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5日 星期三

什麼落後國家,會把濕地當荒地還拿去種電

 卡大地布部落族人,在內政部營建署前舉行記者會,
要求撤回知本光電案,回到部落諮商原點。(攝影/朱淑娟)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21.9.14
 
20年後,下一代的台灣人回頭檢視今天的環境政策時,有那些可能發現做錯、但卻已無力挽回?光電政策可能是其中之一。這一代舉起再生能源的正當性,合理化破壞環境,農地、林地、魚塭、濕地無一倖免。這些土地被移做光電後至少20年無法回復原用途,想要避免被下一代怨懟,現在就要開始改變。
 
為了實現民進黨2025年的再生能源政策,在稀有土地上種電已亂相百出,其中爭議最大的,當屬位於台東知本濕地的光電案。這塊被台東市政府視為「荒地」需要「開發、活化」的濕地,已核定187公頃租給廠商做光電區,是全國面積最大的光電案。
 
把濕地當成荒地,認為應該開發才能地盡其用,本身就是一件荒謬的事。更荒謬的是,這個涉及重大環境衝突的案子不用環評。而這裏是卡大地布部落的傳統領域,現正為了部落諮商同意的有效性訴訟中,但還是在上周五送進內政部區委會審查。
 
看來,知本光電的環境爭議無法只靠各部會「依法行政」來解決,需要上位者做出符合環境價值的決定。
 
 
環境敏感區的光電案,竟然不用環評
 
濕地的功能大家已經知道了,它具有生態多樣性、調節洪水等多項功能。在這篇台東多位學者的投書中也提到,知本濕地是由知本溪出海口沖積形成的大面積平原,形成東部海岸少有的泥灘草澤,水域草澤濕地已被國際鳥盟劃設為重要野鳥棲地。在這裏發現53185種豐富珍貴的鳥類資源以及珍貴植物。
 
而濕地具有的調節洪水功能,在我們經歷過上半年枯旱、下半年洪水之後也特別有感,濕地可以暫時承受洪水,減緩淹水風險,保存的水又可做為水資源使用,是「在地滯洪」的最佳場域。可見一塊地的價值並不是開發與否就足以論斷。
 
只要涉及環境敏感區的開發就需要做環評,不該開發的案子否決、有條件開發的則要做減輕對策。而雖然現行環評規定位於「重要濕地」的光電案需要環評,但因知本濕地沒有公告為重要濕地,所以就不是重要濕地,也就不必環評。這種不依實務、而依公告與否的認定辧法,其荒唐真是莫此為甚。
 
 
市公所代行的部落諮商同意,己撕裂部落情感
 
而這塊光電開發區及知本濕地,是卡大地布部落的傳統領域,長老團團長林金德說,這是部落神聖的場所,一旦做光電20年,部落文化就沒辦法在這塊土地生根,後代子孫也無法傳承。
 
依照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規定,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開發,應諮商並取得部落同意。依此授權訂定的辧法,部落全體家戶代表過半數出席,出席過半贊成視為通過。
 
這個案子是由台東市公所在201961日代行召開部落會議,全數557戶有363戶出席,投票結果贊成票多14票通過。依照這個投票結果,經濟部能源局在今年2月發出籌設許可。
 
但台東市公所是否有權代行召開部落會議則出現爭議,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黃馨雯指出,當天參與投票者,還包括阿美族、排灣族等266人,他們並不屬於卡大地布部落,無權參與投票,因此提起訴訟,此案目前也在訴訟狀態。
 
雖然原民會在審查會中,認為由台東市公所代行召開部落會議屬合法有效。不過卡大地布的傳統領域並未經劃設公告,能否適用原基法的諮商同意權則有爭議。
 
更何況,所謂諮商同意必然是在充分資訊下的誠懇協商,但此案卻是跳過協商,直接代行、投票,還因此撕裂了部落族人的情感,也許在法律上站得住腳,但卻是違反立法初衷的野蠻做法。
 
 
諸多爭議未解,內政部應暫停審查
 
而雖然知本光電案有許多爭議,也還在訴訟中,但內政部還是在上周五舉行了審查會,主要是將目前的風景區變更為特定專用區。內政部的審查依據是依能源局的籌設許可、台東市公所公告的諮商同意過半文件。至於訴訟,內政部說等到有結果再說。
 
這就是典型的切割處理,各部會依法行政,各做各的,至於這麼做是否合情合理就不在考量之內。而這麼做就可能出現訴訟還沒有結果前就審查通過,廠商開始動工,日後不論官司結果如何已經無濟於事,而廠商也因為受到信賴保護不必做什麼改變。 

一如立委高金素梅辧公室人員在會中所說,知本溪是調節大陸的濕地,老天爺已經安排好了用途,台東縣政府卻要改變它來做光電。知本溪這200多公頃土地,除了做光電,難道不能有其他包括友善耕作、生態偱環、文化傳承的用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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