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7日 星期四

<莫拉克水災國土省思>之八:給小林村倖存者:努力呼吸 打拼未來

‧朱淑娟/2009.8.27立法院報導

8月9日清晨6點9分,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9到19鄰村落,淹沒在無邊無際的土石流中,一切,灰飛煙滅。

200戶居民有400多人遭活埋(倖存村民表示,當天因父親節,還有回鄉子弟,自行統計應達600人),如今只有17戶、51人倖存。他們,已一無所有。今天17戶居民代表北上立法院,請政府聽聽他們的聲音。

南方文化工作室合約研究員鄭水萍表示,這些倖存者是最需要幫忙的人,交通、食衣都有問題,希望政府給他們土地,讓他們可以耕作,自食其力,而不是只給他們房子。他也呼籲政府儘快鑑定真正的災民身份,早日安置他們。

(圖:小林村民北上立法院陳情,請政府聽聽他們的心聲)  
                  
不知道那個山是不是會再垮下來

56歲的災民黃金寶穿著收容中心捐贈的衣服、拖鞋,有點不好意思,「到這種地方來還穿成這樣,實在是什麼都沒有了。」生平第一次站上立法院發言台,掩面而泣,斷斷續續話不成篇,「親眼目睹社區被毀滅,到現在還無法忘記。」

他希望政府重視小林村的問題,讓大家知道為什麼會滅村?黃金寶的家是第9鄰的第一戶,他說,「淹水時我是第一家被衝擊的,那天我一直無法睡,本來是小規模土石流,看情形不對,跟著鄰居跑到太子宮,天快亮了再把第九鄰的鄰居叫醒,轉頭一看,一個白影,大伙大叫一聲,整個社區不見了。」


(圖:黃金寶穿著別人捐贈的衣服、拖鞋到立法院,他覺得很不好意思,但家已毀,已經一無所有)

黃金寶說,接著40多人一直往山上跑,「真是千辛萬苦、求救無門」。打了所有求救的電話,電話那頭只是不斷問我同一個問題:你們多少人逃了?安全嗎?也沒把訊息傳到中央。一再騙我們飛機來了,但找不到我們,叫我們苦等了好久。」

「在那裏待了一夜,比出來更可怕,因為不知道那個山是不是會再垮下來。求救時我們沒吃東西、全身都濕了....。」

王美蓮原本在小林務農,她說,「晚上11點,我家土石流都到屋頂了,一直很爭扎要不要走,打了求救電話也沒回音,最後全家決定自行撤離,順著一個山路一直爬了3公里才到安全的地方。她說,大家都依山生活,不知政府未來要如何安置他們。

祝你們努力呼吸 打拼未來

小學老師打亥說,「面對小林的災難,至今無言以對」。他曾於民國93到95年在小林國小服務。災後他一直在找倖存者的名字,「好希望出現熟悉的名字。」他一直在想為何這兩個村會變成這樣?他說,原住民都是愛山林的,「我們沒破壞山林,為什麼這些要我們承擔?」又紅了眼眶,句句控訴。 

「死亡人數對我們來說不是數字,而是我們跟他們相處的全部,然後,就這樣沒有了。」

打亥說,村民要的不是錢,而是土地。「政府如果要遷村,請先問我們,我們要什麼?是我們要用土地,主角是我們。」「不聽我們的聲音,你以為美意的事,但事實上是在做傷害我們的事。」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今三讀過關

經過兩天朝野協商,立法院今(27)日通過重建特別條例,預算上限1200億元,得以舉債,期限3年。立法院院長王金平表示,希望行政院在立法院9月開議前編列預算送立院審議,早日展開重建。

另外,立法院還通過附帶決議,要求儘快將「國土計畫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營建署已排定下周舉行北中南三場公聽會,聽取各界對草案的意見。

未來,行政院將設置「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由行政院長、副院長擔任正、副召集人,災民及原住民代表不得少於五分之一。

重建條例中最受爭議的部分,是第20條授權政府得就災區安全堪慮或違法濫建的土地,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經原民及民間團體抗議後,條文中加入「經與原住居者取得共識」。未來遷村作業如何進行,還有待觀察。

另外引發爭議的第21條規定,指辦理安置災區災民所需之土地,於一定規模下,經土地使用、地質、環境影響評估、水土保持等相關機關會勘認定安全無虞者,有關土地變更事宜,不受區域計畫法、環境影響評估法、國家公園法等法令規範。

律師公會要求重建應納入災民意見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表聲明,要求政府應先進行災難與災情基礎資料調查、分析,並公開相關資訊,以確保立法是基於正確事實並維護公民知的權益。

律師公會要求政府應到災區舉行公聽會徵詢各界意見,並將災民意見納入決策考量。同時,災後應落實環境基本法、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原民意願與自主發展權,以及環境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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