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6日 星期日

蘇花高變身蘇花替

【記者朱淑娟報導2008.7.6】紛紛擾擾八年的「蘇花高速公路」,「馬上」又來了。昨天劉揆宣布將蘇花高一切為三,先興建中間段的南澳到和平段,成為環評史上僅見的「斷頭、斷尾公路」。不過此路段是否興建還要過環評這一關,且國工局須回應上次環評大會的結論。

曾經參與蘇花高政策環評的前環評委員、律師詹順貴表示,蘇花高就是一條公路,如今把路段一切為三的做法是在欺騙花蓮人跟全國民眾,「是在耍詐」。未來交通部一定會企圖把蘇花高的頭、尾都補上,但勢必又要遭受更大的挑戰。他呼籲,選前說蘇花高的「審慎評估」的馬總統才是政策宣示的主角,「他應該要出來說句話。」

今年四月、距民進黨交出政權前一個月,前環保署長陳重信在環評大會中裁示,蘇花高計畫與「東部永續綱要計畫」、「台北與東部地區運輸系統政策環評」兩個上位計畫有所衝突,全案退回交通部。

依當時結論,未來新政府應做出「政策指示」,如重新評估後認為確有興建必要,還必須進一步釐清蘇花高與上列兩項上位計畫的衝突性後,請交通部重新送環評差異分析報告書審查。

官員表示,蘇花高經歷多次環評審查,交通部最被質疑的「上位政策不明」,如今劉揆有了政策宣示,對蘇花高的政策算是明朗。不過未來交通部送環評報告書時,還是必須釐清與兩個上位計畫的衝突、並重新評估經濟效益的益本比是否划算。

詹順貴表示,前年十二月審查「台北與東部間運輸系統政策環評」,同時評估對蘇花高、蘇花公路、鐵路等多項組合對經濟、環境的衝擊,最後結論是「不宜興建蘇花高」,且要求交通部對東部的發展應該「盡最大能力保護其環境與生態。」

前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在今年四月兩度參與環評審查,直指興建蘇花高違反「東部永續發展綱要計畫」中的綠色運輸、東部永續原則。東部交通應「鐵路為主、公路為輔」。

環評結論還有一項重點,指蘇花高興建計畫與九十二年行政院核定的已出現「重大變動」,當初行政院核定的經費是九百卅億元,現已增到一千三百億。同時當初評估興建興蘇花並未考慮北宜,目前評估如興建蘇花高後北宜會「塞爆」,未來交通部都須回答這些問題。


【記者朱淑娟報導2008.7.6 】明明是要興建蘇花高,劉揆卻說得遮遮掩掩,台北大學副教授廖本全說,「這是舊瓶裝舊酒,還貼上新標籤,玩這種騙人遊戲跟民進黨有什麼不同?」他說,行政院故意不把話說清楚,試圖兩面討好,「這是一個負責任政府該做的事嗎?」

環保署長沈世宏昨天表示,不論路段如何更動,都要先走完環評程序,即使劉揆已做政策宣示,相信環評還是能維持獨立審查。

廖本全表示,沒有人反對「給花蓮人一條安全回家的路、促進東部發展」,但要讓花蓮人安全回家、讓花蓮經濟發展、解決花蓮人的離婚率失業率,「難道靠一條高速公路就可以解決了嗎?」

前環評委員、律師詹順貴說,今年四月環評大會結論要求新政府須重新評估興建蘇花高的必要性、並釐清與上位計畫的衝突性,但新政府上台不到兩個月,就由劉揆宣布一個「斷頭又斷尾」的新方案,「請問行政院做了什麼評估,是否應一併公諸於世?」

詹順貴說,把一條完整公路切割,但這終究是一條公路,行政院不應帶頭做壞榜樣,故意把路段切割、把環評的爭議也切割處理。然後末來一定會「得寸進尺」,先把南澳到和平路段做起來,「造成既定事實」,然後再往北、往南,再把整個路段補起來。

目前全國就不斷發生開發單位把一個開發計畫切成許多小計劃,甚至切到達不到必須環評的標準。台灣環保聯盟副會長張子見說,以雲林為例,這兩年只審了三個環評案,「因為很多小計畫都不必環評啦」,他表示,行政院不應帶頭鼓勵做這種事。

