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1日 星期二

誰在縱容汙泥棄置水源地?

彰化地檢署起訴一起大規模汙泥棄置案,其中最大處位在台中和平區達觀部落
的國有地,區內70%土地已被盜採砂石,留下最深達7.2公尺的坑洞被回填汙
泥,總計約12萬公噸,山明水秀之地已全毀。(/彰化地檢署提供)

 本文同時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20.4.21

彰化地檢署上周起訴一起大規模的汙泥棄置案,包括犯罪者、犯罪手法、棄置地點都駭人聽聞。而最震驚的是,國家自許有嚴格的環保法令、廢棄物申報制度,卻都無法遏止犯罪行為。彰檢的努力值得肯定,但要遏止環保犯罪,不能只靠檢調,而這件事牽連甚廣,涉及經濟部、環保署、原民會、科技部、農委會等單位,行政院必須正視這個問題,要求相關部會負起該有的職責。

竊占國土、盜採砂石、汙染水源的勾當能做嗎?

依照彰檢的起訴內容,這起汙泥棄置案共有15家公司、60多人涉案,犯罪不法利得達6億元。主要涉案的三家業者:同開公司、冠昇環宇(桃園縣)、長信(苗栗縣)都是合法的事業廢棄物處理業者,其中同開還是上市公司。拿著合法的執照卻做非法的勾當,顯見政府在核發執照時根本沒有後續監督機制。

而犯罪者的身分一公佈也讓各界譁然,同開的董事長詹炯淵(起訴後辭職),歷任台北市環保局副局長等環保行政工作,是國家栽培的高階事務官,熟悉環保法規、自然也知道制度的漏洞所在,退休後不思回饋國家,卻做毒害土地的事。

國家對退休公務員在做什麼事都沒有一套監督機制嗎?這還是被抓到犯罪的,多少高階公務員退休後忙著幫汙染廠商喬事,這些行政院都不知道嗎?

這三家業者以每噸4000~8000元收取國內知名光電、機械等業者的汙泥,甚至還包括國營事業台電的。依處理許可證規定,汙泥要添加一定比例的水泥、砂石等原料,做出符合規格的再利用產品,然後賣給砂石業者做人工骨材。

但這些業者並沒有依規定處理,可能一開始就打算棄置,勾結運輸及處理業者,偽造原料發票及產品去向證明,將14萬噸汙泥丟棄在淨水廠旁、河川上游、農地、山坡地,總計七縣市、11個地區,汙染廣大民眾的水源。

依山傍水的國土,竟成為汙泥棄置天堂

其中一個最大量的棄置地點位於台中市和平區達觀部落,是業者跟原民會承租的國有地,加上竊佔隔壁一筆經濟部水利署三河局管轄的河川地,總計約3公頃做處理廠。檢察官發現區內70%的土地都已被盜採砂石,留下最深達7.2公尺的坑洞,業者就把汙泥回填在這些坑洞中,連同地面堆置的汙泥共12萬噸。

達觀部落緊鄰大安溪上游,距離士林堰不到3公里,依山傍水、山明水秀。去年813日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到現場搜索時,剛好下大雨,堆置汙泥的地面散發惡臭,滲出大量黃褐色汙水就這樣直接排入大安溪。

當天檢察官在滲出水點及堆置區開挖採樣水質,驗出高濃度的重金屬、pH值高達12.4,導電度2uS/cm,是農業灌溉水質標準750uS/cm27倍。汙染灌溉用水、飲用水、空氣,已經構成刑法190-1條的毒物罪。

廢清法形同虛設,讓業者心存僥倖

這起犯罪也曝露出《廢棄物清理法》的形同虛設。依廢清法32條規定,新設工業區及科學園區的目的主管機關,應該在區內或區外設置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完成後才能營運。現有園區最晚在民國93年底前要完成設置。

但工業局管轄的工業區、科技部管轄的科學園區,到現在為止區內產生的廢棄物多數還是委外處理,連區內的汙水廠也是BOT,汙泥去哪裏就更不管了。經濟部工業局、科技部、環保署何時才要面對這個問題?

此外,106年修正後的廢清法30條,已經刪除委託事業的豁免條款,業者再也不能以為花錢委託處理就不管,而是要了解去向,一旦發生棄置事件,委託人跟受託人要負連帶清理責任。這次檢察官也應該追究這些委託企業的責任。

而為了確保廢棄物處理過程不會出問題,環保署要求業者要定期申報,不但要申報廢棄物數量,還包括原料、產出產品、銷售及庫存、銷售流向、對象。如果這套申報制度能發揮作用,理當能查出違法。然而出了這麼多棄置事件後,環保署還是只會要求業者誠實申報,都不用檢討制度缺失嗎?

廢棄物棄置已形成共犯,應拿出有效遏止對策

而這些被棄置或回填在7個縣市、11個地方的14萬噸汙泥,自從彰檢起訴犯罪之後,沒看到相關單位或地方政府提到該如何清除,大家或許都等檢調釐清責任後再說。但司法跟清除是兩回事,依廢清法第71條不必等司法結果,就可以命違法業者清除,屆期不清除,相關主管機關可以代清除再求償。

而如今這種犯罪手法已變成常態,犯罪者先買或租一塊農地、漁塭、保育地、河川地,先盜採砂石成坑洞再回填廢棄物,之前爆發的高雄旗山大林案、台南後壁玉米田案,都是類似手法。與其讓檢察官疲於奔命,不如好好檢討制度漏洞,各單位負起職責,才能遏止犯罪。否則遍地毒汙泥,國家還有多少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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