒林東卿,偽造文書將土地過戶到她們家族的「祭祀公業舍人公」。林東卿82年被判刑,但這些土地並沒有還給三重神明會舍人公。之後又因建商掮客的假債權,法院拍賣這些土地,最後轉售給圓富建設。
 
之後圓富建設向台北縣政府申請都更,並向不願拿補償金的住戶提起「拆屋還地」訴訟,許素華的地有三筆地號,被建商分兩案提告,分別在101年、105年敗訴,建商還追討她五年的占有租金,每個月從她的薪水中扣除,這讓她本來就拮据的生活更雪上加霜。
 
說到這裏許素華還是充滿怒氣,「我很在意他們汙名我無權占用,我們明明有買地、建物也是合法蓋的。這個土地是因為三重市公所不查才會被偽造移轉,又因法院不查才會被法拍,我們的地是被盜賣的。公部門的誤失造成人民受害,國家都不用負責嗎?」
 
接著建商在官司勝訴後,申請執行拆屋還地,許素華向銀行、朋友借貸150萬元反擔保金暫時擋下。但最終在105316日遭強拆,建商還向她索取148萬的執行費,費用又亂灌水,經她抗告後才減到80萬元左右。為了這個案子,她如今負債數百萬。
 
另一個讓她無法接受的是,依照法令規定,建商是以安置舊違章戶所需的樓地板面積,才取得「△F6容積獎勵」,都更後應該留給住戶同坪數的房子,而不是用極少的現金請他們遷離,甚至告居民。過去內政部對此曾表示,圓富建設的做法已違反都更法令。
 
拆屋之後家人四散,但許素華堅持不離開、也不跟建商談補償,「我又沒做錯事,為什麼我要離開去租房子?這整件事太超過了,都更是為了促進公共利益,但這是公私協力掠奪私人土地。」
 
 
開始以帳篷為家的日子
 
拆屋後家變成圓富建設的停車場,一開始許素華在門前停一輛貨車當家,後來車子多次遭拖吊,要支付拖吊費,又要請朋友幫忙把車開回來很麻煩。社大的朋友合買一個帳篷送她,為了防雨她在上面加上多層的塑膠袋並用大夾子夾住。
 
本來睡地上,一下雨衣服就濕掉,要穿雨衣睡。後來去買一個三折躺椅,鄰居又送給她棉被才改善。帳篷內最顯眼的是法律書,還有裝訂成冊的資料,以及幾個保溫瓶,一個靠行動電源供電的小抬燈。
 
巷子對面一整排房子都是老鄰居,住在家門前、又可聽到鄰居的談話聲,熟悉的環境讓她覺得安心。稍晚一位鄰居騎機車停在她帳篷邊並跟她打招呼:「很冷喔,穿暖一點。」鄰居都說她太固執,告不贏政府、打不過建商,為什麼要這麼堅持?
 
但她不願意離開這裏,為了還債也沒有多餘的錢去租房子,就算有,她也不願意,她認為唯有過這樣刻苦的生活才能激發鬥志。「還好我有工作比較開心,專心工作時也比較不會胡思亂想。這是我的生計,我一定要認真工作,上班都關機。」
 
上午六點起床後,把重要物品放上腳踏車前、後座,看起來十分沉重。她會先到同安公園盥洗,再沿著中興橋邊的機慢車專用道,穿越淡水河到台北市中正區的國家圖書館上班。夏天很熱,騎一個多小時後滿身大汗,上班前先到228公園洗手間換乾淨衣服。
 
她都上午後1點到9點的晚班,下班後到總統府旁的公車亭,看手機訊息,再看一下有趣的新聞放鬆一下,再慢慢騎回三重。忙了一整天回到帳篷屋就累了,倒頭就睡,她還自嘲,很多有錢人住在豪宅晚上都睡不著,她覺得自己比那些人幸福。
 
 
餐風露宿的日子,已經沒有回頭路
 
上班以外的時間,全部用來讀跟這個案子有關的資料,看法律書、裁判書、寫陳情書跟監察院陳情、把過程打成大事記便於別人理解。心情軟弱時,她會看德蕾莎修女的勵志書,給自己打氣。
 
許素華每個月的薪水除了還債、資助家人租屋外,只留幾千元。為了省錢,在台北工作時會到補習街便宜的自助餐店,買一個便當,多買一碗飯、一個菜,就可以吃兩餐,不夠時會在辧公室泡麥片。有時到家附近買一碗30元的麻油麵線就解決一餐。
 
她雖然窮,但不取任何不屬於她的金錢,有一次她坐在光興國小門口看資料,一位小姐拿著100元跟她說:「你掉了100元。」她說:「那不是我的錢。」小姐說:「你先拿著,等一下有人來找你再給他。」其實這位小姐以為她是遊民要資助她,但她說自己有工作不需要,某一天她就把這100元捐給路邊行乞的人。
 
經過六年,她說自己已經習慣這樣的生活了。如今她遠離朋友親人,沒有社交生活,餐風露宿、負債累累,有時也會想,如果時間可以重來,是不是會走這條路?「但我已經走下去,沒有回頭路了。」
 
而圓富在她家這區的都更案去年底通過,今年應該很快就會動工,她的帳篷早晚一定會被清走。那以後呢?「我還要再想想,我也沒地方去,如果去租房子表示我妥協了,這會影響我的鬥志。」 

問她是否為自己這場遭遇設定結束的目標?她說:「人都有一死,快樂跟痛苦都不會是永遠的,就盡本分去努力。我都努力十幾年了,我要放棄嗎?如果要不回我的權益,至少真相要被揭露,政府要出來道歉,不要以為人民都這麼好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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