詹順貴表示,經建會曾評估興建蘇花高的益本比已降到一以下,而物價不斷上漲,未來投入成本可能暴增到兩千、三千億,新政府承諾要給人民好的生活,花這麼多錢只蓋一條公路、而且也不能就此保證就能促進東部的發展,「值得嗎?」


【記者朱淑娟報導2008.7.6】劉揆宣布蘇花高新路段是「環評爭議最少路段」。環保團體表示,「剛好相反」,這個路段通過蘇花海岸自然保護區、觀音海岸野生動物自然保育區,而且多次環評爭議最大的湧水問題,就是位在崇德以北的這個路段。

地球公民協會執行長李根政表示,重提興建蘇花高,「是一連串環境倒退的開始」。他表示,馬總統上任後提出不錯的環境政策,但卻被地方派系綁架,「希望馬總統能擋住壓力,不要棄守環保理念。」

之前多位環評委曾點出,南澳到和平段包括土方運輸、地質鑽探安全性、以及開挖隧道都可能引發湧水、切斷水脈問題都尚未釐清。

馬總統在環境政策宣示要推動「海岸法」,保護重要的海岸資源。依海岸法規定,海岸地區應以永續發展為原則。環保署曾要求國工局說明,南澳到和平段通過觀音海岸自然保護區,而從南澳到順安的九點五公里路段就屬海岸地區,興建公路明顯違反海岸法精神。

另外環保署表示,蘇花高以長約二點二公里的隧道通過「觀音海岸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的西南方。這裏林相保存完整,有包括台灣藍鵲、大冠鷲等保育鳥類,一旦開路保育鳥的棲地將被破壞。

而且此路段也通過原住民保留區,違反原住民基本法,開路後原住民將被迫遷移,有環委表示,「花蓮就快沒有原住民了」。這些問題國工局不是避重就輕、就是沒回答,「這樣我們能讓它過嗎?」


本報記者 朱淑娟

劉揆在未釐清環評爭議下重提興建蘇花高,但為了怕引發爭議,又遮遮掩掩說「這不是蘇花高、只是具高速公路性質的替代道路」。一個國家最高行政首長、面對國家最重要的公路建設,竟然不敢大聲說出自己的主張,拐著彎說一些民眾聽不懂的話。如果以為故意說不清楚就可以矇混過關,這個行政院長也未免太自欺欺人。

新政府上台後當然有權利重新評估蘇花高,但一條花費上千億元的公路,且前後爭議十多年,已造成花蓮人之間嚴重撕裂、社會各界的嚴重對立。不論新政府如何決定,都應說出一個道理向人民交代。

然而就在不到兩個月前的環評大會做出結論,要求新政府必須釐清與東部永續綱要計畫的衝突性,並重新評估興建蘇花高是否符合成本效益、是否真能讓花蓮人過比較好的生活、保護花東的好山好水。如此嚴肅的要求,請問劉揆在不到兩個月內做了什麼評估?

「給花蓮人一條安全回家的路」已是全民共識,包括環保團體、環評委員、甚至一些反對興建的社會各界都同意這個訴求,不勞劉揆親口再說一遍。問題是,一條安全回家的路還有許多選擇,不只公路、還有航空、鐵路、海路。人民想知道的是,什麼樣的選擇是對花蓮人最好、對花東最有利的選擇,而這才是人民期待劉揆給的答案。

而劉揆幾乎忘了還有「東部永續綱要計畫」、也忘了有「台北與東部間運輸的政策環評」,他甚至忘了國家還有個環評審查制度,直接承諾「要給花蓮人一條安全回家的路」,如此輕率的做法,跟過去民進黨時代的陳水扁隨便給花蓮人指點江山,又有什麼不同?

