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 星期三

《第一章》水源之戰

這裏多數是老農,以種植龍眼、柳丁為生,一旦沒有乾淨水源,等於切斷村落的生存命脈

    清晨五點,遠山之間露出微微亮光,陣陣鳥鳴聲忽遠忽近、畫過山中純淨的寧靜氣息。隨著天色愈來愈亮,鳥鳴聲四處漫延開來,像一波波交響曲。村裏逐漸有了生氣,不時有農用小車穿過村落,遇到在門外也正準備工具出門的農民,大家相互道早。嶺南村民開始迎接一年一度最忙碌的龍眼採收季節。

    吳進添拉開門,拿著採收龍眼的長竹竿走到改裝過的採收車上放好,腰間綁著刀具,把兩個大竹籃放上車,拉動引擎,一聲巨響劃過天際。添嫂跟著也跨上機車跟在後頭,一前一後往吳家在鄰村的龍眼林前進。沿路龍眼結滿山頭,個個飽滿,吳進添抬頭看著初陽露出微笑,心想:「今年又是豐收啊」。

    清明過後龍眼花開時,吳進添細心修枝,定期拔草,保持果樹間距,細心呵護的果園整齊乾爽,他的果園收成也是村裏最好的,二分地可以收將近一萬斤十三歲喪父,身為長子小學四年級就失學,幫人家看牛割草,四個月才賺一百元。靠著這片祖先留下來的龍眼園,他跟添嫂兩個人才能養大四個孩子。  

    吳進添在龍眼樹下鋪了帆布後,光著腳一下就爬上龍眼樹,每割下一大串龍眼就往下丟,添嫂坐在樹下將龍眼修剪成小串後丟進竹籃中。八月盛夏,一大早陽光就很熾熱,才工作沒多久,兩人已經汗流浹背。

    「添叔仔你焙幾袋了,大船入港了噢,現賺的。」村長陳顯茂迎面而來。
    「今年沒颱風,真好。這收一收,半年吃飯就不用煩惱。」吳進添回應著。
    「村長你的開始收了沒?」添嫂也笑著跟陳顯茂打招呼。
    「我噢,忙著抗爭掩埋場,龍眼都沒在照顧啦。」村長苦笑著說。
    「還好有村長你,不然這垃圾倒下去我們就慘了。」
    「希望這抗爭緊有一個結果,讓我們安心好好生活下去。」

    這樣的採收作業要持續二十二天,當天採收的龍眼直接載到土窯長方型分隔欄放入,每個土窯下方都有一個灶,用一公斤兩元高價買回來的龍眼木當柴火,慢火點燃後,煙緩慢往上飄,透過分隔木頭,一顆顆龍眼慢慢烘熟。盛夏的農人揮汗如雨,整個村落飄散著龍眼木濃濃的香氣。

    接下來,撥去龍眼外殼、將龍眼粒快速清洗一遍、放進網室曬乾。放暑假的小孩全都集合把龍眼肉跟籽分離,三斤龍眼約可剝一斤龍眼肉。農民堅持傳統且繁複的手工製作,一個偏遠的小村落因土窯烘焙龍眼乾而成名。近年來許多知名的麵包店用這裏的土窯烘焙龍眼乾做麵包,龍眼口味的糕點成為風潮,龍眼價格也跟著水漲船高,成為廣受歡迎、養身的珍品。

    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目前長住人口約三百多人,陳姓占三分之二,吳姓、盧姓約占三分之一,多數是老農。當年陳姓祖先從福建彰州跟鄭成功來到台灣,兵散了四處尋找落腳處。找啊找,到這裏時發現好多龍眼樹,由於在故鄉也是種龍眼為生,立刻決定住下,還把故鄉製作龍眼乾的古老技術一代一代傳承下來。

    除了龍眼,這裏的柳丁也聲名遠播。農民以這裏的土質為傲,種出來的柳丁果肉結實、甜度高,即使柳丁價格一年不如一年,但農民還是守著自己的柳丁園,勤奮耕作。夏季採龍眼,冬季收柳丁,成為嶺南村一年中兩大盛事。

