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8日 星期二

社宅用地,不應從掠奪別人土地而來

 區段徵收蓋社宅的始祖是機場捷運A7,只用徵收的5%蓋社宅,
被批評掛羊頭賣狗肉。而且助長房價大漲。(/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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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朱淑娟2024.10.8
 
OURs都市改革組織1日舉行記者會,建議區段徵收、公辦市地重劃,應該提供部分土地做社宅,以強化徵收的公益性,同時建議修改《住宅法》明定之。這項提議是為了解決社宅用地不足的問題,但一個民間團體,主動建議政府這麼做,就有點欠考慮,還可能反被政府利用,成為掠奪土地的幫兇。
 
因為,區段徵收、市地重劃就是因為公益性、必要性不足而飽受批評,甚至早被點名應該廢止。如今,有一個民間團體出來幫政府解圍,只要拿出3%~5%的配餘地或抵價地做社宅,其他95%區徵、重劃的公益性,就全解套了。
 
雖然蓋社宅符合公共利益,但不應該建立在,掠奪另一群弱勢人民的土地上,這不是在解決居住正義,是在製造更大的居住不正義。
 
 
政府從區段徵收、重劃,賺取多少不義之財
 
所謂「區段徵收」,是政府指定一塊區域,變更都市計畫,區內土地所有人,除非特殊情況排除,否則一律強迫徵收。完工後發還約4成土地給原地主,如果配回土地未達一定面積,只能拿補償金走人,多少弱勢居民為此遷離四散。而政府白賺的6成土地,其中3成可拍賣獲利,這是明著搶劫人民土地發財。
 
依照《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政府徵收人民土地,要符合公益性、必要性,而且取多少、徵多少,不得超收。而區段徵收沒有明確的徵收目的,就常常東拉西扯一些名目自圓其說。例如竹南大埔的區段徵收,名稱是「竹科竹南基地既周邊特定區計畫」,是竹南基地的「周邊」,跟竹南基地實際用地無關。
 
其他各種名目的區段徵收就更多了。高雄林園捷運「周邊」土地開發計畫、桃園綠線「周邊」土地開發計畫,桃園機場及「附近」地區特定區計畫。還有,連公共利益名目都沒有的社子島,勉強說是「配合」防洪計畫。
 
至於「市地重劃」,有公辦、自辦兩種,高雄「鳳山八十五期市地重劃」,就是一起典型的公辦重劃,沒有明確用途就重劃舊火車站「周邊」約8公頃土地,舊火車站拆了變商業用地,另蓋一個新車站,上面蓋十層樓商場。
 
高雄市政府自己的公益符合了,住在這裏半世紀的人呢?房子被夷為平地,配回的土地蓋不起來,有人從家族共有土地只分到3坪、5坪,最後流落街頭。
 
 
機場捷運A7站的社宅公益,今何在?
 
以社宅做為區段徵收公益名目的始祖,是內政部開發的「機場捷運A7站」,它的名稱很長─,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配合辦理「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機場捷運沿線站區周邊土地開發-A7站開發案興辦事業計畫。總之,就是以蓋社宅為名,區段徵收桃園縣龜山鄉樂善村236公頃土地。
 
這個開發案分兩期,第一期186公頃,其中只有9公頃、約5%蓋合宜住宅,當時就有學者批評,這是掛羊頭賣狗肉。
 
就算5%的社宅有公共利益,但土地是從另一群人手中掠奪而來,就很難說服大家符合公益。至於後來,桃園八德合宜住宅,爆出遠雄跟前營建署長葉世文收賄弊案,則是另一個土地徵收遊戲的縮影。
 
而如今,這個開發案有「改善庶民生活」嗎?現在的樂善村,蓋起一棟棟高樓大廈,每坪房價從20萬、30萬、現在已超過50萬。想當初,區段徵收每地坪才35千元。以社宅之名恣意圈地的區段徵收,更助長土地炒作。
 
 
社宅土地應優先使用公有地、或購買
 
OURs都市改革組織是一個知名的民間組織,參與的學者也都是有理想性的人,無私奉獻自己的時間,推動社會進步,值得尊敬。相信他們這項提議,初衷也是好的,只不過在推動某個行動時,也需要顧及行動可能引發的效應。

 也就是說,如果符合社宅正義,卻讓另一群人遭受不正義,這樣的正義,就失之有偏,相信也不是OURs所樂見的。政府如果有蓋社宅的需求,應該優先使用公有地,或購買等方法取得,至於區段徵收、公辦重劃,就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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