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2日 星期五

獨立記者十年紀(9) ---如何整理訪談資料

 

本文同時刊登於《卓越新聞電子報》

文‧朱淑娟 2020.6.12

最好把所有工具都帶著
---史蒂芬‧金

經常有朋友問我,為什麼可以將一件事的來攏去脈寫得這麼清楚、甚至包含對話?其實這沒什麼訣竅,靠的只是好好做「場記」而已。

所謂「場記」是指記者在一個採訪場合所做的記錄,包括客觀地將在場人士發言打成逐字稿。以及主觀的觀察,例如在場人士的動作、氛圍等無聲訊息。而即使是主觀的觀察,當下還是如實記錄、不做任何評論。

另外一個介於主觀與客觀之間的是記者所做的「補充資料」,也可以說是現場的延伸。場記之所以需要補充資料,大致上是出現一些不清楚的訊息、或值得繼續追蹤的線索,記者對此進一步研究或訪問所得到的資訊。

具體來說,可能是剛剛有一位發言者指出某個法案,但他只是大略說明,為了理解這個法案全文,記者上網查詢、或再請教這位發言者。另一種則是觀點的平衡,針對某人的發言,再請教其他人的看法。

最後是查證,有些開發者為了取得有利的立場,會刻意掩蓋一些訊息,例如某個工業的廢水要排入河川,他的報告書寫河川下游沒有農田,但有農民指證其實是有的,只因為這些農田沒有水權,不能否認它的存在。


「逐字稿」故名思議是把發言者所說的話逐字打下來。報導時與其由記者轉述某人的意思,不如讓他自己說更有力量。而既然要讓他自己說,就要確實是他說的那句話,而不是記者改寫過的文字,因為原句不只表達意思,還包括他的語氣、態度、情緒,都能透過文字讓讀者確實收到。

而要確實使用原句,就要包括說話者的名字及稱謂。例如,當你要用「」呈現某人說的話,使用「某位農民說:」、還是「張永明說:」比較好?不用說當然是後者。另外稍微形容說話者的神情,也能為他說的話加分。

例如2010年中科三期環評時限制民眾發言,一位農民在場外跟警察發生推擠導致手背淤青,一直到他進場發言時情緒都還沒平復,講話時難掩激動,受傷的手微微發抖,肢體動作的描述就讓那個場景更加生動。


交換名片,擴展人際關係

那如何得知發言者的姓名及身分呢?一般研討會的流程會有發言者的資料,但會後則開放不特定人發言,當他發言完後,如果覺得可以引用,就立即趨前跟他要姓名及電話。當發言的人很多時,可以拍照以避免寫錯。

而有些會議採取登記發言,主辦單位會提供發言者的資料給記者,但即使這樣最好還是核對一下比較好。如果發言者的座位前方有放置名牌,事先在筆記本上畫出座位圖並標示他們的名字,採訪過程會省很多力氣。

不過,一旦主辦單位提供發言者的基本資料,可能讓記者覺得沒必要再去跟對方換名片,這將錯失建立人脈的機會,有點可惜。


為了精確,最好錄音

逐字稿要做得精準,最好錄音或錄影。有些受訪者會對錄音不自在,錄影就更謹慎了,但即使如此,還是要盡量錄音或錄影。私下訪問時,記者要能區分那些談話內容是新聞、那些是聊天,才不會造成對方的困擾。

遇到一些無法判斷的情況可以問對方:「這句話可以用在報導上嗎?」當對方要求不要用,而你也做了承諾時就請務必遵守。記者與受訪者之間的信任是一點一滴建立起來的,破壞則只需要一瞬間。如果你沒有遵守承諾,對方一定會查覺,當你下一次想再訪問他時可能就不容易了。

但大家不要誤會這是「別人請你不要寫,你就不要寫」的意思,採訪過程中會發生各式各樣的情況,無法適用於同一套規則。舉一個例子,2017年我跟商業周刊合作報導高雄大林蒲遷村事件,想訪問前高雄市長陳菊,但她的幕僚看了訪綱後,回信希望我不要這個時候寫,因為政策還沒確定。

當然我沒有理會這個建議,話說回來,就是要在政策還沒確定前寫才有機會幫居民發聲,等政策確定後應該也就不用寫了吧。

那稿子刊出前是不是最好先給對方看過,比較不會出錯呢?這是完全不對的想法,一來報導擁有自主權,不應該由受訪者認可。再則記者要對自己寫的稿百分之百負責,而不是把這個責任交給對方。如果最後報導出來還是出錯,你難道要辯解已經給對方看過,所以是他的錯、不是你的錯嗎?

