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今年五月第一次審理拍攝)
‧朱淑娟/2012.9.20
台塑六輕內兩公司告中興大學環工系教授莊秉潔案,民事部分今(2012.9.20)在台北地方法院第四度審理,對於台塑提告莊秉潔言論是否具「真實惡意」,雙方認知無焦點。而法官一再要求台塑公司提出「煙道檢測資料」這次還是沒提供,雙方來來往往幾乎沒進展,排定11月23日下午四點進行第五次審理。
台塑六輕內的台化纖維公司、麥寮汽電公司,2012年3月依民法第184條、195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對莊秉潔提起民事訴訟,求償4000萬元,並要求在4個平面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另依刑法310條控告加重誹謗罪。(刑事部分2012年6月6日已做出不起訴處分)。
台塑夾其龐大資源對一位學者的發言近似「肉搜」方式找語病並大陣仗提告,社會觀感已不好。然而從三月至今已半年,尚無法提出讓法院足以判定的「侵權行為明確證據」,被告律師多次指台塑濫告,而且事到如今,想借提告恢復名譽恐怕已經是反其道而行。
上次民事審理(2012.8.9)有三個問題留待今天繼續:
一、關於莊言論應釐清「事實陳述」與「評論」
法官鄭昱仁認為,此案審理重點在莊言論是否屬「惡意、重大輕率」,而這部分舉證責任在台塑。而即使是評論,也要看評論是否合理。
二、關於向中興顧問社聲請調查證據
有關莊秉潔提到是從環保署網站下載中興顧問社的數據做模擬,台塑聲請向中興顧問公司調查證據。
三、關於六輕煙道申報資料
台塑指莊秉潔在專家會議中說「六輕自己煙道資料到現在為止是空的」說法不實,法官要求台塑應舉證的確有申報。
不滿台塑未驗證數據就濫告
今天莊秉潔到場,不滿台塑在未驗證他所提數據前就提告。他表示:六輕四期包括揮發性有機物、鉛、汞、鎘、砷、戴奧辛的排放量佔中部地區排放比例,他的團隊都已算出來。台塑一再說他算的不對,就是不提出自己檢測的數據來驗證,他當庭問台塑及律師:「那你現在可以回答排放比例多少嗎?」
莊秉潔先從環保署委託中興顧問社建置網站資料再做出上列統計,但台塑律師一再表示詢問環保署並未提供相關數據給莊秉潔,要求他應交代數據來源。
莊秉潔認為如要證實他的研究有「真實惡意」,就去證實研究不對,而台塑只要拿自己的排放數據去統計就可以驗證,根本不必去管中興顧問社的數據。
六輕煙道究竟檢測了什麼資料?
台塑指控指莊秉潔說「六輕自己煙道資料到現在為止是空的」說法不實,關於這句話的評論為何雙方認知不同。台塑表示都有依政府規定的內容向雲林縣政府「申報」,依規定不必申報的項目就不必申報,既然如此就不能說「煙道資料是空的,且無需去管申報了什麼「內容」。
莊秉潔回問:你有387根煙囪,而只「依規定」申報了數十根煙囪資料,「這不是空空的嗎?」
而上次審理法官要求台塑釐清莊秉潔言論是「事實陳述」或「評論」。今天台塑律師明確表示:「屬事實陳述」。法官表示,既然是「事實陳述」,就要判定真實與否,所以檢測數據就很重要,不是只有申報就好,還要看申報內容。
最後法官要求台塑三周內提供煙道檢測資料,除了依法該申報的項目,也要提供包括八大重金屬、PCB、PAH、VOC等相關致癌物的檢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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