    基於生活方便考量,所有村民沿著龜重溪上游兩岸居住,貫穿整個村落共有十座橋。陳顯茂說:「這條溪是生養我們的地方,大家對這條溪都很有感情。雖然溪水不是很乾淨,但早期沒自來水時,家家戶戶都在河床挖洞儲水用來洗滌、清掃。飲用水則到附近有泉水的地方挑回家用。泉水很清澈,而且終年都有水。」

    前還沒有橋的時候,河床邊相當熱鬧,村民在這裏養雞、養鴨、種種蔬菜,也常看到村民牽牛過河。河裏有豐富魚蝦,是村民打牙祭的天然餐點。

四處求援

    當時陳顯茂還不是嶺南村村長,他生在這裏,短暫離家求學工作後又回到鄰村東原國小當老師,一教就是二十五年。平常對村裏的事並不太參與,直到二○○三年某一天,他下課走回家的路上被一位村民叫住。

    「陳老師你幫我看看這個好嗎?」村民拿出一張反永揚掩埋場的陳情書。
    「這是什麼?」陳顯茂很好奇,拿著陳情書讀了起來。
    「我們這裏要蓋垃圾掩埋場啊,老師你不知道嗎?」
    「是喔,沒聽說耶。」直到那時陳顯茂才知道原來村裏要蓋掩埋場。

    再早之前,村民經常看到村子裏工程車進進出出,但當時流傳的消息是要做遊樂場,多數人都想:「做遊樂場好啊,可以帶動村裏的農產品觀光」。直到二○○二年在一次鄉代選舉的政見發表會上,才有候選人說出這裏要做掩埋場。不過多數村民即使知道,但對於村子蓋掩埋場後有什麼影響並不清楚,感受也不強烈。

    二○○一年納莉風災來襲時,過去從不淹水的村子竟然淹大水。隔年另一個強颱來襲又再淹一次。
   
    當時來幫忙清理的消防隊員就說:「以後如果再淹水我們就不來清了」。
    村民追問:「為什麼?」
   
    消防隊員回答:「這裏要蓋掩埋場你們不知道嗎,到時水中會有掩埋場流出來的污泥,很可怕啊。」聽到這個村民才開始緊張了。

    陳顯茂自從得知家鄉要蓋掩埋場後非常焦慮,他還記得小時候為了照顧家裏的田園,每天五點就得起床除草,七點鐘回家洗澡再趕去上學。下午四點半下課後回到家換好衣褲又到田裏。即使當了老師,這個習慣還是沒變。

    他心想:「如果蓋了掩埋場,家鄉的柳丁、龍眼還能繼續種嗎?」他個性溫和,平常對人對事不會很執著,但獨獨對這件事卻很在意。

    因為是老師,平常村民對他特別敬重,很快就成為大家諮詢掩埋場的對象。後來村民決定成立「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由陳顯茂擔任總幹事。

    隨後試著向民代陳情,但都不了了之。接著到台南縣政府陳情,得到的回答是:「這個掩埋場是依法設置的,還在審查中」。
   
    陳顯茂反問:「依法設置是依什麼法?」
    官員回答:「反正一切都合法就對了。」

    有一次打聽到台南縣政府要舉行永揚審查會,村民相約搭了一個多小時的車子到現場,但卻被警察拿警棍擋住不讓他們進入。

    當時的村長支持興建掩埋場,很多縣裏或鄉裏的訊息都被阻隔。村民也曾到鄰村尋求聲援,但鄰村的反應很冷淡:「你們村的事你們自己去打拼就好了」。

    這些都讓陳顯茂很挫折,加上當時有民代不時到陳顯茂任教的小學施壓,業者也找人到學校跟他說:「陳老師你教書就好了,幹嘛跟人家搞這個?」實在是不堪其擾,最後陳顯茂只好跟那些來「勸退」的人說:「這是我們的土地,大家打拼,如果我們贏你就讓我們贏,我們輸了也沒話講」。

