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5日 星期二

南鐵地下化爭議中通過徵收 日後將爭訟難了

南鐵地下化徵收程序結束,但因未實質協議價購,日後恐將引發爭訟。

原文刊登於《風傳媒》

文‧朱淑娟 2018.9.25

爭議長達六年的台南鐵路地下化徵收案,在19日內政部通過土地徵收後,程序宣告終了。爭議的兩方,一是行政院長賴清德,二是面對徵收的鐵路沿線居民,官與民鬥,一開始就是一場不公平的戰役。期間賴清德從台南市長變行政院長,手握行政權一路佔上風,居民則在政府龐大的機器底下,屢戰屢敗但堅持不懈,即使到了最終回明知必敗,還是一早4點搭車北上,堅持走到最後。

反倒是內政部到最後一關還說不清楚徵收的必要性何在、更拒絕舉辦行政聽證,讓南鐵計畫公開被檢驗。最後排除居民閉門審查、晚間再默默發出新聞稿宣布通過。這場戰役官方可說勝得灰頭土臉,居民卻輸得光明磊落。

「台南鐵路地下化」是將火車站周邊鐵軌轉成地下的一個計畫,全長8.23公里,此案爭議焦點在於路線的選擇,路線不同關係徵收戶數的多寡交通部在1996年曾提出一個版本,將地下鐵軌做在現有地面鐵軌下方,就是所謂「原軌版」,但2009年修正路線,將地下軌移到現有鐵軌東側,稱為「東移版」。

拒絕舉辦行聽證會,官方就輸了理

這兩個版本都經過官方驗證,都可以完成鐵路地下化,對交通部和台南市政府來說,不論選那一個路線都可以達成目的。理論上政府進行公共建設,基於保障人民私有財產,應該選擇徵收面積最小的方案,也就是原軌版。但交通部及台南市政府卻堅持採用東移版,這導致徵收面積從0.387公頃,擴大到3.03公頃,本來不用拆的房子變成要拆,才會引發長達六年的爭議。

在這過程中雙方幾度辯論,也都認為自己的版本最好,到底誰說的有理,需要公正第三者來評論,這就是當年行政程序法中有「行政聽證」的起源,這兩年來居民也一再要求舉辦行政聽證,但官方一下說法未明定要辦、一下說時間來不及,總之就是拒絕舉辦。然後交通部、內政部、台南市政府卻一再拒絕,並高舉手中的行政權直接判自己贏,在居民抗議聲中程序持續往前推進。

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是如何評斷徵收公益性、必要性?

終於來到最後一關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這個小組最重要的任務,是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評估這個徵收是否具備公益性、必要性,但當天交通部的簡報中完全沒提到這個,引發政大地政系教徐世榮當場怒斥:「土地徵收最關鍵是對基本人權的侵害,這個委員會應該是審基本人權的委員會,但剛剛報告談的是工程、補償、安置、最後跟你說行院已經核定。一個字都沒談到基本人權,不能在口頭報告時說書面意見都有你自己去看,真是丟臉!」

會中還發生一段插曲,自救會長陳致曉提出,20171020日「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要求我國說明,當天到場的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說,土地徵收審議委員不知道如何審理「公益性、必要性」,所以要舉辦行政聽證。林慈玲正是19日土地徵審小組的主席,她本來要回應,但陳致曉說這段話有錄音,她就不再說什麼,也未交待小組是如何審查徵收的公益性、必要性。

而就在居民陳述完意見、交通部簡短回覆之後,林慈玲要求清場但被居民拒絕,她帶委員到另一間會議室吃便當,稍晚就發出新聞稿宣布通過。323戶每一戶的情況都不同,委員基於什麼考量,僅僅只審查一次就通過?



協議不成高達七成,並未實質協議價購

其實委員如果有仔細看交通部提供的資料,光是「協議價購」這項就足以駁回。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取得土地應與地主協議價購,當地主拒絕協議或協議不成,才能申請徵收,這一條的精神是,需用土地人應該窮其一切努力溝通到對方同意為止,任何其他方法都用了還是非徵收不可才能徵收。

交通部的資料顯示,東區加北區的私有土地共334筆,這次申請徵收是237筆,高達七成要用徵收取得土地,也就是說有七成筆數沒有協議成功。多位居民在會中陳述,原因出在交通部並未跟居民做「實質」協議價購。

陳致曉:我家連來查估都沒來就要協議價購,基本上並沒有協議。我要求提供協議價購公式跟說明,不給,我連怎麼算出來的都不知道,要如何協議?

居民藍律師:協議價購不是形式開會,居民問估價標準什麼,交通部到現在也沒回應,還說1074月會把完整估價報告上網,到現在一個字都沒有,也沒出具誰做的鑑價報告,然後說這就是我們要跟你做的協議價購金額。

我們發文,交通部回文說:「台端如有意見請於107710日向本局提出,如未於期限內提出,視為拒絕協議或協議不成。」請問什麼時候有任何法律規定,交通部說你要快回覆,否則你們就是拒絕協議價購?

居民說的這些委員都沒在聽嗎?如果是聽了還不處理,那就有行政瑕疵,留下日後行政訴訟的空間。之前包括苗栗大埔等多個土地徵案,都曾因未實質協議價購,未審查公益性、必要性、比例原則,判決官方敗訴。

行政程序問題多,日後將爭訟難了

其他的程序爭議還包括:土地徵收審查還沒完成,去年交通部長賀陳旦(已卸任)、時任台南市長賴清德、得標的大陸工程董事長殷琪,就先舉行動工典禮。

還有,公聽會還在開,居民的土地都已經被分割,住家變成綠園道路(交通)用地,也進行地籍重測、查估民宅,且強調不必經過地主同意就可逕為分割。

南鐵案雖然在官方主導下完成程序,但這件事不會到此為止,如今台面上的官員不會永遠在位,局勢隨時會改變。當年國民黨主導的苗栗大埔案,因為徵收程序有問題,民進黨上台後決定把六坪房子蓋回來,國賠800萬元。

而六年來南鐵案的徵收必要性尚有疑慮,且徵收程序也留下許多爭議,勢必引發爭訟。如果日後南鐵居民勝訴,這300戶要怎麼蓋回來、國賠又該賠多少?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