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游離輻射又分為極低頻電磁波(單位:毫高斯)、射頻電磁波(單位:瓦)。常見的極低頻電磁波來源包括輸配電設施、電磁爐、吹風機、微波爐等家電用品。射頻包括無線電視發台、調幅及調頻廣播電台、氣象雷達、行動電話基地台等設施。
親民黨副總統參選人林瑞雄日前表示受到電磁波威脅,接著在十二月十日副總統參選人辯論會中強調電磁波確實對人體有害,「我從九月廿三日離開家後為什麼東躲西藏,在不同旅館跑來跑去?這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林瑞雄的「電磁波威脅說」意外成為總統大選引發民眾關注的話題之一。
不過對這位台灣最早研究電磁波風險的公衛學者提出的警訊,多數人並未認真看待;另一方面有一批電磁波受害者站出來支持林瑞雄,要求政府正視電磁波危害並立法規範。究竟電磁波對人體有何危害、民眾又應如何看待電磁波風險?
電磁波危害因人而異
電磁波對人體是否有危害,有人信、有人不信。奇美醫院神經內科醫師林高章認為,環境因素很複雜,個人的因素也很複雜,電磁波對某些人無害,不表示對其他人也無害。目前雖然科學證據不足,但很難說絕對沒有傷害。
台中市霧峰區甲寅里居民顏秀蘭的家距離「霧峰超高壓變電所」約五十公尺,一條輸電線路從屋頂上空八點八公尺處穿過,家中電磁波最高超過廿毫高斯。只要在家她就會頭痛、發熱、耳鳴,再熱的天氣都要戴帽子、耳罩才能減緩身體不適,晚上得用一個自製的鋁箱蓋住頭部才能入睡。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法協會理事長陳椒華也是電磁波敏感者,只要搭高鐵、或到基地台林立的台北,立刻頭痛、全身不舒服。每當她跟別人說自己對電磁波敏感,就會有人質疑她是不是心裡有偏差、太敏感等等。她說:「我沒辦法證明,但就是不舒服、睡不著、我看到很多人都生病了。」
多年來她們跟著許多電磁波受害者到行政院、環保署、衛生署抗議變電所、高壓電塔或基地台緊臨住家,導致家中電磁波值比一般住家高,要求政府應訂定規範,要求高壓電塔、基地台遠離住家、醫院、學校等敏感地區。
不過面對這些接二連三的抗爭,包括行政院、環保署、台電都未正面回應,但私底下有辦法的早就找民意代表把高壓電塔、基地台遷走,一位台北市內湖選區立委甚至把遷走高壓電搭當成政績,這也反映出民眾對電磁波的疑慮。
電磁波是「2B級可能致癌物」
而政府之所以不必回應民眾,主要是到目前為止科學無法證明電磁波的直接危害。但科學無法證實的是否就保證無害?台大創傷部醫師許立民舉例,一百多年前大家對X光、輻射沒概念,於是居禮夫人會去玩鐳。還有人為了治皮膚病,拿X光去照頭皮。他說:「這些從現在來看都是不可思議的」。
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致癌分類表
電磁波被列為「2B級可能致癌物」,被列入同一級的還包括塑化劑、苯乙烯、咖啡等。這些物質共同的特性就是高劑量、長時間暴露可能致癌。
而基於小兒白血病的風險研究,世界衛生組織(WHO)附屬的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在二○○二年將極低頻電磁波列為「2B級可能致癌物」。包括之前引發關注的塑化劑、苯乙烯、咖啡等都被歸類為2B級可能致癌物。這些物質共同的特性就是高劑量、長時間暴露可能致癌。
緊接著在二○一一年五月卅一日,IARC提出手機重度使用者(指十年間平均每天使用手機卅分鐘)罹患腦部神經膠質瘤的風險增加百分之四十。基於這項研究,各國專家建議將射頻電磁波也列入「2B級可能致癌物」。
八三三毫高斯是急性暴露值、長期暴露值?