    陳顯茂覺得這樣一邊抗爭、一邊教書也不行,決定提前退休,過幾年後也是小學老師的妻子洪龍鳳也退休,一起專心反對掩埋場。他告訴自己:「這是祖先留下來的地,雖然很貧瘠,但我們在這裏也安身立命二、三百年了,絕不能忍受拉圾場蓋在村子後院,我要跟村民一起打拼,把垃圾場趕出去!」

    一個深山小村的抗爭困難重重,陳顯茂並不死心,四處求援。當時有人介紹他找台南縣環保聯盟幫忙,而當時擔任台灣環保聯盟總會會長、嘉南藥理科技大學副教授陳椒華就是台南在地人,有人建議跟她陳情。

    ○○四年十月,得知台南環盟在台南縣七股鄉舉辦「黑皮盃路跑賽」時,陳顯茂決定親自到現場去拜訪陳椒華。

與嶺南村的初次相遇

    雖然家在台南,但陳椒華從未到過嶺南村,也不認識這裏的村民。十多年來她推動台南縣廚餘回收、參與反核等多項環境運動,二○○四年起擔任台灣環保聯盟總會會長,同時也是行政院永續會委員,關心的環境議題擴及全國,早已是知名的環保人士。

    陳椒華聽過陳顯茂說明後,一方面會務龐雜可能無法分出人力幫忙,二方面過去自己並沒有反掩埋場的抗爭經驗,沒有把握可以幫上忙。雖然如此,她還是請台南縣環保聯盟理事長黃安調到現場了解情況。

    黃安調過去曾有過反小型掩埋場成功的經驗,他先以個人身分到現場兩次,發現永揚掩埋場實在太大,而且不只已通過環評、還蓋好了、也拿到幾乎所有的許可。他聽陳顯茂說,村民四處去找民代協助,但沒有任何人來關心,媒體也完全沒報導,在這種情況想要翻案幾乎毫無勝算。

    不過他想至少該做點什麼讓這個事件曝光,也讓外界了解村民反對掩埋場的心聲,於是突發奇想,建議村民在當年立委選舉時投廢票抗議。村民也很配合
,結果創下有史以來最低投票率十二‧九%的紀錄。
   
    這個投票紀錄果然造成轟動,當時還有人到村裏質問村民受到誰煽動,還警告要將他們依「妨礙選舉」查辦,把不懂法律的阿公阿嬤們嚇壞了。

    接著黃安調在○○四年十二月十九日投書《自由時報》,把這段嶺南村民投廢票的心聲寫成「十二‧九%之悲愴震憾」一文,這是村民抗爭第一次突破點

以下是「十二‧九%之悲愴震憾」全文

  創下全國超低投票率之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被秘密核准設置兩家大型掩埋場,村民到處陳情抗爭無效,終於在選舉投票時,人民行使了主人最後的權利……

  東山鄉嶺南村第一座垃圾掩埋場,永揚環保公司,自一九九九年提出設置申請迄今已六年,不過二○○一年以前當地居民渾然不知,當二○○二年六月舉辦地方選舉時才被揭發,顯見永揚環保公司和縣府環保局之間的合作默契簡直是天衣無縫,而且是神不知鬼不覺。

  問題是公部門和業者何必如此神秘而畏於公開,連最基本之說明會通知單也沒有,村長也未善盡告知之責,說明會竟移到隔壁村之餐廳舉辦,而且與會人員七十%為台南市人,會後也無會議紀錄,甚至連最重要之「環評報告」也未依程序公告周知,全村人民數度陳情及抗爭,公部門總是以「一切合乎程序」、「一切依法辦理」敷衍了事,最後陳情總統府,而總統府之回函更以「地方事由地方政府解決」來搪塞,折騰數月之陳情文又回到原點。

  今年適逢立法委員改選,六月後很多各黨各派之立委候選人到處大吹法螺地拉票,自救會成員於是向現任之立委服務處陳情,希冀能獲得某些幫忙或助力,不過,卻從未有任何一位候選人或助理前往了解和關心,事情發展至此,各級民代講一套做一套,選前選後前倨後恭之嘴臉終於徹底露餡,全村人民對政府和民代之殷盼和信心,簡直像是自九霄高空跌落萬丈深淵。

