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0日 星期二

潮寮事件誰失職?行政院、環保署、高縣府都有份

文‧朱淑娟 2009.1.20

潮寮空汙事件究竟是環保署、高雄縣 政府誰在卸責?其實最失職的是行政院。

依公害糾紛處理法規定,為處理重大緊急公害糾紛,行政院應啟動「緊急公害糾紛處理小組」,但環保署今(20)天證實,潮寮事件發生已五十天,行政院並未依法啟動。

環保署長沈世宏連日來搬出公糾法,指包括居民賠償、汙水處理廠遷廠事宜都應由高雄縣先調處,調處不成才到中央裁決。但據了解,依公糾法規定,遇到重大緊急公害糾紛,包括行政院、環保署、地方政府都應各司其職啟動應變小組,以維護公共利益或社會安全。

依法行政院應啟動「緊急公害糾紛處理小組」、環保署啟動「公害糾紛督導處理小組」、地方政府啟動「公害糾紛緊急紓處小組」。而法明文規定,中央的任務是「協調有關機關研擬公害糾紛事件之處理方法與對策。」也就是說,中央對地方有「協調與監督」之責。

沈世宏今天委由環保署管考處長蕭慧娟對外說明,她坦承行政院至今並未啟動緊急公害糾紛處理小組。記者追問,「那行政院是否認為潮寮空汙並非重大緊急?」她說,「不是的,我們認為還不到行政院應啟動的時候,由先由地方調處。」

環保署、法務部、經濟部等中央部門昨天開會,決議日前潮寮民眾攻擊大發工業區內的汙水處理廠所造成的破壞、並造成人員受傷,內政部、法務部應積極查處。沈世宏也向楊喊話,未來如再發生圍廠事件,高雄縣「應秉持維護公權力角度全力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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