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2013.7.2
「政府照顧老百姓照顧到這種程度,連我們六坪的小房子都留不下來,到底錯在哪裏?住了30年的房子有合法繳稅、有電有水,你說這是違章建築我實在想不通 。我希望高官們施捨一點同理心,放過我們這六坪的小房子,可以嗎...」
距離7月5日苗栗縣政府限期竹南大埔「張藥局」等四戶自行拆除前三天,許多民眾來到行政院前,希望副總統吳敦義、行政院長江宜樺信守承諾。
先承諾平息爭議
事後翻案不認帳
三年前苗栗縣政府為開發《竹科竹南基地特定區計畫》,區段徵收竹南鎮大埔里、頂埔里等地農田及住戶,但區內有24戶不願被徵收,2010年6月9日縣政府怪手毀田,導致朱家72歲阿嬤仰藥自盡,引發近年來最大規模反徵收運動。
事後,前行政院長、現任副總統吳敦義為平息爭議,在2010年8月17日做出「所有建物及基地原位置保留、農地集中規畫」承諾。隨後內政部營建署也依吳敦義承諾,在2010年12月28日都市計畫委員會完成保留程序。
然而事後因苗栗縣政府反對,在地方、中央都委會幾經周折,2011年5月10日內政部都委會卻推翻之前結論,包括區內張藥房等四戶無法保留。日前這四戶收到苗栗縣政府公文,限期在7月5日前自行拆遷。
苗栗縣政府表示已申請7月5日之後兩周的公義路路權(四戶所在地),而日前也已派人到這四戶住家附近拍照,應是做斷水斷電、以及拆屋準備。
行政院回應:承諾有前提
學者:行政院說謊 請公布當天協商錄音檔
陽光很熱,被陽光親炙過著的大地也滾滾發燙,民眾在行政院前搭起了帳棚。下午行政院有了回應,雖不否認做出「原屋保留」承諾,但強調那個承諾的前提是「原建物必須符合交通、公共安全、公平性及都市計畫合理性等原則。」而這四戶並不符合以上四原則,所以苗栗縣政府才會行文要求拆遷。
這個說法立刻引發場外學者抗議。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全程參與2010年8月17日的協商會,他譴責行政院這種說法是「一派胡言」。
他強調,行政院在協商前對每一戶都調查很清楚,時任內政部長的江宜樺也場
,是在評估可行的情形下才會做出「全數保留」承諾,並非如行政院今天所說要符合四個前提要件才能保留的「有條件保留」。
對此,他請行政院公開當時在行政院第一招待室協調過程的錄音檔以召公信,「否則用這種方法欺騙民眾, 非常不道德 。」
其實這也不必公佈什麼錄音帶,只要看行政院做的會議紀錄就知道誰說的對。會議紀錄明白寫的是「所有之建物」原屋保留,的確沒有行政院說的「前提」。
另外,依政府會議紀錄慣例,如果真有這些前提,因這些前提涉及部分住戶是否保留的權益,屬於「重大前提」,按例應是會議中的重要協調事項,如果這些前提不寫入會議紀錄中並不符合常理。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廖本全說,苗栗縣的都市計畫早就供過於求,但卻用竹科竹南基地飽和為理由開發這個都市計畫,在這個案子中的產業專區只有 28公頃 ,「如果竹南基地飽和,需要的基地是28公頃嗎?」
其實這也不必公佈什麼錄音帶,只要看行政院做的會議紀錄就知道誰說的對。會議紀錄明白寫的是「所有之建物」原屋保留,的確沒有行政院說的「前提」。
另外,依政府會議紀錄慣例,如果真有這些前提,因這些前提涉及部分住戶是否保留的權益,屬於「重大前提」,按例應是會議中的重要協調事項,如果這些前提不寫入會議紀錄中並不符合常理。
人民向行政院告苗栗縣政府
行政院反要苗栗縣處理陳情
他強調,這個開發案從一開始就是一場騙局,而且當初提出要進廠的群創公司在2010年就表明不需要土地。而現在連副總統、行政院長也加入這場騙局, 他要求江宜樺有必要站出來面對民眾,澄清他究竟是不是一個騙子。
世新大學社發所助理教授蔡培慧也說,內政部在2010年12月28日都委會時就是以「特殊截角」決議讓張藥局家可以保留。事後卻在苗栗縣政府壓力下於2011年5月10日重開內政部都委會推翻之前結論。
另外,今天行政院表示會將民眾陳情交苗栗縣政府處理,蔡培慧說,人民到行政院來陳情,要他主持公道,結果行政院反要發公文拆人民房子的苗栗縣政府處理,「這是要他趕快拆嗎?這就是我們的行政院」。
立委田秋堇、林淑芬都來聲援。田秋堇說,當時聽到吳敦義承諾,連她都覺得放心,全數房子都可以保留下來,現在這樣自毀承諾對嗎?
田秋堇這句話就說明,當時吳敦義做出「原屋保留」承諾對平息事件發揮了絶對的關鍵效力。也就是說,如果不是這個承諾,不可能化解人民對政府的巨大不滿,這也是為什麼事後大家覺得被騙的原因。
更何況,官員不能老是在火線當頭先隨便承諾,事過境遷又翻臉不認帳,那基本上涉及欺騙,如果老是這樣,人民與政府的信任關係又該如何建立?
田秋堇這句話就說明,當時吳敦義做出「原屋保留」承諾對平息事件發揮了絶對的關鍵效力。也就是說,如果不是這個承諾,不可能化解人民對政府的巨大不滿,這也是為什麼事後大家覺得被騙的原因。
更何況,官員不能老是在火線當頭先隨便承諾,事過境遷又翻臉不認帳,那基本上涉及欺騙,如果老是這樣,人民與政府的信任關係又該如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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