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ICNIRP)基於電磁波預防風險,早在一九九八年就訂出「一般民眾暴露環境電磁場建議值」,極低頻是八三三毫高斯,提醒各國政府應注意電磁波危害。環保署也在二○○一年參考ICNIRP公告「非職業場所之一般民眾於環境中暴露各頻段非游離輻射建議值」,也是八三三毫高斯。
不過這個環境建議值指的是瞬間暴露安全值、還是長期暴露安全值,環保署十年來未曾仔細探究,而這也是引發台電與民眾最主要的衝突原因之一。前文提到台中市霧峰區甲寅里居民顏秀蘭的家電磁波才廿多毫高斯,但身體已經感覺不適,可見並非一定要達到八三三毫高斯,人體才會產生危害。
但台電供電處處長李群則強調,變電所、高壓電塔設置都依規定,電磁波值只要不超過八三三毫高斯,對民眾健康就沒有影響。因此只要民眾陳情,但家中量測的電磁波值未超過建議值,台電基本上都不會主動改善。
包括美國加州、丹麥、英國、義大利等國都已立法規範高壓電纜線與住宅應在卅公尺以上。瑞士規定住宅、學校、兒童遊戲區等地區電磁波不得超過十毫高斯。而事實上多數人生活中的電磁波值也遠低於環境建議值,世界衛生組織二○○七年就公布,歐洲住宅平均零點七毫高斯,北美是一點一毫高斯。
台大醫師許立民認為,ICNIRP所說的八三三毫高斯是「瞬間暴露建議值」,至於長期暴露並沒有相關研究,台電卻總是對外宣稱八三三毫高斯安全,並非事實,他要求環保署應將「環境建議值」更名為「瞬間參考暴露限制值」。
環保署對此未置可否,空氣保護處處長謝燕儒表示,本月底將舉行專家會議,邀國內公衛專家深入討論,如果專家決議改名,環保署會立即辦理。
安全距離才能和平相處
爭議不釐清,民眾的抗議事件就會愈來愈多,而仔細觀察,民眾與台電或基地台業者的爭議都出在距離,因為電磁波強弱跟距離有絕對關係。台電供電處處長李群在台北市信義區的基信變電所內示範量測變壓器,相差兩公尺電磁波就從六百毫高斯降到廿毫高斯。
而近年來的反變電所、高壓電塔抗爭,多數也都跟設施選址不當、距離太近建物有關。新北市泰山明志路的泰山變電所原是一座屋外型變電所,台電在九十二年改建成屋內型變電所。泰山反變電所自救會會長張月桃就說,並不是反對設變電所,而是明志路已是人口稠密地區,台電應該找人煙稀少的地方才對。
另外台電要在台北市大同區玉泉公園內蓋環河變電所,這裏鄰近忠孝國中、福星國小、西寧國宅。忠孝國中家長會義工粘麗玉說,政府蓋公共設施一定要考慮周邊環境,如果蓋在堤防外沒人會去阻擋,但公園是民眾休閒的地方,而且還有游泳池,她質疑:「把游泳池放在變電所旁邊,這是什麼規畫?」
而國內的相關規定的確比較寬鬆,依經濟部「屋外供電線路裝置規則」,六萬九千伏特、十六萬一千伏特、卅四萬五千伏特輸電線路距離建築物分別是五公尺、十公尺、廿公尺。環保署在民眾抗爭多年後終於提出「敏感地區非游離輻射長期暴露預防規範」,未來六萬九千伏特、十六萬一千伏特、卅四萬五千伏特輸電線路,距離住宅、學校、醫院不宜小於廿公尺、廿公尺、卅公尺。另外規範廣播電台、行動通訊基地台等設施,不宜在高中職以下學校設立。
不過這份草案提出超過半年,至今還訂不出來,一方認為太嚴、另一方卻認為太寬鬆,環保署也未積極處理,就讓這份草案懸而未決,導致爭議愈演愈烈。
台電供電處處長李群說,台灣那麼小,用電量這麼大,不能訂一個太嚴的標準把台電綁死。但霧峰居民顏秀蘭住家距離霧峰變電所約五十公尺,已經感受到強烈電磁波威脅,草案所訂距離只有卅公尺,這個標準也無法解決她的問題。
爭議未解 政府辦公室先防護
諷刺的是,民眾要求的電磁波安全距離、安全值官方遲遲沒有回應,卻發現行政院、衛生署等行政機關早就做了電磁波防護工程,且降到二毫高斯以下。
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說,衛生署健保小組組長辦公室做的防護是用三公厘的合金,一塊一千五百元,做了三層,施工目標在二毫高斯以下。
衛生署副署長江宏哲解釋,健保小組辦公室一牆之隔正好是衛生署的機房,牆壁隔板都很薄,根據勞委會規定,同仁工作場所需要有輻射的屏障。
另外行政院在二○○九年九月花了一百六十六萬元進行「行政院變電室安全防護遮蔽工程」,前行政院副秘書長陳美伶去年十月投書媒體表示,「當同仁健康陸續亮起紅燈,長時間暴露在電磁波陰影下,對工作環境安全產生恐懼時,我相信任何一位懂得體卹關懷部屬的長官,都不會反對編列預算,加強防護。」
陳椒華肯定行政院、衛生署為同仁裝設電磁波防護設備,但無法接受政府官員只顧自己防護,但卻對民眾訴求置之不理,還告訴民眾八三三毫高斯是安全的。
電磁波敏感者有選票
十二月十七日總統候選人第二場辯論會,來自各地的電磁波受害者在場外高舉「電磁波敏感者有選票」標語,向三黨總統參選人喊話:「防電磁波要立法」。同時提出四點訴求:電力及電信設施應與民宅及學校保持安全距離、住家及學校等敏感點電磁波應小於二毫高斯、環境建議值八三三毫高斯應改名為「瞬間參考暴露限制值」、另外要求政府應訂定相關電磁波預防措施。
台大醫師許立民認為,這些都是很基本也很理性的訴求,因為從科技文明的歷程來看,真相總是跑在人類能夠理解之前。政府應針對電磁波風險提出預警機制以及防護措施,這才是人類在科技文明上對人性關懷的一大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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