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地球公民基金會 提供)
‧ 朱淑娟/2012.2.13
環保署今審查水利署南水局所送「高屏大湖」環差及變更對照表,規畫的湖區分A、B、C、D、E等五區,總面積697.3公頃,前四區都在台糖手巾寮農場,E區在土庫農場。南水局今提出優先做E區(183公頃),今天一大早當地居民及環保團體到場,堅決反對破壞良田興建高屏大湖。
高屏大湖的湖區在荖濃溪以北,高雄縣旗山、美濃,與屏東縣里港鄉交界處,鄰近的社區有廣福、吉洋、土庫、西園等。全數是台糖的良田,目前還有農民承租種植香蕉、玉米、稻米、毛豆。
屏東縣里港鄉中和村民楊寶財表示,當地地下4米就有地下水,而人工湖要挖12米深,會導致農民抽不到地下水。農民也質疑水利署未曾到當地開說明會讓農民了解情況。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表示,農委會政策保留優良農田,提高糧食自給率到40%,而水利署卻要毀良田,她要求農委會應在場。
地球公民基金會表示,高屏大湖預計工程費85億元,每日供水10萬噸,而水利署曾補助台北自來水事業處55億元,就降低漏水率4.17%,節省水資源每日15.8萬噸。高屏大湖的成本是改善漏水率的2.4倍,不符合經濟效益。
水利署南水局局長賴建信表示,開發高屏大湖對供給南部穩定供水有急迫性,目前高屏地區每日供水160萬噸,其中5/8來自高屏溪、2/8來自南化水庫、1/8來自地下水。預估長期還要提高到200萬噸,這個缺口有賴高屏大湖來提供。
民間提出三點訴求:
一、高屏大湖破壞良田、效益差且會惡化區域淹水,要求水利署撤回環評案。
二、大高雄地區自來水管漏水率約24%,每天漏水約40萬噸,請水利署比照補助台北自來水事業處模式,將人工湖經費優先用於改善高屏地區漏水率。
三、應重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而不是重新辦理環境現況差異分析。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