如果未來重新評估後發現興建蘇花高違反上位計畫、也無法通過環評,請問劉揆要用什麼話好自圓其說讓花蓮人釋懷?請給花蓮人負責任的承諾、也請給關心環境的人一個說法,千萬不要隨便給一個可能做不到的承諾,否則新政府上台「馬上」就失去人民的信任。


【記者朱淑娟報導2008.7.7】究竟是蘇花高、還是蘇花公路替代道路?,接連兩天各部會拼命解釋、卻是愈描愈黑。環保署長沈世宏昨天一早就親上火線,表示「這是一個新案」,而且這個新案已達應做環境影響評估的規模,「未來要走完環評程序,否則不能動工。」

劉揆一趟花蓮行引爆蘇花高的火藥後,昨天一早大批媒體擁入環保署,但「蘇花高」在環保署早就是不能說的禁忌,媒體守候多時沒有任何官員敢出來說句話,逼得沈世宏只好暫停開了一半的會自己上場。

沈世宏表示,不論是因應蘇花公路維護路段的「替代方案」,還是「蘇花高」,都必須走環評程序。他又發揮自己一貫創造名詞的本事,指「這肯定是一個新案」。

他又說,隧道工程超過一公里就必須環評,所以即使是新案也要環評,而且環評不一定會過。他私下還強調「這院長很清楚啊。」

至於交通部對外表示,規劃中南澳到和平的替代道路年底可動工,沈世宏說,環評有一定的程序,究竟要多少才能完成,他說「我不做預測」。但他又語帶玄機,「時間多久要看個案而定,沒有一定。」

依今年四月蘇花高環評大會結論,蘇花高計畫與「東部永續綱要計畫」、「台北與東部地區運輸系統政策環評」兩個上位計畫有所衝突,全案退回交通部。未來必須進一步釐清蘇花高與上列兩項上位計畫的衝突性後,請交通部重新送環評差異分析報告書審查。

既然沈世宏說南澳到和平的替代道路是新案,理論上與蘇花高的環差分析是兩個案子,未來新案不必回應舊案的環評結論。但沈世宏又說,未來交通部還是必須回答是否違反前兩個上位計劃。

沈世宏昨天否認曾參與行政院高層討論「新案」的規劃路段,但他前天陪劉揆到花蓮、昨天又出席行政院記者會,似乎有替政策背書之嫌。有同仁批評,環保署是環評法主管機關,沈世宏身分敏感,不應出席這種政策宣布場合,「否則環保署如何維護環評的公正性?」


【記者朱淑娟報導2008.7.7】劉揆口中具有「高速公路」規格的「蘇花公路替代方案」,究竟是國道、省道?馬上要面臨經費使用合法性的挑戰。前環評委員、律師詹順貴昨天質疑,國道基金必須專款專用於興建國道,交通部如將蘇花公路替代道路定位在「省道」,但又要動用國工基金興建,將涉及違反國道基金使用規定。

交通部長毛治國對外表示,規劃中的南澳到和平的「蘇花公路替代方案」是「省道」,未來不會收費。但又強調這個省道規格比照國道,未來可能動用國道基金興建。毛治國連日來關於興建經費來源的說法不一,昨天引發民間團體廣泛討論。

依國工局過去多次提出的蘇花高環評差異分析內容,都指出蘇花高興建經費來自國道基金,當有環委質疑蘇花高興建經費過高,未來如何財務自償時,國工局都強調,未來蘇花高完工後可提高服務水準,國道基金可以在民國一百廿六年達到百分之百的財務自償。

詹順貴表示,國道基會的財源是民眾繳交的通行費,依規定必須專款專用於國道、以及延伸的聯外道路興建,不能用於興建省道,過去也沒先例。交通部如要動支國道基金興建蘇花公路替代道路,且又將之定位在「省道」,以便與蘇花高切割,必須先釐清經費來源。

據熟悉交通法規的官員表示,一旦交通部執意動用國道基金去興建省道,未來將後患無窮。地方財政困難,一些省道建設早就虎視耽耽打國道基金的主意,但因為國道基金依法限定用途才能守得住。但即使如此,地方還是千方百計把省道建設與國道牽連在一起。

官員指出,交通部如果一定要動用國道基金興建省道、但又希望「後患」能降到最低,就必須在國道基金中增列一些例外使用方式,但這 個「例外條款」一定要規定嚴格,否則未來爭議將擴大。

(原文刊登於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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