  十二月九日嶺南村民當機立斷,做了全村不投票之痛苦決定,十一日果然投票率僅有十二.九%,創下全國有史以來之最低紀錄,顯見全村人民群情激憤,同仇敵愾是如何地萬般無奈和萬念俱灰,然而公部門卻以「妨礙投票」為由而擬予法辦,這種不思如何解決危機卻在傷口撒鹽之高壓處理方式,恐怕只有更增加政府、人民、業者三者之間的糾葛不清和無限怨懟。

  東山鄉人口不多,龜重溪迤邐環繞期間,水源尚豐,鄉民多以務農為生,椪柑、柳橙、龍眼、水稻為大宗農作,近年來更大力發展有機咖啡,已具全國知名度,而上述之農產正引用潔淨之龜重溪水灌溉,歷代村民遂得以生生不息,如今嶺南村垃圾掩埋場正處該溪之源頭(永揚場址原為水源保護區,二○○一年不知何故解編),而掩埋場之南兩百公尺又有另家「南盛隆環保公司」亦虎視眈眈的整地施工,只待水土保持計畫過關便可開膛破肚地開挖。

  又南面一公里處正是名聞遐邇供應嘉南平原工農、民生用水之烏山頭水庫,不到一公里半,竟有兩座大型有害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有害廢棄物包括污泥、爐灰、底渣、煤屑、重油灰、廢塵灰、廢觸媒、煤渣等),這種欺世鉅作如何教當地人民信服?

  如今選舉結束了,綠軍預期成果不如理想,全國上下都在檢討人民投票率偏低之原因;一葉知秋,東山鄉嶺南村十二.九%創歷史新低之怠投票行為,不是已經清楚告知執政當局了嗎?

    日後黃安調持續協助村民陳情,有一天家裏來了一群穿黑衣的人,拿著三十萬現金、以及三百萬本票要給他,問了他許多關於反永揚掩埋場的細節,包括誰在主導、那些團體在幫忙等等。黃安調回答:「我不可能收這個錢,更不可能透漏什麼」。雙方說著說著沒進展,最後對方放棄,把錢收起來後離開。

    還有一次有人透過當地三個議員請他吃飯,但也被他拒絕。威脅利誘還不能說動黃安調,也種下日後他遭暴力攻擊的伏筆。

發起搶救行動

    另一方面,陳椒華看了黃安調這篇文章後深受感動,當年十二月二十日決定抽空到現場看,一看嚇一大跳,掩埋場距離村落很近,又位在村民灌溉水源龜重溪的上游,一旦垃圾滲出水順流而下,整條灌溉用水都會被污染。她在村裏四處走動拜訪村民,來到距離掩埋場最近的一戶人家。

    吳美雲的家在這裏已經五十年了,舊屋翻新後又蓋了現在的三合院。冬季是嶺南村柳丁收成的季節,廣場上柳丁已堆成小山。
   
    十年前柳丁價格非常好,賣給大盤商一斤可賣十六元,之後許多地區跟著搶種,導致價格一路下跌,到現在一斤柳丁不到四元。而種一斤成本就要六元,還沒算上自己的工錢。如果雇工採收,每斤還要再付一元工錢。

    即使如此,農民還是願意守著耕地。這些年來都市工作難找,許多年青人陸續回鄉,但柳丁這種價格讓年青人很難生存。村民正打算提出自救願景,讓嶺南村轉型有機農作提高柳丁價錢。但一旦設置掩埋場,村子就沒有未來了。

    「你家離掩埋場好近噢。」陳椒華對吳美雲說。
   
    「對啊,我們家是最近的,從大門出來右轉往六甲的方向走不到十分鐘就到掩埋場,大約六百公尺。」吳美雲指著大門外唯一的出路。
    
     「你有去陳情嗎?」
     「有噢,有去環保局陳情,他們說距離五十公尺就可以蓋掩埋場了。我就說,那樣的話我們嶺南村就全都給你們蓋垃圾場就好了。」
    
     「這麼近,古早掩埋場在做時你都不知道嗎?」
     「機具都是晚上搬運,一開始怪手從我家經過時我有跑去問,有人說要蓋遊樂場,有人說不清楚,後來才知道原來要蓋掩埋場。」

