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李世光做全民的經濟部長,而不是企業的部長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2016.5.31
環保署長談環境永續不奇怪,但如果是經濟部長那就值得一聽了。上周三經濟部長李世光舉行上任記者會,我算了一下,他在20多分鐘的簡報裏,至少有十次以上出現環境、永續、低碳、綠能這幾個字。我尤其對他說的這句話深表贊同:「如果單純發展經濟但不考慮環境的重要性,就不能真正享受經濟發展」。而長久以來重經濟、輕環境的思維,他能改變多少,也是檢視的開始。
李世光主要談到的幾件事包括,當前台灣經濟挑戰之一是「綠能的斷鏈」,因為能源結構不符合國際減碳與永續的趨勢,因此必須有「永續的能源與資源管理,他強調要啟動能源轉型與電業改革,並明確表示非核家園是既定政策,沒有討論餘地,核一、二、三不再延役,2025年要完成非核家園的目標。
他也提到要讓再生能源轉進電力供應系統,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要占20%。為了擴大使用天然氣,已加快腳步分析在北部興建天然氣第三接收站。用燃氣發電的穩定基載,來取代一部分的核電,並且提升火力發電廠的效能。
李世光這些談話讓在場的我眼睛一亮,不過也因為跟過去的作為差異很大,開始懷疑他這些目標究竟能不能達成。因為2014年全國電力總發電量中,化石能源還占78%,核能占16%,再生能源加抽蓄水力才占6%。
而就在兩個月前,經濟部能源局說,「再生能源(包括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屬間歇性電源,無法取代傳統穩定電源(包括核能、燃煤、燃氣火力發電)。而且天然氣供應已飽和,新增接收站要8-10年,若強制2025年要達成完全廢核,將使我國未來停限電風險大增。因此不能輕易放棄任何可能選項。」
而李世光並沒有把話講死,他說:「很多人問我在這樣的架構下會不會斷電?一旦政策這麼明確,團隊才能全力以赴,當我們一起努力,就有機會完整做到這件事,但這必須大家一起努力,而經濟部也會全力協調相關部會政策。」
經濟部長是全民的部長,不是企業的部長
他另外提到,改變能源結構其中一個考量是回應中南部環保團體、民眾對於細懸浮微粒PM2.5 減量的要求,未來只要再發生「紫爆」(PM2.5指標超過71微克),就會協調火力發電廠降載,以減少排放空污。這當然是正確的做法,只是過去的經濟部長及環保署長也做過同樣的事,但因為沒有精算,導致火力電廠降載成效不明顯,未來有必要建立一套精確的降載目標。
在此也要提醒他有一件事馬上就可以做,那就是去年六月雲林縣長李進勇提出「雲林縣禁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但前行政院長毛治國表明「不容許地方各自為政」,經濟部也搬出能源法第六條,指中央主管機關擁有指定能源輸入、輸出、生產的權利,禁生煤的自治條例抵觸能源法無效。
接著是環保署說自治條例抵觸空污法第28條訂定的「生煤、石油焦..許可證管理辦法」,總之最後宣告無效。按理說地方願意做更多,中央政府應該支持才對,建議李世光如要展現低碳能源決心,不妨可以先備查這個自治條例。
其實要回應中南部的空污問題,只是談電力降載是不夠的,而是整個產業結構都要調整,一旦把空氣的居住正義放到經濟政策中,就會有不同的思維。但政府卻經常在霾害已經很嚴重的地區再增加污染,例如高雄市小港區的大林蒲,三面都已經被中鋼、電力、石化、醫療廢棄物焚化爐包圍,只剩下西南風調節空污。但南星自由港二期、遊艇專區、國道七號、石化專區等又要在這裏開發加重污染。
除了能源,李世光也提到「水資源管理」,他說:「很多企業告訴我們,水資源不足很多事情不能推動,水的再循環利用是必須考量的。」
在此也要提醒李部長,不是只有企業缺水無法推動事情,去年大旱時為了供應工業用水不缺,有四萬公頃農田被休耕,經濟部長是全民的部長,不是企業的部長,必須同時顧及農業及民生的用水。而台灣急需建立再生水發展系統,並向企業開徵耗水費,以實踐工業用水零成長的承諾,並落實用水正義。
李世光說:「我們也看到一件非常清楚的事,就是經濟往前發展時,環境與社會的均衡發展,成果必須全民共享。如果全民無法共享經濟成果,這樣的經濟發展沒有意義;而如果單純發展經濟,又不考慮環境的重要性時,就不能真正享受經濟發展。」
相信許多人會支持李世光的這些談話,也很期待他真的能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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