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民空氣自覺起跑「我要乾淨空氣!」
地球公民基金會發起空汙總量管制連署,已超過2千人支持(攝影‧何俊彥)
原文刊登於2012.11.14出刊《今周刊》
撰文‧朱淑娟
二代健保保費調漲導致社會爭議不休,但除了落入數字計算外,很少看到政府提出從源頭改善環境汙染以減少生病機會,降低全民健保負擔。現在有一群人民決定站出來搶救自己呼吸的空氣,其中有醫師、學者、民意代表、民間團體、以及小市民們,一場始無前例的「庶民空氣自覺運動」已經展開…
十月廿五日高雄市左營高鐵站出現多位地球公民基金會的志工,身上掛著「我要乾淨空氣」大字牌,一看到路過民眾就趨前連署,要求行政院落實《空氣汙染防治法》第八條「汙染總量管制」,讓全國空氣汙染最嚴重的高雄市能即早訂出汙染總量,不要任由汙染量持續增加讓民眾健康不斷受害。
發起這項運動的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有一個小五的女兒,每當她發現女兒上體育課時剛好遇到空氣品質不好,想到她因活動量增加而吸入更多髒空氣就心疼、擔心到快抓狂。一個媽媽的心情促使她站出來推動空氣品質改善。
曾任環保署副署長、高雄市環保局長的高雄市議員張豐藤說,全國列管的空汙家數約七千多家,超過四成在高雄市。發電廠的二氧化硫排放量、石化業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都佔全國三分之一,鋼鐵廠排放的二氧化氮也超過八成。
於是高屏宿命地成為全國空氣品質最糟的地區。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值廿四點四七微克、空氣品質不良率百分之三點八一,都是全國倒數第一。另外包括臭氧、懸浮微粒濃度都不符合空氣品質標準。張豐藤說:「不訂總量管制,即使每根煙囪都合格,高雄的空氣還是無法達到標準。」
高雄民眾談到空氣汙染也有一肚子苦水。住在工廠下風處的經常聞到臭味,機車族說晚上回家臉一抺都是黑的。也有人總覺得高雄天空矇朦的,原來是細懸浮微粒濃度太高導致視線不良。中山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邱花妹上月下旬發現眼睛刺痛,以為太累所造成,一檢查醫生竟然宣布:「你的眼睛有鐵屑!」
空汙總量管制形同虛設
環保署早就注意高屏空氣汙染問題,為了推動改善,一九九九年在《空氣汙染防治法》第八條中加入針對汙染量大的地區可公告實施總量管制。但這個條文送到行政院後,經濟部擔心一旦汙染排放被控管,不利工廠擴建,於是硬在空汙法第十二條加註訂定總量管制前必須「會同」經濟部一起公告。十三年來經濟部從未同意,於是這個總量管制條文形同虛設,空有法規卻無法推動。
既然問題卡在經濟部,王敏玲決定直接發文給經濟部施壓,經濟部則於上月回文明確反對,並重申總量管制不利新投資案設廠。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謝燕儒說會再跟經濟部溝通,但他認為除了總量管制,還有其他方式可改善空氣品質。
行動一:訴諸民意 街頭連署爭取民眾支持
兩部會的回答讓王敏玲很失望,她說:「高雄的空氣就像一個人已病到需要截肢
,但政府卻跟你說只要用優碘就好。」呼吸乾淨空氣是基本人權,得不到政府回應,她決定訴諸民意,上街頭爭取民眾連署支持。
過去王敏玲推動反對中油三輕、大林電廠等擴建案,多數民眾不覺得這些跟自己有什麼關係,這次她把「空氣」當成運動主題時,發現民眾的冷漠不見了,許多外地民眾也加入連署聲援,短短幾天連署人數已突破兩千人。
彰化基督教醫院兒科部部長錢建文表示,國內兒科醫學會統計,十年前兒童氣喘發生率百分之三到四,現在達到百分之十,十個小朋友就有一個是氣喘兒,空氣品質與人體健康有絕對的關係,接下來就看政府如何回應人民的訴求了。
行動二:推動媒體播報即時空氣品質
不只高雄民眾要乾淨空氣,台中民眾也動了起來。多數媒體在每日新聞中播報天氣,但除非遇到沙塵報等特殊情況,否則並不會例行性播報空氣品質,而空氣品質不像下雨或天晴可輕易識別,反而陽光普照大氣穩定時,汙染物不易擴散,民眾誤以為天氣好就是空氣好而疏於防範。
台中生態學會秘書長蔡智豪上月發起「空氣汙染播報萬人連署」,至今已近千人支持。蔡智豪表示,如果政府不顧人民訴求,他將發起大遊行。
行動三:推動室內空氣品質改善
另外從十一月廿三日起將實施《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這是我國自一九七五年實施「空氣汙染防治法」以來首度列管室內空氣品質。管制的汙染物包括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細菌、真菌、懸浮微粒PM10、PM2.5、臭氧等九項。半年到一年是輔導期,不符合標準可處五到廿五萬罰鍰。
環保署估計每年可省下數十億健保支出,但效益還沒看到,被管制的對象卻已感受到壓力。依規定每一公告場所都要設專責人員,且要定期委託檢測單位檢測,立法委員趙天麟十一日一日質詢沈世宏時提到,有醫院跟他反映由於檢測機構少,已出現漫天開價的情形,他要求應訂定合理檢測價格,沈世宏也表示認同。
之前公聽會中也有醫院提到二氧化碳、細菌多由人潮帶入,但醫院並無法管制病人就診,很難達到目標。另一方面也有民眾質疑管制區域避重就輕,例如交通運輸不管車廂,醫院不管病房。彰化開業醫師葉宣哲反映私用轎車內甲酫過高,對於室內空氣品質法只管公共空間、不管私人空間表示失望。
而最大問題是新法下周就要實施,多數民眾對於內容並不清楚,環保署許多準備工作也還沒做好。預料室內空氣品質將是人民下一波密切關注的行動。
室內空氣品質法首批管制場所
場所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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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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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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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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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人數5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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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幼兒活動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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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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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中心、區域醫院、老人福利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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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藥處、掛號處、候診區、交誼廳、會客室、閱覽室、休閒、康樂活動室、宗教聚會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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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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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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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洽公區、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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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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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運輸業、民用航空運輸業、大眾捷運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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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票處及旅客等候休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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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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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3萬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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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區、門廰、旅客接待處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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