    後來陳椒華發現,掩埋場不只離嶺南村這麼近,更嚴重的是,距離烏山頭水庫集水區只有三百公尺,一旦水源被掩埋場滲出水污染,影響的不只是嶺南村民,而且是整個大台南市民的飲用水安全。

    她很納悶:「究竟這種案子的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以下簡稱環評審查)是怎麼通過的?是「環境影響評估法」(以下簡稱環評法)出了問題、還是審查出了問題?」一大堆問號在腦海中翻攪卻沒有答案。

    當天回到家後,她就決定站出來聲援,同時寫了一篇文章,希望更多人關心這個事情。就這樣一個起心動念,她投入幾乎所有心力、時間,也從原本的協助者轉為主導者,帶著村民邁向漫長的征戰之途。

    當晚她寫了一篇文章「關懷東山鄉嶺南村,拒絕有毒事業廢棄物入侵水源地」,宣布加入搶救行動,全文如下:

  受黃安調理事長的「十二‧九%之悲愴震撼」一文感召,今日我造訪了即將被有毒事業廢棄物入侵吞噬的台南縣東山鄉嶺南村。

  東山鄉嶺南村共有村民一千二百多戶,世代多以務農及種果樹為生,種植灌溉水源多數來自龜重溪或其支流,而部份支流源頭即是將設置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的場址(永揚及南盛隆),而該二處場址距離嶺南村不過數百公尺之隔,一旦有毒廢棄物入侵,毒性滲出水污染土壤與灌溉水源(龜重溪),一千二百餘戶東山鄉嶺南村民的生機就將從此葬送。

  永揚(約九‧二六公頃)及南盛隆(約十七公頃)二處有毒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場址離烏山頭水庫之直線距離約僅五百公尺,掩埋有毒事業廢棄物極有可能滲出毒物污染烏山頭水庫水源(提供台南縣市民生用水),經濟部在二○○一年根本不該解編該處(一九九九年業者已向台南縣環保局提出申請設立事業廢棄物場址)

  據了解東山鄉嶺南村民至今仍有採取龜重溪支流溪水飲用,經濟部根本不應草率解編該地,而且該二處山坡地解編過程是否遭受中央與地方民代關說施壓疑雲重重,環保團體將行文要求監察院對經濟部水利署進行糾舉,並且也要求該水源區應重新審查不得解編。

  永揚(約九‧二六公頃) 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之環評草率,其中環評委員溫清光教授也提出該案應進入二階環評,本會建請溫清光教授應提出要求該案重新進行二階環評審查程序。

  南盛隆(約十七公頃)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更接近烏山頭水庫)目前正於內政部進行水土保持審查,我們也要求在水源區解編疑雲未釐清前,應停止其所有審查作業。

  東山鄉柳丁好吃遠近馳名,第一次造訪嶺南村,驚訝地發現這地方就如同世外桃源般的美麗,而且這裡的人也非常客氣親切,聽聞我是來關心的環保人士,一位老伯馬上就送了我好幾顆他剛摘取的椪柑,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陳總幹事也送了一箱非常好吃的柳丁與一串有機香蕉,回到環盟時,先試吃幾片,疲勞盡消。東山有機咖啡目前也頗具全國知名度,然而一旦土壤與水源受到污染,只有種出「毒果實」了。

  回程時馳騁在南二高路上,雖眼皮累得沉重起來,心裡卻滿懷無奈與悲哀。今天初次造訪嶺南村啟動了我關懷當地的情懷,然而也赤裸裸地目睹了一個美麗和諧與世無爭的家園,卻正因貪婪無知而將步入凶惡危險與毀滅境地。

  懇請上蒼賜給我們更多智慧、勇氣、利器、與盾牌,讓我們得以去對付那愚蠢、貪婪、無知、黑道與破壞,祈求上天賜福,勿讓污染與毀滅悲劇一再重演!