而有時會議十分冗長,如果要全部錄音,事後整理逐字稿會耗費很多時間,這時可以稍為篩選一下發言者,但不要太相信自己的判斷,最好保留較大的空間,因為你當時覺得不會用到的發言,或許事後又覺得需要。

而如果選擇非全場錄音就要承擔一些風險,當你聽到一句關鍵發言,想要按下錄音鍵已經來不及了,這時真的會非常懊惱。

20167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主持南鐵路地下化的都計審查時,在會中跟居民因程序爭執不下宣布散會,但雙方火氣還很大,花敬群嗆居民:「要你們配合開個會你們他X的就這樣,這像什麼話!」

當時多數媒體都已關掉錄音機或錄影機了,聽到他說這句話都傻了,因為沒錄到。保險做法是全程錄音或錄影,包括會議開始前、結束後的幾分鐘。

20167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主持南鐵地下化的都計審查時,
散會後突然嗆居民「他X的」,很多記者卻因為已關機而沒錄到。


即使請人代打,還是要自己檢查過

雖然現在已經有軟體可以處理逐字稿,也可以請別人代打,但這兩種方式都不能做到百分之百正確。因為有時發言者只摘錄重點,或說到專有名詞時使用簡稱,如果不進一步說明,讀者很難理解這句話的意思。

我曾經訪問一位導演,他提到為了到非洲及格陵蘭調查,買了1DX2Canon 6D等器材。如果只是把原句寫下來,讀者大概不知道是什麼,事後我再向他詢問,才知道原來1DX2Canon最頂級的照相機,而Canon 6D則是有經緯度紀錄功能的相機,把這些資訊補充進去,逐字稿就完整了。

不過我還是喜歡自己打逐字稿,雖然比較花時間,但除了正確之外,還有一種重回訪談現場的感覺。一方面在聽著對方聲音打著逐字稿的同時,發現自己有什麼漏掉沒問的,甚至從對方談話的語調發現隱藏的訊息等等。這些非得在離開訪談現場之後,當雙方保持一定距離時才能體會出來。

但如果逐字稿的量很大,還是必須有所折衷,一方面重聽錄音帶、一方面請別人打或使用轉譯軟體,或許也是一種取得平衡的做法。


聲音以外的訊息要仔細感受

一位攝影記者朋友曾教我,通常拍攝時會把鏡頭對準說話的人,但其實聽話人的表情更有意思。從此我在現場就不會只看說話的人,也會觀察聽話人的表情。而現場氣氛、在場人士的動作也可能透漏重要訊息。

舉例來說,2012422日國光石化開發案專案小組環評時,會議進行中環保署綜計處長一直在接手機,並多次遞紙條給主席。本來上午還慢慢審,過了中午之後突然加速,很快做出兩案併陳的結論。

就在會議結束不久,總統府發出採訪通知,前總統馬英九要針對國光石化發表談話,最後他宣布反對國光石化在彰化海岸開發。於是剛剛那些無聲的動作就有了意義。如果還記得這天是地球日,這場會議的戲碼就更清楚了。

模擬劇情如下:綜計處長接到總統府電話,交代務必在幾點幾分前結束,以配合總統開記者會的時間。他遞紙條給主席,主席就在指定的時間做出結論,而為了讓總統做最後宣示,就做了兩案併陳的結論。

國光石化最後一次環評在422地球日舉行,刻意做出兩案併陳的結論
,最後由前總統馬英九宣布暫停開發,很明顯是事先套好的戲碼。


即使完成報導,場記也最好保留

另外,有人在打逐字稿時雖然有錄音,但不是全部內容都打,而是挑選自己可能用到的內容,其他則略過。但最好不要這麼做,因為當下做的篩選是那時的想法,不表示日後不會改變主意。當手中有完整的逐字稿時,選擇的自由度就會提高,就算這次報導沒用到,也許下一個題目就會用上。

美國小說家史蒂芬‧金在「寫作」書中講了一個故事,有一次他的姨父帶著工具箱去修理屏風,結果只用一枝螺絲起子就修好了。他問姨父:「如果你只需要螺絲起子,為什麼你要帶著工具箱滿屋子跑?」

他的姨父回答:「沒錯,但是史蒂芬,我不知道一旦到了我要修理的地方,還需要一些什麼其他的工具。所以最好把所有工具都帶著。如果你毫無準備就開始工作,當你發現需要一些預期之外的東西時,就會非常氣餒。」

保留完整場記的意義,就跟這個故事的意旨差不多。而且同一個事件的場記累積一段時間後,也會這個事件留下比較完整的軌跡,日後要做專題、出書、或其他相關報導,手上就會有較多素材可以使用。

另外要提醒,通常做一個專題報導會使用多個場記、甚至是二手訊息,當要把這些訊息組合成報導時要非常小心,決不能錯置現場。

因為一個人在某個場合的發言,會受到當天討論主題或前提影響。也可能是跟某人的對話,有前後語,如果不考慮這些,而把他的發言直接套用到其他地方,就可能失真,惡意當然不行,即使善意也要注意這些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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