  即日起環盟將結合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與各環保團體,展開一系列搶救東山鄉嶺南村、拒絕有毒事業廢棄物入侵行動,呼籲更多人一起加入支援行列!

打仗前先看資料

    過去村民的抗爭方式,不外到官府陳情,但一個在台南縣政府已通過環評審查的案子,要台南縣承認自己的審查可能有誤並重新檢討,除非掌握明確的不法事證,否則可能性相當低,繼續在地方陳情只是浪費時間而已。

    一周後陳椒華帶著村民到行政院、監察院陳情,這也是村民與中央部會的第一次交手。而當時她是行政院永續會委員,也常利用永續會開會時向行政院反映這件事。一方面借著抗爭讓更多人知道這個事件,另一方面積極找資料,看看當時通過的環評審查是否有問題,可以有翻案的機會。

    當時的想法是,如果一時無法翻案,也要找到一些事證可以暫時「卡住」台南縣政府的進度,利用這個「卡住」的機會再多爭取一點時間去找事證。

    環盟志工、台大創傷科主治醫師許立民分享他對陳椒華「卡住哲學」的觀察,他說,她會把所有資料讀完、且讀很多遍,也了解行政機關的行政程序,知道那   些關卡可以卡住。例如應開未開公聽會的要求重開、有事證沒釐清的就要求加開會議調查。當事情愈卡愈多、多到基層公務員無法收拾,他的長官就會出面。

    而事情能卡住需要外圍力量,例如尋求非當地選區、與事件較無利害關係立委的支持。或向監察院陳情,一找到違法事證就向檢察官檢舉。同時也跟事件有關的相關行政單位施壓,例如依照「環評法」規定,永揚案是屬於地方開發的案子,由地方政府審查。但行政院環保署是「環評法」的主管機關,要求環保署逕行撤銷永揚環評審查結論成為另一條戰線。

    接著她把永揚環境影響說明書(以下簡稱環說書)、以及所有可能要得的資料全都找到,那年元旦假也不休了,全心全意就在讀資料。一看到疑點就開車到現場比對,就這樣來來回回,在之後六年中至少到這裏兩百多次,次數多到當時她還在世的公公一看她要出門就問:「你又要去東山囉」,答案也通常八九不離十。
   
    開學後就要等到下課後才有空上山,開車進入南九十九縣道後,兩旁綠樹林蔭有如遠離世外般寧靜,途中有夕陽為伴時,心也跟著沉靜下來。學校、環境運動、還有家庭塞滿她的生活,幾乎已經擠不出任何休閒的時間。在往上山的這段路,對她來說反而是一個難得獨處、自在的時刻。
   
    為了調查,那一陣子她的車子塞滿了雨鞋、鋤頭、防曬的斗笠、太陽眼鏡,白色車子也因為經常跑山路無時無刻都蒙著一層灰,手腳也常見刮痕。

    不在山上調查時她就埋首看資料,不論本文、附件、法令、行政規則,真的是從第一個字看到最後一個字,而且翻來覆去畫重點、做標籤。
   
   
像陳椒華這樣的人投身環境運動特別讓人覺得可貴。她是大學教授,先生是知名大醫院的名醫,有一雙優秀的兒女,家庭幸福、經濟優渥,她比任何人都有條件過上流社會的生活。但她總是素顏素服,曬紅、曬黑的臉,還有到掩埋場現勘時,手腳被樹枝割傷的痕跡,從來不曾到百貨公司為自己買過化粧品。

   
她從小功課就好,高中考上北一女,從台北縣瑞芳鎮的家來到台北租屋,畢業後考上高雄醫學院藥學系、清華大學輻射生物所,念的都是國內頂尖的學校。一九九三年、她三十四歲時考上台大博士班,考量孩子還小,最後決定放棄求學。因緣際會參與核四公投、非武力抗爭、苦行等運動,愈深入就愈覺得有很多事要做,發現只要去做就有改善的可能,也更有勇氣繼續下去。 

   
後來她在台南創全國首例推動廚餘回收、推動選舉廣告管理規範、反七輕,二○○四年投入反永揚垃圾掩埋場,同一時間陳椒華發現自己是電磁波敏感者,以三年時間調查後發現全台各地有許多電磁波受害者,但台灣管制寬鬆,導致持續有人受害,於是在二○○八年三月成立「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在反永揚運動同時也推動電磁輻射防護及立法工作。

    她說:「我以一個母親的心情把這些看在眼裏,這個社會有很多弱勢的人,不忍心沒有人幫他們,我只是盡量做我能做的事而已。」     

     一個人默默看資料是一件艱辛又孤獨的事,一有新發現立刻想打電話跟朋友分享討論,那一陣子她的朋友會在任何時間接到她的電話,有時煩到都不想接。不過因為大家都知道她的無私,煩歸煩,感動之餘也盡量在可以的情況下幫忙。

    許立民回想,任何時刻只要陳椒華看到什麼新事證,就會打電話跟他分享,連睡覺時間也不例外。有時她是對自己的發現不太確定,想聽聽他的意見或幫忙看一下資料。她也會而不捨一直傳資料過來,實在太多了沒法一一看,但看他沒回信就會一直寄一直寄,寄久了就想:「好吧來看一下吧」,看了之後就覺得她好像有一點道理,愈看就愈想進一步了解。

    陳椒華一仔細讀資料,果然魔鬼就藏在細節裏。永揚業者在一九九五年買地,才經過兩次環評專案小組審查就通過了(二○○○年五月十六日、二○○一年二月十二日)。然而,依「環評法」第八條規定,如果開發案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該進行第二階段環評審查。她心想:「像永揚這種可能影響人民用水安全及健康的案子,沒有道理不用進入二階環評審查。」(1)

    果然她在資料中查到,台南縣環保局在二○○一年二月十二日舉行第二次環評專案小組審查,會議主席是台南市環保局長李穆生。當天的審查結論第二點:「本案經各委員表決,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審查,請開發單位儘速依各委員意見修()正內容後,提送本縣環保局轉委員會確認」。但最後這項結論並未被採納就直接送環評大會審查。(2)

    除了看資料,她也訪談村民,尤其是年紀較長的村民生活經驗對調查很有幫助。有村民就回想當時的確有一些事情怪怪的。她將事件依發生的時間排列,發現許多時間點實在巧合到不合常理。

水質水量保護區解編

    第一個疑點是,嶺南村在一七四縣道以北,屬「急水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而一七四縣道以南是「烏山頭水庫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依「自來水法」第十一條規定,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禁止設置垃圾掩埋場或焚化爐,傾倒、施放或棄置垃圾、灰渣、土石、污泥等足以污染水源水質的物品。一旦水源保護區解編,設置垃圾掩埋場就不違法了。(3)

    因為這裏是水源保護區,過去村民只要開農路或蓋農舍,重機具一進去就接到罰單,當聽到保護區要解編時,多數村民反而相當支持。

    陳椒華發現的第一個疑點是,水源保護區解編的時間點非常怪,二○○一年二月七日解編,五天後、二月十二日台南縣第二次環評專案小組審查,這個案子就通過了,令人質疑水源保護區此時解編,就是為了讓永揚環評過關。

    第二個疑點是,透過訪談村民,發現二○○一年五月十一日前村長陳炎山突然叫路過村民到他家去領鍋子,並請村民在一張紙上簽名。

    有村民問:「為什麼發鍋子?」前村長說不要問那麼多拿回去用就好。後來才知道這分簽名變成環說書內附的民眾問卷調查表。

    陳顯茂說:「我可以保證,同意書村民有簽名,但沒有人去勾資料」。

    日後他在這份問卷調查表中看到自己的簽名,但當天他明明在學校上課,沒到現場。他說:「我還勾選贊成設置掩埋場,你說奇怪不奇怪」。   
   
    現在村裡活動中心還存放一個沒拆封封的鍋子,外盒貼著一張紅紙:「永揚環保公司賀」。陳顯茂苦笑:「真不知道當時永揚是在賀什麼」。
   
    陳椒華再訪談村民,發現多數人也表示當天都在山上工作,沒有簽名也沒領鍋子,當時也根本不知道村子要設掩埋場。
   
    還有一位村民說:「路過時被叫住,有去簽名,但做問卷的人只問:『你在這裏住多久了?』就沒再多問,把鍋子給他。

    這個送鍋子填問卷的時間點也很可疑,陳椒華發現環評專案小組審查通過後,台南縣在二○○一年五月九日舉行環評大會確認環評專案小組決議,雖同意「有條件通過」,但要求「應補充並評估居民反應」。

    兩天後、五月十一日就發生做問卷送鍋子的事件。她心想:「難道這個填問卷送鍋子的結論,就被當作居民的意見調查表?」

    果然這份問卷送到九月十二日第二十九次環評大會後,確認審查結論通過,台南縣政府很快的在九月二十五日即公告審查結論,自此環評審查拍板通過。

以下是各個事件發生的時間點:
時間
事件
2001.2.7
廢止「急水溪水系新營淨水場水源水質水量保護區域及其管制事項既其主管機關」
2001.2.12
環評專案小組審查通過
2001.5.9
台南縣第28次環評大會,雖同意有條件通過,但要求「應補充並評估居民反應」
2001.5.11
永揚業者在前村長陳炎山的雜貨店發鍋子,製作「嶺南村居民問卷調查表」
2001.9.12
台南縣第29次環評大會確認通過
2001.9.25
公告本案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另外,二○○五年陳椒華決定發起搶救行動後,村民表示環評審查結論的公告並未在東山鄉公所張貼,於是找律師提起訴願,被駁回後再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不論訴願或訴訟,最後都因環評結論公告已超過三年而被駁回,失去了司法救濟的機會。(4)
  
水源保衛戰開打了

    之後陳椒華無意中發現,距離永揚場址不遠處還有一個十六公頃大的「南盛隆掩埋場」,跟永揚掩埋場差不多時間通過環評審查,因開發面積超過十公頃必須送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永揚是九‧二六五九公頃,不必送審)

    這兩個掩埋場位置這麼近,陳椒華直覺有什麼怪怪的。現勘後發現這裏一大片土地廣大又便宜、地形有許多凹洞很適合做掩埋場。據說這些土地都已被買走、且分割成小塊地,依《應實施環評認定標準》規定,只要開發案面積未達到應該做環評的規定,就連環評審查都免了。

    陳椒華評估,永揚的環評審查程序已經走完、如果南盛隆再通過審查,其他空地也可能陸續被申請做掩埋場,因此決定先把還沒完成審查程序的南盛隆擋下來。只要內政部營建署開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南盛隆案,她就去發言阻止,最後真的把南盛隆案擋下來,至今業者未再提申請。

    
(1)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分第一階段審查、第二階段審查,依「環評法」第八條規定,開發案如果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應進入第二階段審查。一階、二階最大的差別,第一階段審查是在審查通過後才需辦公開說明會,第二階段審查是在審查之前就要辦公開說明會,且審查程序較嚴謹。

(2)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依審查程序分為專案小組審查、環評大會審查,在專案小組審查做成結論的案子,需送到環評大會中確認通過才算完成審查程序。

(3) 《自來水法》第十一條:
自來水事業對其水源之保護,除依水利法之規定向水利主管機關申請辦理外,得視事實需要,申請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劃定公布水質水量保護區,依本法或相關法律規定,禁止或限制左列貽害水質與水量之行為:
一、濫伐林木或濫墾土地。
二、變更河道足以影響水之自淨能力。
三、土石採取或探礦、採礦致污染水源。
四、排放超過規定標準之工礦廢水或家庭污水,或其總量超過目的事業主
    管機關所訂之標準。
五、污染性工廠。
六、設置垃圾掩埋場或焚化爐、傾倒、施放或棄置垃圾、灰渣、土石、污泥、糞尿、廢油、廢化學品、動物屍骸或其他足以污染水源水質物品

(4)依「訴願法」規定,人民對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可提起訴願。不服縣 () 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機關提起訴願。但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逾三年者,不得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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